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主别拿自己不当“干部”
   来源:东方网     2020年04月03日 13:02

据报道,群主不能太“任性”!10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提出了“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

“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提醒我们,必须彻底扭转网络是法治虚拟之地的错误认识。网络是虚拟之地,但网络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法治的虚拟之地。原因很简单,网民在网上是“虚拟”的,但在现实中不是“虚拟”的。在虚拟的网络上,每一个虚拟的网名背后,都对应一个个真实的人。说白了,网名是虚拟的,但网民是真实的人。

不管是微博群,还是qq群,抑或是微信群,都是由一个个真实的人组成的。这些网络社群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而一个个微博群、qq群、微信群的叠加,其庞大的人数就是百万、千万级别的规模。如果微博群、qq群、微信群沦为法外之地,其严重后果不言而喻。

既然微博群、qq群、微信群是市场需求催生,就不能人为打压。可是,这并不代表网络社群可以游离于法律之外,任由谣言横飞,淫秽流行,无序发展,污染网络环境。这样下去,只会让更多网民权益受损,也会毁了网络社群的未来。

维护网络秩序,净化网络社群环境,是网络社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网络社群发展必须强化监管,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制度设计,针对网络社群暴露的各种问题,既要治本溯源,也应对症下药。既需要法治,同时也需要发挥网络自净功能进行自治,这两方面同时发力,网络社群才能健康发展。

这其中,既要求每一个网民恪守边界,遵纪守法。作为群主,在拥有群主诸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群主的管理责任。群主虽小,但也是一个网络社群的管理者,文明社群的守护者。群主千万别拿自己不当“干部”。任由群员散布谣言、传播淫秽视频、或是进行其他有违道德、突破法律红线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坐视不管,就是群主管理失职失责,由此受到法律惩处,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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