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治理理论中的社会资本分析
   来源:现代交际     2018年11月09日 20:07

社会资本对农村共用土地资源自主治理的影响 理论框架与实证研究

石晓燕

摘要:以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为首的印第安纳学派利用理性制度主义的研究方法在对农村“公共池塘”治理研究后,找到了社会资本这个切入点,从而在彻底私有化和完全国家控制之间开辟了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第三条路,形成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自主治理”理论。这一理论认为可以通过“自组织”的行为有效解农村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困境。虽然该理论以社会资本要素为主要切入点,但却未能成功理清社会资本的类型及其相应作用,因而限制了理论模型的适用性。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自主治理理论中的社会资本进行分析,推断出该理论适用性的“软肋”,并进一步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背景,探究有利于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社会资本,从而增强“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的适用性。

关键词:自主治理理论 农村公共池塘资源 社会资本 理论适用性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8-0234-03

一、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化,经济得到迅速增长,然而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也日趋复杂,其中农村公共池塘资源就面临着治理和发展的困境。[1]以奥斯特罗姆教授为首的印第安纳学派提出的自主治理理论为中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的困境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该理论找到了社会资本要素这个切入点,从而在彻底私有化和完全国家控制之间开辟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第三条路,认为可以通过“自组织”的行为有效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困境。

在奥斯特罗姆之前,关于公共池塘治理困境的分析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以本特利和杜鲁门为代表的理想主义阶段,一个是以奥尔森和哈丁为代表的经验主义阶段。这一理论认为利益的一致并不能有效地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奥尔森从经济活动中人的理性和自利行为的常态特征出发,在《集体行动的逻辑》指出:“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相当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者其他某种特殊手段以使个人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否则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将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者集团的利益。”[2]在关于这两阶段的讨论中,许多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都认为,要想改变所谓的“公地悲剧”状况,除非实行强权控制或者彻底的私有化。但是随着讨论加深,我们不难发现以上两种理论模型都是建立在“理想类型”的基础上,都指向个体的理性选择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要想避免非理性的后果,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彻底私有化,要么构建一个外在的政治权威。[3]

这种自主组织理论模式兼有公私制度的特征,给了我们思考公地困境问题一种新的视野和理论的替代解决方案。在本文中,笔者通过对自主治理理论中的社会资本要素进行类型分析,推断出该理论适用性的“软肋”,并进一步结合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背景,探究有利于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社会资本要素,从而增强“多中心自主治理”理论在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的适用性。

二、作为理论支撑的社会资本理论

1.社会资本理论在自主治理理论中的表现

奥斯特罗姆教授在她的代表作《公共事务治理之道》一书中没有对她书中的核心观点——社会资本,做一个明确的定义。但经过仔细分析她的相关论述发现,社会文化背景极大地体现在了她所说的社会资本中。简而言之,社会资本指的是个人组成的群体利用互动模式中共享知识、规则和期望等来完成经常性活动。[4]

在分析中,她对比了公共池塘国有化和私有化两种道路,提出了“自筹资金合约博弈”。众所周知,大型的公共池塘可能受到多方利益集团的共同管控,但小型的公共池塘,尤其是农村社区中的小型公共池塘相对来说利益构成较为简单。这种模型的提出为小型的公共池塘资源治理提供了一种思路。在书中她进一步注释说明,“私人权利体制本身是一个公共制度,它的存在取决于公共的组织”。[5]这段话本质上说明了公共组织在解决问题中的关键。其中公共组织中社群的数量决定了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

在她的自主治理理论框架中得到证实,社会资本的不足是导致组织内部交流能力和信任能力缺乏的主要原因。并且,组织无法得到来自外部权威机构或者是体制内部的授权,本质上也是由于社会资本的不足。经过这样的分析,她的自主治理理论就在社会资本领域找到了与公共池塘资源治理问题的契合点,由此契合点做进一步的分析,从而提出了该理论中重要的制度分析框架。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能够看到,社会资本以及要素的分析是她对自主治理进行经验研究的重大背景。她的制度分析框架中主要有三个难题有待解决,首先是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其次是可信承诺问题,第三个方面就是横向与纵向的相互监督问题。

