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委同时批准发布了《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对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和家政服务机构划分进行规范与界定,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6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为年龄在18~55岁,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等。
目前,云南省家政月嫂市场暂时还没有规范,月嫂培训后需要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对此在年龄、文化等要求与国家是一致的。云南省一般育婴师基本95%以上都能达到初中或初中文化以上。2014年,昆明市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已经成立了星级家政服务员评定委员会,根据《昆明市家政服务员星级评定办法》和相关要求,将昆明家政企业月嫂评为5个星级,最高为五星级。截至目前,昆明市已经评了500多个星级月嫂,其中五星级的只有几十个,占比比较小,并未设置金牌月嫂等级,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所谓金牌月嫂时需谨慎。(7月8日《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