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行为分析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08月12日 15:22

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胡楠

摘 要:当前,由于市场前景广阔,尽管政策持续收紧,第三方支付市场依旧火爆。文章从定价行为、竞争与合作行为、技术进步行为以及并购行为四个方面逐一展开论述,在此基础上得出第三方支付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并存在着二级价格歧视等结论。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市场行为 竞争与合作

一、前言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自2012年起,我国非现金支付笔数增长率超过20%且增速呈上升趋势,2015年增长率已达50.3% 数据来源:2012-2016央行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汇报。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推动大众越来越倾向于选择非现金方式支付。同时,随着第三方支付逐渐渗透消费、金融、个人应用等领域,对线上、线下的消费场景进行了充分布局,实现了对银行、现金支付功能的全覆盖。在功能覆盖的基础上,第三方支付在用户体验方面比传统支付方式更优,这极大地推动了货币的电子化进程[1]。截至2017年11月,中国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达247家。随着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竞争愈加激烈,如何从宏观上规范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行为,如何引导其健康发展,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是我们需要研究的课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就需要对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市场行为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基于SCP线性分析框架,本文围绕第三方支付产业的策略性定价行为、竞争与合作行为、技术进步行为以及并购行为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从中得出相应的结论。

二、市场行为

所谓市场行为,是指一个在市场环境中发生的行为,比如价格变化、新产品的推出、或者广告促销活动等行为。一般情况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在市场环境下展开的,企业采取市场行为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扩大市场份额、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等。同时,市场行为也是企业应对同行业企业竞争所采取的重要手段[2]。目前,第三方支付虽然已历经十多年的发展,但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发展空间大,发展环境不成熟,尤其政策环境仍需进一步完善,这造成了第三方支付市场虽然是寡头垄断型的市场结构但并没有出现垄断产业相应行为规律的局面。而同时,张奎[3]提出,在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主要大背景下,各参与方都想在市场规范发展以前尽可能做大规模,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这也导致目前参与方之间主要是竞争关系,合作基础较弱、可能性较小。因此,本文将主要分析其市场竞争行为。

三、企业的策略性定价行为

刘磊,杨兴丽,吕廷杰[4]提出,作为银行卡产业和移动通信产业相互融合而创生的产品,第三方支付自然地延续了这两个产业的双边市场特性,并创造出与之不同的一些产业特性。因此,首先要明确第三方支付自身的双边市场特性。

第三方支付面临着消费者用户和商户用户两个用户市场,其中,消费者用户与传统市場面临的消费群体具有一致性,商户用户则是第三方支付企业重要的客户组成部分。这两者通过第三方支付企业搭建的支付平台完成联系和交易,并由企业同时为二者服务[5]。这满足了形成双边市场的必要条件。同时,消费者用户数量的多少会直接影响到商户用户对支付平台的选择性合作从而影响商户用户的规模。而相反地,商户用户在平台的入驻数量会由于消费者的支付习惯及使用偏好间接影响消费者对支付平台的选择从而影响消费者用户数量。作为平台型企业,其所拥有的这样的双边市场特性使其具有十分独特的定价方式与价格水平。

下面将以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和腾讯的财付通为例,分析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定价行为。

(一)支付宝定价行为

由于涉及到淘宝卖家这样的转账额较大的商户用户,支付宝分成小额支付与大额支付的方式进行定价。小额支付针对一般个人用户而言。对于小额支付,支付宝将小额支付定义为1万元人民币及以下,采取的定价策略是平台免费(免注册和交易费用)转账的交易为直接收付款类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转账付款、AA付款、我要付款),不区分哪里创建的交易,是否收费仅针对支付平台。支付宝APP操作转账免服务费,电脑端按0.1%费率收取服务费,0.5元起收,10元封顶。如:小明通过电脑创建一笔10元的我要收款交易,付款方支付10元,向创建方收取0.5元服务费,小明收到支付宝账户中的金额为9.5元。若小明采用支付宝APP创建交易或进行支付则为免费。。对于生活服务类支付,如水电气等也实行免费策略,尤其是针对话费充值、游戏点卡等竞争较激烈的项目支付宝还会提供一定的优惠和折扣。如2017年9月,支付宝与ofo共享单车合作推出了在支付宝平台支付,可免费骑行一个月的活动。

而作为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对于商户用户收取大额支付的交易费用时,支付宝的收费规则是大额支付功能服务周期为1年,按交易金额的0.1%收费,1元起收,25元封顶。

(二)财付通定价行为

与支付宝不同的是,财付通不仅对于不同支付端实行不同定价策略,还针对不同程度的服务进行定价。例如,想要通过财付通PC主站向银行卡付款,选择第二天到账的手续费率为0.1%,选择当天到账的费率为0.25%,而实时到账的费率则为0.5%。目前,财付通的主要支付端有财付通PC主站、QQ钱包以及钱包,其中,QQ钱包由于处在业务推广期,现阶段所有支付业务均免费。

免注册费以及对于实名认证用户各种免费额度的定价标准,一方面反映出第三方支付产业的双边市场特性,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依然是买方市场。各支付企业都在通过各种方法争取用户资源,为赢得更多有效客户而激烈竞争。笔者认为,第三方支付企业这种根据转账额数采取不同收费方式的定价策略属于二级价格歧视,同时在寡头垄断市场,一定程度的免费也形成了限制性定价,这使得潜在进入者在进入市场前不得不考虑,进入市场后预期得到的回报是否能与克服进入障碍及遭到已有行业竞争者的打击所付出的代价相抵。

