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李伟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仅需要党的坚强领导和职能部门卓有成效的工作,更需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强支持和广泛参与。其中,只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反腐败工作才能取得更大成绩和成效。
一、注重发挥工会组织的特点,展现工会反腐败斗争的特色
一是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党的利益相一致。高校工会应把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反腐败的基本出发点,在预防、纠正和抵制严重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发生的同时,积极督促和配合学校纪检部门坚决查处腐败行为,把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风险和程度降低到最低点,实现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党的利益的统一。二是维护权益与防止腐败相一致。工会组织参与反腐败斗争一方面是通过参与和监督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来预防国家在法律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和失当,预防、发现和制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以免给国家和职工群众利益造成损害。另一个方面,工会组织参与反腐败则主要是通过参与和监督企事业的管理来防止企事业重大决策的制定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当,发现、预防和制止企事业行政领导的腐败行为。三是民主监督与依靠群众相一致。工会反腐败实质上是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进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所谓民主参与,就是由工会组织代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对企事业的管理。
二、高校工会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一)在国家和社会层面上建立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体系。第一,高校工会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中的工会代表参政议政、影响国家立法和政府决策的力度,实现工会组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权力。第二,工会应加强和完善与政府和部门间的密切联系与协调沟通。主要是通过建立健全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牵头组织、工会积极配合、各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联席(联系)会议的议题和内容应选择职工群众和政府、社会团体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当然其中也包括反腐败问题。第三,加强和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把就业、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作为三方协商的重点,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劳动关系领域腐败问题,切实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第四,依照国家的法律规章和政策赋予工会的权力,工会应充分行使对政府的建议、质询、检查、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政府和机关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预防和扼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在高校内部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会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体系。主要包括:(1)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权力,提高职代会质量,发挥学校(学院)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其他民主协商和民主管理新形式和新内容。(2)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建立长期有效的联系与配合。参与制订反腐败工作计划,共同研究分析反腐败形势,联合处理群众反腐败投诉,监督纪检监察部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3)建立健全和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重点扩大制度落实的覆盖面,提高协商的质量和合同的履约率。(4)建立健全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要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提高签订率和履约率,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5)加强工会的信访接访工作,畅通职工群众反腐败的投诉、举报渠道。同时还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咨询、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提高工会信访和反腐败投诉处理的质量和水平。(6)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依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交涉。(7)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利用《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赋予工会的监督职责和检查权利,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切实依法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作者系昆明理工大学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