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数字时代严厉打击网络盗版
   来源:国际出版周报     2020年09月09日 10:03

欧洲对于版权保护所采取的措施最早可以追溯到1886年9月9日,当时瑞士政府制定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伯尔尼举行的大会上予以通过。公约为作者、音乐家、诗人以及画家等创作者明确了使用其作品依照什么条件、由谁使用。当时签署该公约的包括英国、法国、德国等10个国家。

但是,在欧洲版权法令的执行比其他政策更具争议性,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版权法在成员国之间差异很大,特别是在英美法系国家(塞浦路斯、爱尔兰、马耳他和英国等)与大陆法系国家之间。版权法的变化也多与贸易、全球化等因素有关。欧盟版权法努力缩小国家之间的差异,确保促进创造力和投资力所需的版权保护水平,促进文化多样性,并确保消费者和企业更好地获取欧洲的数字内容与服务。

21世纪,世界进入数字化时代,网络成为盗版的新途径,图书、音乐及影视等作品的非法下载与非法复制,对版权构成极大威胁,欧洲各国急需一个适用于数字时代的版权保护法。

英国:打击网络盗版成首要任务

尽管2016年6月的全民投票离开欧盟的结果使英国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但英国仍然是评级最高的经济体之一,其具有良好的国家知识产权环境。但近年网络盗版问题开始凸显,据欧洲盗版调查机构MUSO统计,2016年英国人的出版物非法下载次数人均为114.15次,全年约有60多亿次出版物非法获取、非法复制传播或其他盗版行为。

2016年5月,英国政府公布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的五年战略文件“2020知识产权执法”。具体而言,该文件将减少网络盗版行为作为2020年前的首要任务。

目前的制度需要版权持有人监控网络,收集证据提交给相关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然后通过IP地址跟踪向用户发送“警报”。政府正在审查这一机制,以改善和简化流程,并正在考虑扩大通知和追踪机制的范围,使版权人能够直接对已识别的侵权者采取措施。虽然文件的确切实施范围尚未得到进一步详细说明,但它所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加强对版权所有人的保护。该文件还承诺为版权保护中间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具体守则,相比之下,这在大多数其他欧盟国家的法律中还比较模糊。

英国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2016年6月发布的“网络侵犯版权追踪”研究报告显示,自2011年研究开始以来,非法下载率处在较低水平,有15%的互联网用户非法下载图书、音乐等作品。

此外,据同样由英国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年度知识产权犯罪报告”显示,在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1亿多个侵权网址被提交给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并被要求删除侵权内容的链接。此外,在这段时间内,伦敦市警察局知识产权部关停了11,000个提供盗版电子书及音乐的网站。该部门还加大执法力度,推出了“侵权网站列表”,建立了相关公示网站将涉嫌盗版的非法站点予以公示,为寻找广告位的网络广告商提供参考。该措施目的是减少盗版网站上的广告,以减少其广告收入。在2016年7月,英国议会提出了“数字经济法案”,提出将网络侵权的最高刑期从2年提高到10年。这些举措凸显了英国对于盗版现象的重视,以及处罚的严厉程度。目前,英国还在积极采取其他行动解决网络盗版问题。

德国: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监管盗版行为

与其他欧盟国家相比,德国对版权保护非常重视。如果违法版权保护法,违法者最高可判刑3年,同时还要支付高额的罚款。据MUSO的数据,德国近年仅有2%左右的互联网用户有过盗版行为,相比之下,该项数值在保加利亚为27%,在拉脱维亚为46%。在欧盟和国家改革的背景下,版权成为德国知识产权发展的重点。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联邦法院在2015年11月作出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其使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具有阻止盗版网站传播的义务。法院进一步说明,如果对一个网站的全球评估显示,其非法内容远远多于合法内容,那么供应商必须切断该网站的链接,并进一步对其监管,以防止重复出现类似的侵权内容。然而,这种监管义务也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在2015年前的一起案件中,汉堡上诉法院(Hamburg Court of Appeal)认定,YouTube具有间接的监管义务,因为与其他内容提供商不同,它为第三方内容提供了一个平台,对用户具有吸引力,具有一定传播作用。但是,另一个法院,慕尼黑高等法院(Higher Court of Munich)却认定,具有间接监管义务的网站不该被索要任何赔偿,并且驳回了版权持有人对YouTube的诉讼请求。

法国:非法下载日益猖獗

在法国,反盗版制度的建立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早在2008年法国官方发布的数据就显示,一部新电影的非法下载量每月超过1000万次,网络非法下载造成的盗版情况非常严重。2009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法“HADOPI法案”规定,当权利人发现网络上存在侵权行为时,可通过版权保护组织向非法下载出版物的网络用户发出通知。由司法部门下令切断互联网链接,进而视情况进行其他制裁、处罚,以有效地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法案出台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而法案通过的历程更是一波三折。后来法案被参议院废除,因为参议院公布的报告显示“HADOPI法案”不足以遏制网络盗版。2010年至2015年,法国共发出相关的违法违规通知540多万条,其中504,000人获第二次通知,2900人获第三次通知,另有400多起严重盗版案件。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报告的盗版侵权起诉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在12个月的时间里超过600个。

在版权制度的改革方面,法国国民议会于2016年6月通过了一项名为“创造,建筑和遗产自由”的法案。该法案在网络环境中依然“保持沉默”,仅严格要求搜索引擎支付索赔费用。2016年10月通过的“为了共和国法案”(For a Numerical Republic)也没有通过一项修正案或提出中间人主动打击盗版,在欧盟版权保护改革的框架内,如何打击网络盗版的问题仍在讨论之中。

俄罗斯:将打击盗版侵权行为

俄罗斯外交部内部事务发言人近日对媒体表示,近几个月来,针对一些国家的连锁书店将盗版图书带入俄罗斯,政府正在对其展开一系列的调查。而俄罗斯国内和国际出版商均已呼吁政府采取新的措施来打击此类版权侵权行为。

部分出版商表示此类侵权事件多出现在俄罗斯的南部地区和城市,包括罗斯托夫、皮亚季戈尔斯克、格罗兹尼和马哈奇卡拉,其中盗版图书的份额预估高达当地市场的50%,而这对大多数出版商的收益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据俄罗斯卫生部统计,俄罗斯全国图书市场有25%~30%为盗版图书,而且这个数字还将继续增长。

俄罗斯的主要出版商Eksmo-AST的总裁奥列格·诺维科夫(Oleg Novikov)说:“被盗版的主要是电子书。在俄罗斯市场上几乎没有盗版的纸质书。”

俄罗斯内政部发言人表示,俄罗斯图书市场上,盗版知名西方作家作品的现象十分猖獗。

一项调查显示,三分之二的俄罗斯人认为,盗版内容的使用和下载是合法的。超过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经常使用盗版资源。

教育教材市场也饱受盗版的困扰。出版商Prosveshchenie悬赏50万卢布(约合8334美元),用于奖励举报生产和使用盗版教科书的人员。

另一份来自RBC.ru的报告表明,由于盗版严重,俄罗斯教科书出版社每年损失3亿卢布(约合500美元)。据估计,Prosveshchenie出版社本可能损失2.5%以上的收入。

俄罗斯科技文化部的声明表明,俄罗斯政府正在注意出版商与盗版行为的斗争,并考虑对盗版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文章来源:国际出版周报

编辑:李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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