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时前
XX团队小美的朋友圈留言:“当年马云做阿里巴巴时,人们说他是骗子,现在他成首富了”
3小时前
XX团队小美的朋友圈留言:“当年马化腾做QQ时别人不相信他,现在他也成为互联网大亨了”
这些话,听起来是不是很耳熟?
最近几年,借着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的东风,微商迅速崛起。朋友圈里卖面膜、卖奶粉、卖保健品……人们早已见怪不该,但看到朋友圈这些现象时,就要警惕啦!
朋友圈突然“富贵”起来?
突然有一天,一位朋友说“代理”了某品牌的产品,并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诸如“大家都是朋友,有需要来我这里拿货,进价给你们,我走个量!”信息。
开始小编也没有当成个事,毕竟为了生活,干什么都是养家糊口。但是后来的剧情发展有点超乎小编的预料,我这朋友的“生意”居然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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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早上刚发一款产品图片,还没到中午就又发一条朋友圈信息,百般痛苦地求饶,“求求大家别订了,没有货了,送货的小腿都跑断了!”
再过几天,好家伙,这朋友把银行卡收到的汇款记录晒了出来,几天之内的交易额竟然达到了十多万!
再接着就是各种灌鸡汤,说:“努力就会有回报,有想一起做生意的找我!”
看到这里,许多人就动心了。只需要一天发几十条朋友圈,天天躺家里都能收钱,而且还能经常跟帅哥美女各国旅游,什么迪拜、巴厘岛了都是小意思,恨不能立马跟她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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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又是什么?
前段时间,市民张女士的一位朋友开始在朋友圈发了一个面膜产品,这个产品张女士从来没有听说过,就问那位朋友。那位朋友说现在特别流行,市场价198元,从她们这儿拿货比较便宜。这位微商朋友不断在朋友圈发她当天的收入截图,还晒出她富足的私人生活,使得张女士越来越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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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经不起诱惑,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缴纳了2000元的代理费以及3000元的货款,成了代理商,然后开始了自己的微商之路。但是她渐渐发现情况不对,由于这种面膜没有名气,而且价格比普通面膜还贵一些,尽管张女士把微信里所有认识的人都推销了一遍,但还是没什么销量,根本赚不了钱。张女士的上线跟她道出了其中的玄机:真正赚钱的不是靠零售,而是靠发展下级代理商,而手段,就是造假和炫富!
“这不就是传销嘛!”张女士随即向有关部门报了案,“5000块钱就当买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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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警:“微传销”一般以微信、微商为平台,以商品零售为幌子,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引诱“朋友”入伙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
“微传销”揭秘!
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传销也穿上了“新衣”,下面我们一起来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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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改变
与以往我们熟悉的卖商品、“拉人头”、控制人身自由、强制发展下线的传销老手法相比,传销形式正在发生改变。以往是传商品,现在是传虚拟的概念,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等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即便有实物也只是当作道具而已。
2模式多样
除了以往拉人头异地聚集式的传销,网络传销正在悄然疯长,具有扩张迅速、无地域、隐蔽性更强等特点。
3隐蔽性强
以往的传销人员多为集中居住,明眼人很容易发现这些聚居的人是传销人员。现在网络传销组织没有集中居住,难以发现。同时,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加强紧密联系和控制,有些下线只通过网络联系上线,根本没见过上线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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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再狡猾,它终究还是狐狸,只要提高警惕,总能找出它的狐狸尾巴——传销的三个特征。
1
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需要发展他人才能有加入资格。
2
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
团队计酬......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
近年来,传销团伙经常将传销与新媒体、互联网等嫁接,更具有欺骗性,尤其是微信传销,传播范围广,不受地域空间限制,传播速度快,成本低,隐秘性高,所以更需要严加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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