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的契约论
   来源:时代风采     2021年01月01日 03:23

刘家谦

虽然现在身兼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等多个职位,但陈华还是觉得被职工们叫“陈主席”的时候最亲切,这不仅能很快拉近他与大家之间的距离,也时刻提醒他不要忘记作为职工“娘家人”的责任。

陈华是昆仑燃气公司公认资历最深的工会主席,从2004年公司尚未改制时还叫昆明市煤气公司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工会主席了,并在这个岗位上一直做到现在。这还不是他与工会结缘的起点,在此之前他在昆明市建设局任职,也曾经当过机关的工会主席。

无论是在政府机关、传统国企还是如今的合资企业,陈华一直摸索在工会主席这个位置上如何才能促进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多年的工会工作使陈华一直都有一个困惑,那就是不管企业方口头承诺给职工多少好处,只要不是最终落在白纸黑字的合约上,一旦企业方反悔职工也就无可奈何。并且由于口说无凭,就算是工会组织和相关劳动部门介入,也是煞费苦心,最终吃亏的还是广大职工。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华翻看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并对这本书中提出的“约定是一切合法权益的基础”的观点深表赞同。这本书虽然探讨的是宽泛的国家和社会管理知识,但是如果把这些观点具体到工会工作中,恰好与工会一直致力于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不谋而合。

至此,陈华这个工会主席的身上也就多了一份契约精神:只要是关乎职工利益的事情,无论大小都要明确写入合同中并严格执行。大到干部的考评提拔、小到职工各项福利的发放标准,都要用条款明确规定。

昆仑燃气公司刚成立的时候,为了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公司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即每次考核最后一位职工就要被开除。乍一看优胜劣汰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一制度没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陈华通过查阅大量劳动关系方面的法规后却发现这种做法侵害了职工的正当权益,因为无论如何都会有一位职工因排在最后一位而被淘汰,但是排在最后一位不代表这位职工就失职或不够努力,更达不到公司在管理规章制度中开除职工的要求。

为此,他专门找到了公司的领导,把就一制度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作了详细汇报,由于对相关的劳动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作了充分的研究,陈华的汇报说得有理有据,让公司领导无法反驳。最终,公司及时在考核办法中把这一制度删除。

“不是说员工主动辞职公司就一定没有过错,有的时候恰好是公司的一些违规的做法才促使员工辞职的。”陈华说。

在昆仑燃气公司,职工辞职也需要经过工会的审核,员工的辞呈交到人力资源部后,人力资源部需要把这位员工的辞呈和相关情况交给工会来审核,等工会确认该职工合法权益未受到侵害后,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这种按照契约办事的工作方法还让陈华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身兼公司的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陈华一方面要监督公司领导和职工不能违规发放福利,同时又要保证职工们合法的福利不受剥夺,一旦处理不当自己就很容易失职。

“我的处理标准就是把员工该有的合法福利和标准分条列出,明确写入工资集体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违规福利,也坚决给予监督和处理。”陈华说。

比如说职工的医疗互助方面,在工资集体合同中明确规定个人交20元,剩下的部分作为职工的集体福利,由公司负担。

“这些年以来,虽然职工医疗互助金已经上涨了,但是由于规定没变,因此职工仍然只需要上交20元,既能保证职工合法福利的稳定,又能避免换一届领导变一次政策的尴尬。”陈华说。

这种“工会契约模式”也让公司的工会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去年昆仑集团组织全国270余家基层单位工会负责人培训,专门请陈华作了“合资企业工会如何发挥作用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的经验交流。

昆仑 职工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