2.社会资本在农村公共池塘治理中的作用

自费孝通使用“差序格局”解释中国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后,這种与个体由亲密到疏远而渐次构成的社会关系网络成为我们认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虽然当前我国农村的传统关系受到现代化的冲击有所变化,但是社会资本和社会关系网络仍然在村民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会资本在农村社会当中主要有四个体现:人际之间信任关系、互惠网络、共同规则规范和约束、网络和团体内的关系。

首先,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核心要素,因为信任的存在,互惠、团体和规范的形成才成为可能,信任这一要素在农村社会生活中尤其重要。在农村社区中,人们之间因为农业不得不形成一定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形成与信誉和信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农业过程中,农民之间会互相借用大型牲畜和农具,这样的借用与城市的租用公司或者是当铺不同,不需要文字欠条或者抵押物品。隐藏在这种相互协作背后的是农村社区复杂的信任体系。此外,社会资本为公共资源治理提供规范与秩序。正是这种自发的规范和秩序的产生,农村公共资源才能有序地开发和利用。只要外部环境没有发生急剧的变化,这种规范和秩序将在很长的时间内发挥作用。作为社会资本要素的规范和秩序是在同一网络中的所有成员通过长期相互交往达成的社会契约发展而来的,是不同于政治制度由上而下的建构,而是自下而上形成并演进的。在很大程度上讲,社会资本中的规范是一种“自发衍生的秩序”[6],社会资本对于农村公共资源治理的有利方面十分明显,但这并不是说社会资本对于公共资源就没有破坏作用,因为社会资本也有优劣属性之分。消极社会资本可能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从而导致资源分配不公、环境恶化。由于社会资本的封闭性,使得公共资源本身的“公共性”存在于一个村域的范围内,这种特权适应性又容易造成村内“特权”阶层的形成,造成另一种意义上的资源浪费和公共性的损害。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资本的“黑暗面”将导致“社区失灵”。例如,农村社区形成的“村霸”团体,他们对资源的垄断会造成公共利益的损害。

三、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的社会资本要素分析

由于中国是关系和伦理本位的国家[7],关系本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社会资本。社会资本不但能够以较低成本促使个体遵守规则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还可以为解决个体间行为的冲突提供非正式机制。

我国农村环境管理复杂性、乡土社会特性和农村环境多元性等客观情况决定了社会资本是农村环境治理不可或缺的要素,同时社会资本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发挥着促进多方合作、资源合理利用和遵守相应规则等功能[8],综合以上分析,结合燕继荣对社会资本要素的分析,笔者认为“网状的”社会资本要素结合会对农村公共池塘的治理起到促进或者说优化作用,而“柱状的”社会资本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则会影响农村公共池塘的治理。

(一)网状社会资本的培育

1.建立村民信任机制

村民信任机制的建立首先可以通过农民之间多种类型的相互交流与学习逐渐培养。在互相学习与交流的过程中村民们不断增进彼此的相互了解和认同,逐渐在交流互动中发展社会信任。例如,依托村委会按时举办“农产品增收交流会”等和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交流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们相互交流经验,逐步打开心房增进彼此了解。第二,依托村委会或者其他村民组织,公开并且定期举办于公共池塘资源占有主体之间的公共论坛,通过资源占有主体之间进行公开透明的集体协商来判断自己的行为。通过这样的形式可以增加各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程度,从而增进相互间的理解,进而在求同存异中培育社会信任。

