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里的爱情
   来源:现代家庭·生活版     2021年02月10日 06:52

毛嘉

事件回放:房子代表我的心?

张先生医科大学毕业后,进入三甲医院工作。经过多年奋斗,他买好了新房,筑巢引凤,就等着迎娶新娘了。

2012年,因为工作关系,张先生和同医院的护士李小姐有了交集。不久,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1年多,两人有了自己的女儿。为了表达对李小姐的爱意,他将李小姐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从此,原本只有张先生一人名字的房产,变成了两人共有,他觉得这是见证两人爱情的最好证明。

可是好景不长,随着两人对事业发展观点的不同——张先生希望太太专职在家带孩子,李小姐希望继续深造,成为一名医生,两人矛盾越来越深。终于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双方爆发了肢体冲突,甚至差点危及到女儿的安全。

不久张先生提起离婚诉讼,但双方就居住的房产的分割问题,产生了不同的观点。

双方意见:

李小姐: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我是该套房产的共有人,且自己要照顾孩子,需要有居住的地方,所以这套房应该判给我。至于他的那一半,我可以向亲戚朋友借款后,支付给他。

张先生:该套房产系自己婚前全款购买,她没有对该房产贡献过一分钱,现双方离婚,她就不该分房子。

律师意见:

当今社会有不少夫妻,因为各自经济条件的差异,常会有在婚姻初期由一方购买婚房或主要出资的情形.随着婚姻的推进,房产证又常会由一人的名字变为两人,如果婚姻天长地久倒也无妨,一旦婚姻无法持续,那么婚房如何分割,就成为一大难题。

关于离婚时婚房的分割,如由法院裁决,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判决。本文因为篇幅的原因无法将各种情形一并罗列,所以仅能对婚前一方全资购买,婚后另一方加上名字后,如何分割婚房的情形做相应的解读。

最终,法院判决张先生和李小姐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张先生所有,但是张先生应当按照房屋价值(双方达成共识的价格或请第三方评估的价格)的35%支付给李小姐作为购买其应得份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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