第三方支付平台处于支付流程的最中间环节,上游是定价能力很强的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下游是"用脚投票"的消费者和商户,可以说,其议价能力并不高[6]。因此,怎样才能做到合理定价来吸引更多用户进入市场,以规模求收益是第三方支付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竞争与合作行为

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竞争与合作主要体现为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以及支付企业同我国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所以商业银行也在本文研究范围之内。。

(一)支付企业间竞争行为

2010年央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在此之前,第三方支付市场主要以价格竞争作为拓展市场的主要行为。在《办法》颁布后,支付企业逐步转向在竞争策略、应用行业、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差异化竞争,见表1。

(二)支付企业同商业银行间合作行为

商业银行的电子化是第三方支付的运营基础,而第三方支付在支付方式上的创新又给银行带来更大规模的客户群。支付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合作,能够有效降低运营成本及运营风险,加快业务处理速度。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体验,也给银行的业务拓展提供契机。第三方支付无法独立于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因此这二者之间的合作是必然且无法替代的。

1.商业银行为第三方支付提供最终结算服务。一些中小微型支付企业毕竟属于非金融性机构,业务流程还不完善,因此选择与银行合作,由商业银行提供最终的支付结算服务。

2.商业银行为第三方支付提供信用担保机制。商业银行拥有强大的信誉保障,可以通过对客户的资金情况以及信用等级的核查,为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专业技术和安全交易平台。例如,阿里巴巴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十余家银行进行合作,利用银行积累的强大信誉机制提升支付宝在大众心中的信誉值。

3.商业银行与支付企业的资源共享。商业银行掌握大量货币资源、客户资源、技术资源,对国家政策也有一定影响。用户中持卡用户较多但网银用户较少。而支付企业则掌握着大量小额交易用户。二者的合作有利于减少银行柜台服务的流量压力,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同时银行可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进一步拓展信贷业务。例如支付宝与中国建行推出一项以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为基础、支付宝交易为质押的信贷服务。淘宝卖家可以自己在淘宝的卖家信用为基础向建行申请贷款,从申请到归还的整个流程都在支付宝平台上进行。

(三)支付企业同商业银行间竞争行为

虽然第三方支付企业最开始与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但随着第三方支付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逐渐对第三方支付这块肥肉产生兴趣。但是由于第三方企业进入市场较早,且在初期时,银行并不认为支付企业会威胁到自己在这个行业的主导地位,所以在其想要进入支付市场时第三方支付企业已占有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但是与支付企业相比,银行推出的网上银行支付服务涵盖范围并不少,且银行能够提供更专业更有信誉的金融服务,甚至可以提供面对面的理财投资分析等服务,这些也都对第三方支付企業形成很大威胁。

我国第三方支付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笔者认为,支付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良性竞争共同推动。若商业银行能够提供更多发展空间给予第三方支付企业[7],支付企业也可以将客户资源与具有良好信誉以及成熟安全技术的商业银行进行分流,这样银企之间的合作大于竞争,才有双赢的局面。

五、并购行为

2010年开始,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加强关注,相关法规相继出台。2016年开始,监管收紧,第三方支付牌照价格水涨船高,进一步加速第三方支付市场的洗牌。

2011年5月,雅虎在SEC文件中披露,其持股43%的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到了马云控股的一家新公司中。文件称,为了尽快获得监管部门的牌照,阿里巴巴对支付宝进行了重组,支付宝将成为中国一家内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马云持有该公司的多数股权。这一举动掀起了第三方支付市场企业股权资本运作的大幕。2011年9月5日,支付宝宣布和安卡国际集团旗下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安卡国际达成收购协议,这意味着,国内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购买包括国泰航空、港龙航空和长荣航空的客票。作为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后的首个并购案,它开始了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并购浪潮,行业集中度逐渐[8]提高。

图1显示的是第三方支付机构被并购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从2012年京东并购网银在线开始,到2016年并购数量已达16起。其中50%的并购在1亿至10亿之间,10亿以上的并购达到5起,占比13.89%。2015年后第三方支付企业并购价格提高。

由以上分析看出,第三方支付市场具有双边市场特性,分别对消费者用户和商户用户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第三方支付市场属于买方市场,消费者具有绝对选择权。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竞争与合作行为主要体现在支付企业之间商业模式的竞争以及支付企业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与合作。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导致推广补贴分取利润比例变得更高,笔者认为支付企业应当从原来的依靠低费率和高额补贴抢占市场向深化场景布局转移,增加甚至创建更多的线下支付场景才是未来赢得市场竞争的途径。此外政府应继续加强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力度,在政府规制下开展企业间竞争,以提高第三方支付企业竞争力,推进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2017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检测报告[R].2017.

[2]林键.市场行为和非市场行为与外资零售企业的绩效[D].中央民族大学,2013.

[3]张奎.互联网支付市场结构与市场行为分析[J].金融经济月刊,2009(6):96-97.

[4]刘磊,杨兴丽,吕廷杰.浅析移动支付产业双边市场特性[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5):47-50.

[5]杨毅.互联网支付市场行为研究[J].江苏商论,2015(29):21-22.

[6]黄俊达.基于产业组织理论的互联网支付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7]陈婷婷,姜红波.第三方支付企业与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合作分析--以支付宝为例[J].电子商务,2015(5):27-28.

[8]腾讯财经.阿里转移支付宝所有权或为监管部门的牌照[EB/OL].http://finance.qq.com/a/20110513/000537. htm, 2011-5-13.

第三方 商业银行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