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决不允许假冒伪劣滋生蔓延。但是,制假售假成本低、利润大,买假用假也能带来一时之利,要在短期内完全禁绝假冒侵权现象确非易事。不少代表委员和法学专家认为,从立法上降低制售假入刑门槛、执法上统一各地标准、围剿线下生产源头、探讨多元治理模式以提高制售假者违法犯罪成本等几个方面,有望成为未来解决假货问题的重要途径。(3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假货害人,消费者买到假货,利益受损,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用假货,对身体造成影响,感情受到伤害;制假贩假侵害他人利益,假货扰乱市场,结果,劣币驱逐良币;假货挫伤创新积极性,影响创新力;假货泛滥,假货流出国门,损害品牌国际声誉和影响力,损害民族形象和国家声誉,因此,打击制假贩假行为应该成为国家行动和全民共识,集体向假货说“不”,决不能让少数不良从业者获利,把“劣币”从市场上赶走,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不过,打了多年的制制售假行为,假货却从来没有从消费者眼前消失,甚至有一种“越打越多、越打越难”的感觉,消费者很不满意,受害企业满腹牢骚。那么,“打假难”到底难在哪儿,到底如何打假才能把假货赶出市场,让消费者满意?笔者认为,必须用真功、放大招,久久为功。
一则,坚持“零容忍”。此乃有效打假的一个充分必要条件。市场上假货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市场监管没有做到“零容忍”。有的执法部门发现假货没有及时查处,放任自流;有的执法部门唯领导批示才办,否则,对市场上的假货睁眼闭眼;有的执法部门对消费者投诉不及时受理,反而推诿、踢皮球,纵容了假货;更有少数败类得了好处之后,为假货大开方便之门。凡此种种表明,打假必须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假“零容忍”。
二则,“动真格”。这是打击假货的关键。假货在市场上泛滥,与打击决心不强、打击不及时、打击不力、打击不敢动真、碰硬不无关系。制假售假者没有三头六臂,却成了打不死的小强,缘于监管失职渎职。一方面监管部门没有下决心,没有同仇敌忾、一以贯之地长期坚持,没有开动脑筋想办法,而是被动打击,被迫打击,所以,假货总是如影随形;另一方面监管部门没有形成合力,而是各自为阵,各行其是,甚至选择性打击,结果,假货此消彼涨,消费者防不胜防。
三则,“严厉惩罚”。这是减少和杜绝假货的重要渠道。假货横行,罚不当其恶,违法成本低,就会有人为了利益漠视良知和危害,假货则难以禁绝。只有当罚得严了,惩戒得痛了,制假售假成为极不合算的高风险行为,逐利者才有所敬畏。所以,就此而言,假货的存在,与法律法规太软、惩罚太轻不无关系。当务之急,只要解决这个问题,即严惩打假有法可依,并做到“零容忍”“动真格”,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制假售假就无处遁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