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国家工信部官网公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上海、长治、西安、宝鸡、榆林等已完成试点运营工作的城市,于今年3月底前提出验收申请,其他试点城市在完成试点运营工作后1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