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2批次校服上“黑榜”
   来源:粤教一线     2020年07月19日 03:59

“建议家长购买校服产品后,先清洗,再给学生穿戴。”广东质检院纺织服装服饰检测室副主任胡敏专建议。8月31日,广东省质监局公布2017年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等常用消费品抽查结果。检查的300批次校服中,有12批次不合格;80批次文具及类似用品中,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

校服产品不合格率4%

据了解,本次校服质量抽查覆盖全省21个地市,对每个地市不少于5所学校的校服仓库进行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广东省内生产、使用的300批次中小学生校服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纤维成分及含量、pH值、耐湿摩擦色牢度等3个项目。对家长普遍关切的甲醛、可致癌芳香胺染料等物质,在本次抽查中并未发现。

文具产品不合格率为5%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5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文具及类似用品产品,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5%。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文具用品张数、纸张定量、施胶度等3个项目。

学生灯具产品不合格率为15%

本次抽查省内76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可移式通用灯具产品,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8%。不合格项目涉及到可移式通用灯具标记、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以及防触电保护等4个项目。

“选购灯具时尽量到正规商家购买,过于廉价的灯具产品,可能质量不过关。”中山质计所灯具室主任黄骏提醒家长。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本次被查处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已经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售,责令整改,并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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