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欧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因素分析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19年11月18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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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欧盟彼此互为重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欧盟是中国农产品第四大出口市场,而中国是欧盟农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近年欧盟绿色贸易壁垒日盛,并不断推进环中国自贸圈,对中欧农产品贸易产生重要影响。在“全面开放”新时代,以更高层次和水平积极应对,有利于中欧农产品贸易均衡稳定发展。

一、中欧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随着全球贸易自由化水平提高,以及中欧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自2000年以来中欧农产品贸易规模保持平稳增长,近年因出口增速远落后于进口,中国由贸易顺差转为逆差。中欧农产品贸易在双边商品贸易中地位不高,但趋向改善。

(一)中欧农产品贸易规模变化

2000—2016年,中欧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虽有波动,但总体上呈平稳上升趋势,从2000年的31.07亿美元增加到2016年的222.29亿美元,17年增加了6倍多,年均增长率达到13.1%。说明双方日益成为彼此重要的农产品贸易伙伴。2016年,欧盟是中国农产品第四大出口市场,中国是欧盟农产品第二大出口市场。

从出口来看,2000—2011年,中国农产品对欧盟出口额波动上升,从2000年的24.06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95.95亿美元,为17年来的最高水平,此后波动下降,2015年降至80.15亿美元,2000—2016年均增长率为7.9%。

从进口来看,2000—2016年,中国农产品自欧盟进口额总体上呈快速增长趋势,从2000年的7.01亿美元增加到2016年的140.48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20.6%。

从贸易差额来看,2000—2013年,中国在中欧农产品贸易往来中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但由于中国农产品自欧盟进口增速显著快于出口增速,使得中国的贸易顺差额自2008年起呈下降趋势,从2008年的53.69亿美元降至2013年的9.2亿美元。2014年至2016年则连续3年出现逆差,且逆差额从2014年1.34亿美元扩大至2016年58.67亿美元。

(二)中欧农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地位

自2000年以来,中欧农产品贸易虽然实现了平稳增长,但农产品贸易总额占双边商品贸易总额的比重较低。2010年前的10年间呈逐年下降趋势。从2000年的4.82%降至2010年的2.56%。虽然2011年后有所提高,但基本在3%左右徘徊,仅2016年超过4%。这意味着中欧双边商品贸易在过去的17年里不断扩张,但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增速要小于总体商品贸易增速。得益于2006年以来中欧农产品进口占比的持续上升,从2006年的2.09%升至2016年的6.75%,中欧农产品贸易地位在近年有所改善。

从中欧农产品贸易在双边农产品贸易中的地位来看,2000—2016年,无论是出口占比还是进口占比,中国都超过欧盟,显示中国的农产品进出口更依赖于欧盟。自2008年起,中国自欧盟进口农产品占比呈逐年扩大趋势,而中国对欧盟农产品出口占比却在不断缩小,表明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欧盟的进口地位显著上升而出口地位明显下降,贸易不平衡加剧。在欧盟农产品贸易中,中国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尤其进口长期在5%左右徘徊,出口占比在2010年前不足3%,此后逐年提升,并在2016年达到8.7%的历史高点。

二、欧盟贸易政策对中欧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中国与欧盟同为世界农产品贸易的生产和消费大国,中国对欧盟出口农产品以动、植物产品和纺织原料为主,而中国自欧盟进口农产品主要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加工制品。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远大于竞争性,但中欧农产品贸易在双方贸易总额中的比重不足5%,制约中歐农产品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欧盟所采取的贸易保护政策及推行的环中国自贸区政策。

(一)欧盟贸易壁垒

1、关税壁垒

随着WTO谈判的不断深入和欧盟自贸区范围的不断拓展,欧盟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但是欧盟仍然是全球对农产品市场高度保护的WTO成员之一。由于欧盟28国是发达成员,在WTO谈判中拥有很强的话语权,在谈判中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其农产品关税具有高关税和结构复杂的特点。

欧盟不同农产品的关税差异较大,根据保护程度不同,关税的形式也不同。主要表现为:其一,普遍采用高关税(见表4)。WTO通常将超过15%的关税水平称之为“关税高峰”,但考虑农产品特点,国际上通常将关税税率等于或高于100%的农产品的关税定义为“关税高峰”。其二,对深加工产品提高关税,国际上对这种做法称之为“关税升级”。欧盟一般对原料型产品进口采取零关税或很低的关税政策,而以高关税阻止深加工产品进入区内。欧盟在肉类产品、乳制品、糖等农产品上存在明显的关税升级。其三,大量使用非从价税。非从价税包括从量税和复合关税(从量税加从价税),非从价税在国际市场价格走低时,对本国农产品的保护程度提高。欧盟农产品使用非从价税的税目比率高达46.5%,在主要经济体中欧盟这一比率是最高的,而美国和日本分别为41.8%和18.5%,中国仅为0.4%。其四,采用季节性和选择性关税。为保护欧盟农产品不受国际市场冲击,欧盟对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实行季节性关税,对其他部分农产品实行选择性关税,此举使进入欧盟市场的农产品价格基本等于欧盟内部市场的价格。

