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制建设
   来源:现代交际     2021年02月27日 02:44

范英华

[摘要]法律文化是法制现代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对现代法制建设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是中国现代法制建设的理论逻辑基础。本文分析了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和特征,讨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价值,以积极的态度去弘扬其优秀的部分,从而为现代法制建设服务。

[关键词]法律文化 现代法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4)09-0015-01

在五千多年的悠久文明历史中,法律文化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当前中国法律正处在深刻的历史变革中,是从传统法制到现代法制转型的飞跃时期。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制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我们应该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冲突,让传统法律文化为现代法制建设服务,从而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

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和特征

有学者指出,所谓“法律文化”,是以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总体精神和宏观样式为其主要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领域。中国的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既包含了法律思想,又包含了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两个主要的特点,首先,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导思想,其次,融合了法、释、道各派学说。

二、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潜在价值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有一定的价值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实践中,凡是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求的都是有价值的,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法制建设中的潜在价值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文精神。人文精神的本质是以人为本,重视人的思想。珍惜生命,关注人的内在,注重人的价值,但是在君主制的国家里,人的权利和利益被压制到最低,君主的权利得到无限的扩张,直至现代中国仍然存留着浓重的独裁和专断的思想。现代法制建设中,要以继承和发扬的原则,在吸收以人为本的理念时,摆正个人的位置,保障个人的合理权益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法律制度。

(2)法律与道德相统一,礼法结合的思想。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注重法律和道德的统一,引礼入法,主张以教化为主。但是,在古代中国,主张“德治”优于“法治”,只有符合道德的法律才是有效力的。现代法制建设中,应该坚持二者协调发展,提倡“德治”和“法治”并用,在依法治国的方略下,以“法治”作为根本方式。

(3)通过调节解决纠纷。在历史悠久的社会中,出现了纠纷,人们往往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认为互谅互惠,重秩序,轻权利。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调解的纠纷,在表面是看似解决了问题,实则矛盾暗藏,不定时的会爆发,并没有解决实质问题。在现代法制建设中,虽然也提倡民间调解,但是应该在明辨是非的前提下,通过调解使双方明白各自的责任和权力所在,互谅互让,并不是一味的和稀泥。

三、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扬至今,对现代法治建设有其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我们应该积极的认识,更好的继承精华,整合多元化文化,确立正确的主流文化,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律文化体系。关于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路径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人权保障。要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到实处,消除等级观念,树立权利本位,体现民主、平等、自由的观念,培养人们树立主体意识,只有这样才会将社会中的利益冲突平等的解决。法律作为一个外在的因素,促使每个人都受其约束,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产生和谐的社会,在加强人权保障的前提下,建设和谐的法制社会。有学者说,现代之法是人本权利执法。我们应该以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并发掘有益于现代法制建设的优秀的部分,更加完善现代法制。

(2)加强“法治”和“德治”的融合。法律和道德作为调控人的行为的两种手段来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解决人们矛盾的时候不能忽略其中一方面,不能将道德凌驾于法律之上,也不能单纯的以“法治”为主。现代法制的构建必须基于清理的认同之上,把握“恭行天理,执法原情”的真谛。将道德融入法律,法律中又体现对人的关怀,把天理、国法和人情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有利于法律的实施、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

(3)建立合理的诉讼观。在现代法制建设中,同样要借鉴以德息讼的思想,在司法活动中要以调解来解决民众纠纷,互谅互让,不排除“人情”的调解作用。要本着利民便民的原则,尊重民意,用调解缓解社会矛盾,基于经济和公平的原则,让人们自愿采用非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用理性的协调方式达成共同利益的共识。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社会和感情的需要,要本着批判的精神借鉴传统经验,使法律效力和社会效应达到双赢。同时也尊重社会伦理,减少了诉讼费用和时间,更便利更快捷。

四、结束语

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在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中得以继承和发扬,我们要在认清事实的前提下,吸取精华,摒弃糟粕,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走的道路。将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加以合理的转换,将继承、改造和出新的工作做好,要态度上积极、认识上肯定、操作上谨慎。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要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再创辉煌,为现代法制建设提供理论逻辑基础,在中国特色法治进程中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高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西方法律发展趋势若干契合现象之探讨[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

(2).

[2]吕丽,潘宇,张姗姗.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与文化专论.华中科技人学出版社,2013.

责任编辑:武聪

文章 法律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