2.积极发展互惠规范

在一定程度上讲,互惠规范强化了人们对基于平等交往的传统以及非正式规则的遵守。因为村民内部没有明显的层级分化,所以互惠规范较城市社区更为便利发育。农村社区中的互惠有两个方面的表现,一个是以日常琐事为代表的非理性互惠,例如借用耕牛和农业器材等行为;另外一种是以计算回报得失的理性互惠,例如某个村民花费10多天时间帮助另外一家村民修建房屋,在房屋建成后他会获得合理的报酬。这两种互惠的建构对于农村社区的公共资源治理起着黏合剂的作用,共同的利益使得村民联合起来共同治理社区资源。

3.构建村民相互监督网络

构建村民相互监督网络,即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建设。首先,水平相互监督网络即平等地位和权力的主体联系在一起的网络,例如村民之间互相监督是否在“禁渔”的时候私自下海打渔,一旦发现就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可得到与违反规定者违法所得价值相等的报酬。其次,垂直监督可以使村民有一种“透明鱼缸”意识,村委会的行为受到“治理小组”的监督,同时普通村民可以监督“治理小组”是否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柱状社会资本的改进

柱状社会资本一般是与传统的等级层次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和排外性,这一社会资本在公共池塘资源治理中发挥的主要是负面作用[9],这也成为影响其理论适用性的基本因素。 所以在我国农村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中,要妥善解决“柱状社会资本”的负面影响,将之进行改造,使之对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起到正面的作用。

作为柱状社会资本的垂直相互监督网络,主要提倡的就是利用等级制的监督实现对村民的约束。也就是要在等级和依赖不对称关系中联系起来的网络,例如村委会成立的“治理小组”。他们享受村委会定期给予的“辛苦费”补贴,由他们展开对全村村民行为的监督,一旦发现违反规范的行为发生就采取政府强制力加以解决。与此同时,村民对于“治理小组”的权力实行也有着监督权利,当发现“治理小组”中有人滥用职权时就可将其不当行为记录并提交村委会,由村委会召开全村大会对相关滥用职权的进行公开处理,之后将举报者纳入到“治理小组”中去。在这样的水平和垂直的村民相互监督网络建设中,村民会自觉遵守规范的意识得到加强,从而有利于公共资源的治理。

四、结语

奥斯特罗姆在批判传统的集体行动困境的两种解决方法的基础上,提出公众内部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可能性。并在社会资本的背景下提出了研究框架,指出要改变单层次的研究方式,因为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需要多主体共同协商,求得利益均衡。虽然自主治理理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局限性,但是该理论的分析和讨论也让我们看到了村社自组织的力量,以及社会资本在公共池塘治理中的重要意义,拓宽了在该领域的制度研究视野,找到了在私有化与彻底国有化之间公共事务治理的第三条道路。为中小型公共池塘资源的治理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思路,缓解了在此领域各相关主体的冲突。

該理论认为,要想有效实现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成功的自组织行动,需要解决三大问题,即“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和“相互监督问题”。 在这三大问题分析背后的“八大模型”理论来源是社会资本理论。但是由于其没有在分析中分析“网状”社会资本和“柱状”社会资本这两大类社会资本的区别以及由其差异导致的不同作用,其适用性存在着诟病。除此之外,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要考察特定社群组织中社会资本的具体类型,看其是否能够承担起公共池塘资源的自主治理,尽可能地培育自主组织治理理论所要求的社会资本类型,以实现对农村公共池塘资源的有效治理,缓和各治理主体之间的矛盾,促进农村的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 2000.

[2]杜焱强,刘平养,包存宽,苏时鹏.社会资本视阈下的农村环境治理研究——以欠发达地区J村养殖污染为个案[J].公共管理学报,2016(4):101-112+157-158.

[3] 费孝通.乡土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

[4] 郎友兴,周文. 社会资本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性[J]. 浙江社会科学, 2008(11): 68-74+127.

[5] 李惠斌,杨雪冬.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C].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6] 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4.

[7] 燕继荣.投资社会资本——政治发展的一种新维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孙 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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