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泰丰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 律师:这是“霸王”收费
   来源:新民网     2019年09月19日 11:35

来源/视觉中国

新民晚报讯(记者 季晟祯)“在鼎泰丰吃饭,还要收取自带酒水的开瓶费,这合理吗?”近日,市民梁先生致电本报反映,他在静安区嘉里中心鼎泰丰用餐时,饭店额外收取了其100元的开瓶费,这让他觉得无法接受。

梁先生介绍,鼎泰丰是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用餐的。1月16日,他自带了一瓶红酒去鼎泰丰吃饭,当其提出让店员开瓶时,店员表示要收取一瓶100元的开瓶服务费。“我问店员为什么要收,对方说就是店里规定,没理由。”最后结账时,梁先生发现,用餐费用里本就包含了10%的服务费,这让他很质疑饭店收开瓶费的正当性。记者以消费者名义致电鼎泰丰嘉里中心店。店员表示,上海8家鼎泰丰门店都会另外收取消费者自带酒水的服务费,一瓶100元。这条规定在菜单中也有标注。

餐饮店能否收取收取自带酒水服务费呢?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周蒋锋认为收取开瓶费的行为系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是餐饮行业的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周蒋锋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服务费”等费用,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消费者,否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同时,周蒋锋也强调,即便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得到保护的情况下,从目前司法实务来看,“开瓶费”仍属违法。

事实上,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4年就明确规定,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费者 酒水 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