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来源:民生周刊     2020年11月10日 10:05

13类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3月1日起,农贸市场等农产品集中交易场所需设置农产品检查制度,13种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违者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给予相应处罚。

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包含,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和剧毒、高毒农药,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等13类食用农产品。

【热评】@toyol:现在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普通百姓,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了,但是执法和监管方面,与人们的期待还相去甚远。像三四线城市的市场上,违规食品比比皆是,一二线城市的超市也屡有不合格食品曝光,这都是问题。(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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