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伦理困境 
   来源:现代交际     2021年02月27日 15:01

迟宁宇

摘要: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在对服务对象提供安全、有效的专业服务时建立的工作关系,因其他关系的存在和需求也会建立起专业关系之外的私人关系,即出现双重关系与多重关系。双重(多重)关系会对服务对象、工作者以及专业声誉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伦理困境,因此恰当地建立与服务对象的专业关系,会保障专业服务的有效性及专业性。

关键词: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困境 专业关系 双重关系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9-0051-02

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随着其在中国不断发展,产生了一系列伦理困境,比如服务开始与服务对象建立起的专业关系,可能会因为其他关系的存在和需求建立起私人关系,这就产生了双重关系。那么双重关系会影响专业关系吗?双重关系会对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影响吗?西方的双重关系限制适合中国文化吗?本文试图通过简单的案例,来分析目前双重关系导致的困境,明确双重关系的风险与必然性,建议符合专业伦理的专业关系的建立。

一、概念界定

(一)专业关系

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是在社会工作实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基于服务对象的需要同受助者建立的关系[1],是实践服务中最初的基本关系,存在一定的时间界限。

西方的学者在社会工作出现之初就对专业关系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布拉默认为,专业关系是包含着情绪特质的一种互动。[2]

贝斯提克在《个案工作关系》中指出,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之间态度上和情绪上动态的相互作用,目的是帮助服务对象更好地适应环境。[3]

目前我国大陆学者观点多借鉴于港台地区,例如台湾学者黄维宪在《社会个案工作》指出,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与案主之间的一种态度与情绪交互反映的互动过程,以此有效地协助案主解决问题,使其对环境有良好的适应。廖荣利对专业关系的定义是专业人员与案主的内心感受和态度表现的动态交互反应关系,工作人员通过此种交互作用以协助案主社会生活适应能力的改善和增强。[4]

综上所述,可以将专业关系定义为,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为处于劣势环境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和帮助时,基于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与服务对象的需求,建立的一种动态交互作用的关系。

(二)双重关系

双重关系之前较多出现于心理咨询中,最早由美国心理学会在1958年伦理守则中作为一个伦理问题提出。外国学者Brian 和Nick 根据双重关系发生、发展的不同方式,将其划分为五类:①境遇性多重角色,如一位咨询师去牙医那儿拔牙而牙医是他的来访者,或咨询师的孩子与来访者的孩子成了朋友;②结构性多重专业角色,如咨询师和来访者同时又是老师与学生关系;③专业角色的转变,如来访者变成了合伙人;④专业角色与个人角色的冲突,如先有专业关系继而发生个人关系或者先有个人关系继而发生专业关系;⑤剥削性的专业关系,如专业人员迫使来访者成为其性伙伴,或专业人员利用专业关系获取个人经济利益。[5]

社会工作诞生发展后,借用了这一概念。处于困境的服务对象与专业的服务机构或社会工作者商讨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具体目标,双方建立基于态度与情感上的动态互动关系,在频繁的互动过程中,会形成多种关系,既包括按规定标准确立的专业关系,也有深入了解接触后产生的带有某种情感关系的其他人际关系,专业关系之外的社会、宗教、利益、情感关系,被称为双重关系,存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关系就成为多重关系。双重或多重关系可同时出现,也可相继出现。

二、实务中的伦理困境——双重关系限制

伦理困境是指专业价值中对从业者要求的不同责任与义务之间发生相互冲突的情况。[6]双重关系限制是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重要内容。1996 年,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再次修订伦理守则,明确提出反对双重关系,指出: “社会工作者不应该同当事人或前当事人保持双重或多重关系,以免有可能对当事人造成剥削或潜在的伤害。”“一旦避免不了双重关系,社会工作者应该采取步驟,保护当事人,并有责任设定清楚的、恰当的、具有文化敏感性的界限。”[7]

社会工作实务服务中,社工扮演了多种角色,往往导致发展出专业关系之外的具有亲密情感性或利益性等特点的人际关系,即双重关系,包括一些经济关系、情感关系、宗教关系等。[8]

中国是典型的人情社会,社工帮助了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就会反过来帮助社工,越过专业关系界限,会使得专业服务的有效性、客观性、无私性、专业性受到挑战,过程受阻,社工安全无法保障,服务对象也可能会被利用。但如果限制了双重关系的产生,又会产生相应的伦理上的困境,基于深度了解后建立的人际关系能帮助工作者更有效地解决服务对象的问题,巩固更信任、紧密的专业关系。

三、案例介绍

案主王阿姨,单身空巢老人。社工小李进行个案探访时邀请她参与自己开展的空巢老人小组活动,社工在活动中会特意关注性格略内向的王阿姨,积极运用倾听、鼓励、支持等方法让王阿姨尽快融入小组中。社工年纪轻,生活经验与社会经验不足,时常接受王阿姨的指点和帮助,因此,两人的关系比一般服务关系亲密,案主更喜欢将社工当成是朋友或女儿一样去对待,会送如小吃食、自己织的杯套等,如果社工婉言谢绝,案主就会说“不要就是和我见外,瞧不起我”,这种说法使得社工无法拒绝,慢慢发展为像母女一样的关系。社工觉得这样的双重关系不应该存在,但又无法改变和停止。

