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搭好平台 全面推进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18年03月23日 22:28

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国家首批认定

曲福田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是科技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最后一公里”。

一、苏南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重大意义

(一)对江苏而言,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

江苏省高校、科研院所资源众多,科研技术雄厚,省委李强书记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要聚力创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苏南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可以有效地把江苏省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

(二)对苏南而言,是推动自主创新成果落地的重要平台

目前苏南地区已拥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一重要载体,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如能获批,将会产生政策叠加效应,真正把苏南地区建设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区域创新一体化先行区。

(三)对苏州而言,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迫切需要

苏州是制造业大市,尽管近年在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绩,但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和地区,亟需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建设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可以有效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增强科技创新供给,加速助推苏州市产业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二、苏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科技政策落实,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保障机制

围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环节,完善政策供给,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系统保障。一是构建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1+3”系列政策意见,形成了一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组合拳”。目前,全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十分活跃,2016年全市技术合同金额达87亿元,位居全省第2位。二是抓住关键精准施策。为进一步激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活跃其成果的转移转化,先后制定实施《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州市推动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制定《苏州市技术经纪人管理办法》、《苏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实施细则》、《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细则》。三是增强政策执行效果。围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等重点科技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16年度落实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约90.02亿元。其中,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企业3221家,同比增长18.42%。

(二)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扩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源头供给

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为主、服务机构参与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推动其向全方位、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一是加强政府引导。市政府先后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0多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1500多个产学研联合体,开展了1万多个项目合作。二是共建科研机构。中科院电子所苏州研究院、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开工建设,相继设立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苏州)脑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牛津大学—苏州先进研究中心、悉尼大学中国中心。目前国内高校在苏设立研究院达80家,实现大市范围全覆盖。三是促进校地合作。全面实施“科技镇长团”和“科技副总”活动,组织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乡镇、开发区和企业担任科技副职,进一步畅通高校院所与企业技术交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渠道。

(三)推动高端要素与高端产业同步集聚,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

加速高端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集成、科技服务向企业集结,使产业成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最大受益者。一是加快集聚高端人才。深入實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和“1010工程”,大力引进一批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科技领军人才。目前,全市已有683人入选江苏省“双创人才计划”,219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分别位居全省、全国地级城市首位。二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先后设立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知识产权法庭的基础上,又获批设立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苏州高新区成为国家医疗器械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和首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三是大力发展高端产业。借助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每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企业技术难题521项,登记技术合同1.2万份,合同成交总额196亿元。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5%,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达到49.8%和46.9%;形成了生物医药、纳米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等一批成长性强的新兴产业;新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华为苏州研究所、中兴物联网、京东物流中心等落户苏州,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30%。

(四)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速增效

科技成果转化具有研发投入高、转化周期长、市场风险大的特点,特别需要加强科技与金融的紧密结合。一是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在省内率先出台加强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意见,并制定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五个具体操作办法,形成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完整政策体系,使科技金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成立苏州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搭建科技金融网上服务平台,整合银行、创投、担保、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网上科技金融超市”,为企业提供综合性的科技融资服务。“科贷通”已为2786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11亿元。三是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在政府的引导支持下,涌现了一大批创业投资、科技支行、科技小贷公司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目前全市已有各类创投机构300多家,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050亿元。

(五)提高科技服务水平,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加快建设面向市场的科技服务载体和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一是建设科技服务集聚区。建成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和科技服务超市平台,广场先后获批江苏省科技服务示范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和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借助苏南中心平台,每年都有近200项科技成果转化获市财政资金资助,30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重大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支持,获省财政资金2亿元以上,带动社会资本超过20亿元,促进经济产出超100亿元。二是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市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达到32家和88家,入孵团队978个、入孵企业1844家;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89家,孵化面积超过46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6000余家,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环境。三是做好科技精准服务。在全省率先开展技术经纪人的组织培训,目前人员规模超1400人,每年举办沙龙20场次,深入基层和企业,为企业开展技术诊断、难题招标等科技服务,真正解决企业技术创新需求。2016年,全市科技服务业收入达200亿元,同比增长20%,基本形成了以创业孵化、专利代理、技术市场为主的科技服务体系。

三、争创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工作设想

(一)筑高科技创新载体平台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全球集聚和整合创新资源,建设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争取吴江汾湖高新区、张家港高新区、太仓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常熟虞山高新园成为省级高新区。加快建设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干细胞实验平台、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苏州)脑空间信息技术研究院、江苏省医疗器械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移动研发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支持沙钢集团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落实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大企业(集团)培育计划,争取每年形成5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世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

(二)强化国内国际协同创新

全面提升与中科院的战略合作,充分发挥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苏州中心(STS苏州中心)联系中科院的桥梁纽带作用,引进一批中科院高技术研究所分支机构、高层次人才和重大项目来苏落户;进一步强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对接,全力支持昆山杜克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合作办学,大力推进苏州市—清华大学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计划,引导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早期研发,引进更多原创成果;深入实施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引导支持科技型企业与苏州本土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推进成果转化;稳步拓展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对接活动,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专业对接会,持续推动科技成果来苏转化。积极发挥中国新加坡、中国芬兰、中国捷克苏州创新中心等载体功能,建设国际科技合作联盟。

(三)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尤其要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对于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其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对科技人员实施激励。

(四)构建成果转化投入体系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努力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发挥金融创新对成果转化的强力助推作用,先行先试推进科技金融创新。聚焦中小科技企业首贷、首保、首投,完善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机制,共设科技金融资金池、共担科技金融风险、共建科技金融服务网络,不断扩大受惠企业覆盖面。积极发挥创投母基金的带动作用,大力引进国内外创投机构和专业化管理团队,积极探索与国际知名创投机构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本为主体的创业投入机制,确保今年创投基金规模扩大到1100亿元。推进实施天使投资引导专项,引导创投资本服务前移,更多地投向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五)优化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依托苏州自主创新广场、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新兴产业标准化(苏州)协作平台等重點平台,推广“互联网+创新资源”、“互联网+创新要素”服务模式,加快培育各类创新服务机构。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纪人开展企业需求挖掘、难题招标、靶向诊断、技术代理等精准化服务。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产业联盟、工程中心等面向市场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实施科技服务绩效评价后补助,支持服务机构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强化技术经纪人、“科技镇长团”、乡镇科技助理、企业科技专员队伍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各市区、乡镇的多层级、网格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六)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人才政策,每年拿出18亿元人才专项资金,引进培育3—5个拥有重大原创技术的创新创业团队,新增领军人才及团队500个、重点产业紧缺人才2000人、高技能人才20000人。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实施40条人才新政,建设苏南人才特区。办好国际精英创业周、技能英才周、“赢在苏州”创业大赛,创新推出“创业真人秀”赛事节目,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孵化平台。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发挥新兴产业标准化协作平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拓展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服务功能,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加强金鸡湖创业长廊等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等众创载体建设,探索政府与大企业共同创办创新创业载体。建好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争取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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