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号牌使用1年后可申请保留车号
   来源:汽车纵横     2020年12月29日 10:19

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统一部署,从2017年6月20日开始,北京市机动车号牌选号范围由“10选1”擴大为“20选1”;旧车转让或报废后,原车主再行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将使用原机动车超过3年可以保留该车号牌的要求,调整为使用1年后即可申请保留,同时,将保留原号的申请时限由自原车转让或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6月20日前原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的仍按原规定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6月20日后原车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的可以在1年内提出申请。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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