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
   来源:新民网     2020年07月29日 04:21

【新民网·独家报道】2017年9月5日14:15公开直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新民网全程视频直播当日活动。

案情概述:2007年12月13日,杨某、阮某与长进公司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系争办公用房。12月8日,杨某支付5万元。12日,嘉世公司支付1054875元,房屋登记于杨某、阮某名下。杨某认为嘉世公司支付的款项为股东分红,请求按实际支付比例分割共有房屋。嘉世公司认为其应参与共同分割。一审法院认为,系争房屋登记于杨革、阮某名下,应认定按份及等额共有。嘉世公司支付款项仅为垫资,与杨某、阮某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另行解决。本网直播,敬请关注!

时间:2017年9月5日14:15

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共有物分割纠纷

公司 纠纷 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