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日讯据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网站消息,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7〕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康信苑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被罚款1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7〕26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5月11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康信苑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检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该单位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中医诊所项目擅自投入正式生产使用。
此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