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须加强制度建设
   来源:人民周刊     2020年12月17日 17:37

卓高峰

坚持不懈抓作风、改作风,坚决纠正“四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必须深入扎实地推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治理“四风”问题,使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有新的好转,树立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一是突出改作风重点。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不斷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二是严明纪律推进作风建设。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毕生追求,做到一心为公,保持良好作风。三是健全改作风常态化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建章立制,用制度固化作风建设成果、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

坚决有力查案件、惩腐败,依法依纪严惩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一是发挥惩治震慑作用。突出办案重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二是坚决查纠不正之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重点查处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协调办案制度,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指导、督办力度。

坚定不移强约束、促改革,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积极探索和总结预防腐败工作途径和经验,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和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科学配置和依法规范明晰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加强党内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失误问责和纠错机制。三是深化防腐体制机制改革。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将防治腐败要求体现在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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