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维权变“三赢”
   来源:时代风采     2021年01月01日 22:21

流云

近年来,得益于保山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优势,隆阳区在各方面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诉求也日益增多,如果单纯依赖原来的工会干部出面为其维权的模式,不仅人力方面难以满足,而且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也不足。

为此,隆阳区总工会主动探索“工会+律所”的新型维权模式,并取得了“三赢”的良好效果:职工权益得以及时保障,律所获得持续稳定发展,工会等政府部门也减轻了信访压力。

新常态下的维权新模式

位于隆阳区上巷街的隆阳区工人文化宫每天都热闹非凡,因为这里休闲健身场所都是完全免费的。文化宫门口就是宽敞明亮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工群众医疗互助、困难补助等在这里可以一站式办理。

紧邻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就是法律援助中心,悬挂着“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隆阳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牌子格外显眼。虽然法律援助中心面积不大,但是这两年来免费为职工群众维权的案例却不计其数,仅卷宗就有厚厚的好几本。

“我原来在司法局工作,退休后闲不住就组建了一个律师事务所继续从事法律工作。”身兼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张顺木说。据他介绍,律所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张本顺本人是司法局退休的,余朝有是法院退休的,他们两人都60多岁,另有一名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都非常熟悉。

“一直以来隆阳区总工会的维权工作都面临着人手不够和法律知识不精两个困境,很多时候职工遇到法律纠纷找上门来,但由于工会干部不是法学专业的,很难帮职工解答清楚。走司法程序的时候不仅手续繁琐,而且耗时也很长,这几个工会干部根本就忙不过来。”隆阳区分管法律保障的副主席杨文顺说。

为了解决以上困境,隆阳区总工会党组经过反复讨论,决定引入专业的律师团队加入到法律援助中心来。但是又出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引入专职的律师,每年1名律师仅支付工资就要好几万,引入一个律师团队费用就更高了。

综合权衡之后,“工会+律所”的合作模式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即工会为律所提供固定的工作场地,每年给予1万元的经费补助,要求律所免费代理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的法律援助案件,特别的案件和法律事项律所可以按照市场价收费,如果遇到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区总工会领导干部会出面帮忙协调,并追加经费补助。

“这是一个‘三赢的模式,职工能够得到专业的法律援助,律所场地和经费有了保障,工会的信访压力也减轻了很多,并且经费开支也降低很多。”杨文顺说。

这一模式取得的效果也非常明显,仅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法律援助中心为职工免费维权的案例就达上百起。

超市倒闭别侵害职工权益

提起天顺超市,很多人都不陌生,它自2001年开始建立第一家门店以来,截至2015年已经在全省16个州市开办了40家门店,在隆阳区新闻路、龙泉路等地有4家分店,职工数十人。

然而,这个全公司职工达数千人,一度被称为云南本土规模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却在2015年5月份开始被爆出拖欠供货商2亿元货款,此外还牵涉到民间借贷等问题,并最终导致所有门店全部倒闭。

这么大的一家全省连锁超市倒闭了,供货商和公司广大职工成了最无辜的受害者。按照该公司一名职工的说法,之前公司都和他们签订了正规的劳动合同,各项社保也都正常缴纳,现在突然倒闭了,不仅劳动关系没有依法解除,各项社保也突然中断,别说是讨回工资和经济补偿无望,就连出去找工作都因为合同没有解除不被认可。

不久之后,隆阳区四家门店的职工首先找到了隆阳区总工会,希望工会能出面帮他们协调处理好超市倒闭后的相关事宜,并表示如果当地政府无法妥善处理,他们将集体到上级部门上访。

面对职工的合理诉求和上访的压力,隆阳区总工会迅速成立工作组,一方面积极安抚职工们的情绪,引导他们通过理性合法的手段来处理问题,避免不良群体事件的发生。另一方面着手调查该超市倒闭的原因和涉及到的职工情况,尽快拿出可行的措施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最终查明该超市是总公司资金出了问题导致的,并且全省所有门店都涉及到,短时间内不可能重新开业。由于没有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职工也没法领到失业金,而且也没有依法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相关损失,甚至有部分职工的工资被拖欠。

就当时的情况而言,时间拖得越久对职工越不利,隆阳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启动了法律援助程序,并以工会的名义书面告知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并为职工申请劳动仲裁。随后,天顺超市方面向隆阳区总工会书面解释了超市倒闭的原因,并愿意配合劳动仲裁机构处理好后续工作。

通过劳动仲裁,天顺超市方面为职工迅速办理了停缴社保手续、补发了拖欠工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进行经济补偿。至此,这一事件得以顺利解决,很多职工对“有困难找工会”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农民工的撑腰人

随着大量的农民工外出打工,近年来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案件中与农民工有关的不在少数。

“很多大龄农民工由于没上过学,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出问题的时候老板一般都会认为他们是法盲,随便给点补偿就了事,而我就要做那个给农民工撑腰的人。”张顺木说。

平时在工作中接触到农民工时,他都会主动把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他们,方便他们以后遇到纠纷不懂时随时可以向他咨询,如果需要,可以免费帮他们打官司。

杨邦全是中铁一局大瑞铁路项目部的一名农民工,主要负责隧道施工工作。在2015年3月18日那天,由于隧道内塌方导致他胸部和背部受伤,在武警宝山医院住院治疗。

病情好转后项目部负责人为他结清了住院费,并额外给了他四万元作为补偿,并告诉他按照法律根本不需要赔偿这么多,这已经是公司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才多给了一些。由于不懂法律,杨邦全不知道这笔赔偿金是多了还是少了,所以当时也没有多说什么。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杨邦全来到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张顺木看完医院给他开的伤情诊断书后,明确告诉他4万的赔偿金肯定不够,并主动要求为他免费代理。

在张顺木的要求下,杨邦全去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等级8级、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根据这一结果,张顺木以杨邦全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相关部门递交了赔偿申请。

最终仲裁机构判决中铁公司赔偿杨邦全204200元,其中包括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伙食补助等。

额外拿到这么一大笔补助金,杨邦全欣喜之余也对隆阳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同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农民工董子恒在隆阳区盛大彩钢瓦厂上班期间,因操作不当导致5个手指不同程度受伤。出院后彩钢瓦厂以职工操作不当导致受伤为由逃避自身责任,只同意赔偿很少的一笔钱。

隆阳区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认定这是一起工伤事故,要求厂方按照伤残八级的标准对董子恒进行赔偿。在大量的证据和法规面前,彩钢瓦厂负责人最终同意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的赔偿标准,一次性支付董子恒工伤费用15万元。

“在国家提倡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每个人都应当学法、懂法、用法,而很多农民工在这方面恰好是最欠缺的,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意识是我们退休后做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隆阳区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两位60多岁法律顾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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