此外,欧盟还保留了大量的关税配额和特保措施(SSG)等,这使欧盟具备足够的调控政策手段,能够有效地保护欧盟农产品市场不受进口冲击。

2、绿色壁垒

随着人们对环保、健康和安全的重视,绿色发展成为普遍共识。WTO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贸易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在限制关税、出口补贴等传统贸易政策工具肆意使用的同时,也允许成员国在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上对危害环境保护的贸易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近年在WTO和FTA框架下,绿色贸易壁垒日益兴起,正逐步取代关税、补贴等传统贸易壁垒,成为影响国际贸易的重要因素,而农产品是全球实施绿色贸易保护最严重的领域。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每年绿色技术性贸易壁垒给中国农产品出口造成的损失近百亿美元。欧盟农业科技水平发达,为保护区内农业市场,已建立起完备的绿色贸易壁垒体系,基本上覆盖了中国对其农产品出口中所具备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作为欧盟最大的贸易国,中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受到其绿色贸易壁垒的严重影响。endprint

欧盟绿色贸易壁垒是最严厉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涵盖整个经济活动链条,涉及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制成品所有产品类别,技术标准包括药物残留、食品包装标识规范、动植物产品检疫检测和食品营养标准。欧盟对食品的安全卫生指标十分敏感,尤其对农药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的要求日趋严格。近年来,欧盟绿色贸易壁垒覆盖的内容和范围呈现出日趋广泛和不断扩大的趋势,成为限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的重要手段。随着中欧农产品贸易的不断深入,欧盟日趋严格的绿色标准削弱了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

有学者针对2005—2014年欧盟关于植物源和动物源食品和饲料中或表面的最大残留限量条例(EC)396/2005中涵盖的32类农产品,基于贸易引力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分别检验我国农产品出口欧盟5个主要贸易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受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影响是否显著。结果表明,欧盟法规中以氟草胺、啶虫脒、活化酯和己唑醇为代表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说明欧盟绿色贸易壁垒是限制我国农产品对欧盟出口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此可见,前述我国农产品对欧盟出口从2011年之前的总体上升转而波动下降,从95.95亿美元峰值降至2016年的81.81亿美元,与欧盟日益严厉的绿色贸易壁垒有着重要的关系。

(二)欧盟自贸区政策

近年来,受欧债危机影响,欧盟各国经济持续低迷,欧盟力图通过扩大出口来带动经济增长。欧盟对其贸易政策取向进行了调整,强调通过自贸区谈判大力推进与贸易伙伴的双边贸易关系。

欧委会于2016年11月提出“未来贸易协定①对农业的影响”报告,该报告分析了欧盟农产品出口潜力,重点分析欧盟及有关贸易伙伴实施关税互惠产生的影响。报告认为,未来贸易协定对欧盟农业的影响总体平衡,部分农产品增加出口潜力较大,而其他农产品可能面临压力。乳制品(特别是奶酪和脱脂奶粉)和猪肉的前景较好,其出口、生产和生产者价格或有较大增幅;小麦等粮食产品、葡萄酒和酒精饮料等高价值产品会从贸易开放中受益。而牛肉、大米、禽肉和食糖则因市场开放进口增加而面临脆弱性。总之,欧盟力求未来自贸区协定在扩大市场开放和敏感产品保护之间实现平衡,提升农产品贸易地位。

欧盟的自贸区伙伴分布在亚、欧、非和美洲。就亚洲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欧盟更倾向于与中国周边国家建立自贸区,迄今为止,日本、印度、越南、韩国、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等国家或已签或在谈自贸区协定,由此出现了一个环中国的“欧盟-亚洲自由贸易圈”。中国与上述国家在对欧盟出口结构上存在同质性和竞争关系,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存在,中欧农产品贸易将会受到影响,贸易条件甚至可能出现恶化。

三、结论与建议

(一)重视欧盟贸易政策对中欧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随着中欧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中国与欧盟已互为重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欧盟一直是全球农产品高度保护的WTO成员国之一,近年经济低迷促使欧盟加强贸易保护,尤其绿色贸易壁垒日趋严重,极大地抑制了中国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农产品出口,引发双方贸易摩擦不断。此外,近年欧盟推行自贸区政策,其组建的环中国自贸圈所带来的贸易转移效应,对中欧农产品贸易将产生可预期或不可预期的重要影响。

(二)新时代应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积极应对欧盟贸易政策影响

中国对外开放已迈入“全面开放”新时代,应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积极应对欧盟贸易政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首先,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扩大绿色农产品出口。产业升级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发展标准化、品牌化农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产品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不断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出口水平,推动中欧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均衡稳定发展。其次,加强中欧农业科技合作,建立和完善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逐步缩小中国与欧盟农业科技水平差距。同时,借鉴欧盟经验,建立和完善与国际环境标准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第三,积极推动中欧自贸区建设,提高双边开放水平。建立高标准的自贸区,有利于缓解日趋严重的中欧农产品贸易摩擦,有力促进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中欧贸易发展。◆

注:

①報告覆盖12个贸易协定:加拿大和越南已结束谈判,美国、南方共同市场、日本、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在谈判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待谈判,土耳其和墨西哥升级版。

(李艳君,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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