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这样做广告要被工商重罚!
   来源:解放网     2019年07月12日 11:17

摘要:今天,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并通报:在2017年所查处的5448件违法案例中,互联网广告占80%。

如果你是自媒体大V,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发布“7天记住学期整册英语单词”“达到过目不忘、过耳不忘的效果”等极具感染力的广告词,并配以参加培训的学生照片、奖状和家长聊天记录截屏,是不是觉得特励志、特能引人上钩?

违法啦!教育培训机构脑立方就是这么做的,被工商依法处罚款38.6万元!今天,市工商局公布2017年度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并通报:在2017年所查处的5448件违法案例中,互联网广告占80%。

工商如此出重拳,就为敲醒自作聪明者,自媒体绝不是法外之地。

此次被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现金卡借贷服务、拍拍贷、赛维干洗、沃尔得教育等投资招商类广告;脑立方儿童培训和瑞思学科英语等教育培训类广告;天天拍车、香天下火锅等服务类广告;百龄堂虾青素、葡萄籽胶囊、优曼芯语等普通商品广告;以及“狂暴之翼”手机游戏广告。这12件案例中仅一件案例使用印刷品媒介,其余均涉及互联网媒介,包括微博、APP、微信公众号、付费搜索和电子邮件等多种互联网广告形式。

一些违法广告以新面目、新手段出现,让人防不胜防。譬如,有当事人利用互动百科企业词条进行宣传,通过将临床医学报告中“虾青素”替换为“百龄堂盐藻虾青素”、虚构《抗衰老圣典》中相关内容、虚构科研机构和科研数据成果等方式,称“百龄堂盐藻虾青素”“百龄堂盐藻”具有临床医学功效,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30.32万元。

又如,当事人利用搜狗和百度搜索进行付费搜索广告推广,其中含有“全国竞拍多卖20%”的内容,实际只是部分而非全部车辆的成交价超过市场价20%以上,还谎称“已为百万名车主成功免费卖车”,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款47.2万元。

再如,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布题为“注意!这些孩子可能要火了!”的宣传内容,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被依法处罚款10万元。

还有当事人通过其官网和印刷品,宣传推广特许经营服务,相关广告中含有“荣登行业第一品牌”“干洗加盟店成功年入30万的秘诀”,以及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等违法内容;同时还查明广告中“全国门店超10000家”“有1000名技术从业人员”等内容与事实明显不符,被依法处罚款60万元。

去年全年,上海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5448件,同比增长94%;处罚没款1.32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互联网广告案件数量和罚没款额分别为4384件和9029万元,分别占比80%和70%,同比增长146%和95%。工商部门分析发现,虚假广告以及使用违禁用语的违法广告案件数量最多,在违反《广告法》行政处罚案件中占比超过八成,而违法使用最高级用语的广告案件增幅最大,同比增长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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