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认定特困户
   来源:时代风采     2019年03月05日 14:14

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印发 明确申请人员条件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城乡特困人员15.84万人,他们由政府集中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标准为601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为478元/人/月;全省共有城市特困人员1.37万人,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到621元/月和565元/月。日前,我省印發《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明确申请特困人员的条件。

纳入供养范围须满足3个条件1.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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