四、案例分析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社工在实践中频繁地与服务对象进行互动,建立了双重关系甚至是多重关系,社工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服务,建立起专业关系,案主认同社工将社工视为朋友,建立起朋友关系;案主是空巢老人,社工的情感慰藉填补了亲情的需要,移情社工,建立起亲情关系。

这个案例解释了双重关系出现的必然性。第一,从年龄阶段特点看。社工与案主处于青年与老年的人生阶段,年轻人在与老年人建立关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移情和反移情,案主将对子女的情感投射到社工身上,社工也将对自己家中长辈的情感反应在与老人的相处中,单纯强调专业关系,互动交流就停留表面。

第二,从服务的内容看。案主是受助者,社工扮演服务提供者、支持者、倡导者等多样的角色,案主的需求决定服务的内容,但前提案主完全信任社工,那信任感如何建立?仅凭冰冷的契约文字规范好两者的权利、义务显然不可能完全获得案主的接纳,所以社工要从日常生活中同理、积极了解、真诚接纳案主,通过提升个人关系来提升专业关系。[9]

第三,从社会工作的认知度来看。在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社会工作发展势头较好,但多数地区的人对社会工作认知低。服务对象在刚接触时并不了解社工,这种情况下,只能先从其他关系着手,用诚意获得案主的信任感,再介绍专业及服务内容。

第四,从中国本土文化下的人际关系看。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10],熟人好办事是一个普遍存在人们头脑中的观念,人际交往中,免不了将专业关系往私人关系上转化,互相赠送小礼物,帮忙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小忙,比如开出租车的案主,得知社工学校路途较远,主动提出每次活动后送社工回学校,如果社工果断拒绝,势必会影响两者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社工接受,又会产生除专业关系之外的朋友关系,甚至涉及金钱关系。若案主与社工私人电话联系,社工能因为不在服务时间就拒绝接听案主的电话吗?

五、双重关系的风险与优势

双重关系造成的伦理困境,主要针对社会工作者自身而言。双重关系具有一定的风险。首先,社会工作者有职业原则,原则是社工行动的准则标准,触犯原则会使得社会大众及服务机构质疑工作者的专业性。其次,发展出的金钱关系、情感关系、宗教关系等,会使得服务对象有被社工利用的嫌疑,这种利用包括生理、心理以及物质资源方面。最后,一旦越过专业关系界限,建立亲密的私人关系、交互的金钱关系,会影响社工对案主问题的判断及解决问题时介入的方法和角度,社工服务的客观性受到挑战。

双重关系同时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社会工作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有效的人际交往可提升服务效果的成效性,单一的专业关系无法打破社工与案主的隔阂。其次,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西方人重视契约关系、自由与独立、个人隐私权。中国是人情社会,社会工作的本土理论是从儒家礼义廉耻的思想发展而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公私并不分明,专业关系与私人关系无法避免地会产生联结,导致界限模糊。

六、结语

社会工作者应区分专业行为和个人行为,明晰两者之间的界限,双重关系破坏了专业界限,会对社会工作专业关系造成破坏,双重关系还可能对服务对象造成剥削和伤害。认识到这些的同时,我们也要考虑中国处境下的专业关系发展,学者费孝通曾说:“在西洋的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11]

结合中国的文化处境,学者张洪英较客观地描述了中国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专业社会工作关系是专业关系+工作关系+朋友关系,是一种多重与多种关系融合的关系。[12]要基于中国的国情,创造本土化的方法、理念、原则,处于伦理困境中的专业关系要实现本土化应注意:

(1)建立关系的主角是社会工作者。建立与维护专业关系的职责主要在于社会工作者。[13]因为案主自身并不明确专业关系以及私人关系的概念,建立、维持与发展专业关系,提供有利于案主的氛围与互動是社会工作者的责任。社工应时刻提醒自己扮演的角色,把握好关系的界限。

(2)保障专业关系的目的性。社工要始终明确建立专业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案主的困境,增进其适应生活的能力,专业关系是围绕这一目标建立发展起来的,无论怎样的情况,都要以专业为本,私人关系为辅。

(3)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既然无法避免产生双重关系,就制定对应的管理方法。如督导严格把控社工与案主的关系,当双重关系严重危害服务效果时,进行转介或终止这段服务关系。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2]翟进,张曙.个案社会工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余佳伲.差序格局下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本土化探讨[D].华中师范大学,2013.

[4][6][13]高鉴国.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10).

[5]李扬,钱铭怡.国外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双重关系及其利弊综述[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7.

[7][9][11]赵芬.社会工作专业伦理中的双重关系的限制、困境及其选择——一项基于城乡社会工作者的实证研究[J].中国社会工作研究,2013(1).

[8]陈曦.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中的双重关系[J].社会研究,2014(3).

[10][12]孙晓薇.社会工作专业关系之双重关系困境[J].学术探讨,2014(7).

责任编辑:孙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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