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来源:现代交际     2021年03月04日 20:20

摘要: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转变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房地产市场调控机制中的行政干预逐步弱化,市场手段越发明显。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结构性矛盾日益彰显,并伴有地区差异、供需失衡、监管失控等现象。本文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求为当前及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良好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 存在问题 优化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3-0032-02

美国次贷危机带来全球金融危机的历史教训是值得深思的。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一个方兴未艾的时期,连续几年来我国房价居高不下,政府陆续提出的相关政策依然不能缓解房价高企的状况。因而,我们有必要挖掘房地产市场发展中潜在的问题,并且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以确保我国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而稳定地发展。

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地区发展不平衡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规模与增长速度的地区差异愈加凸显。这种差异主要表现为:与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的房屋施工面积和房屋竣工面积都占据较高比例。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地区差异化的主要原因是东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起步较早,并且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而中部地区的增长速度虽不及东部地区,但较之全国平均水平而言,还是维持着领先地位。在这种地区差异的影响下,东部地区的土地储备状态越发紧张,房地产价格的上涨与竞争也愈演愈烈,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陆续向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进行移动,房地产市场的地区结构状况因此而出现明显的改变,加之中部地区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导致中部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速度后来居上,超越了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

(二)市场供需不对称

我国房地产市场在迅速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愈发明显。具体来讲,产品结构与市场供需不对称,低价位的经济适用房供应量较少,而高档商品房的数量过多、比重过高,由此导致了高档商品房供过于求的状况。以整体上的供求关系为尺度,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数量明显短缺,必然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结构性泡沫,不利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另外,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中,把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合理投资比例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基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阶段发展机制有待健全,一些房地产投资商盲目的投资行为,造成我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比例失调,也严重影响了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

(三)中介行为不规范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完善与中介服务息息相关。在我国房地产市场逐渐繁荣的今天,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也随之而进步。我国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形式较为多样,例如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这些机构对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巨大的利润驱使下,大量经营者涌入这一行业,也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題。具体来说,一些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在缺乏合法经营执照的情况下,通过伪造信息来谋取私利,并以提高标准收费价格的手段中饱私囊。在制定合同内容方面,以模棱两可的态度来削弱合同的制约作用。以上现象都充分反映了中介行为不规范对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

(四)监管体系不健全

针对近年来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国家陆续出台相关调控政策,但始终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我国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这一因素不容小觑。迄今为止,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监管体制亟待完善的情况下,要致力于市场监控这一环节,让消费需求带动投资的积极影响充分展现,进而国家对于房地产市场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在实际落实中频频受阻,加之一些房产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也具备相应的蒙混过关的方法以及政策本身并非完美无缺。这些多重原因导致了国家政策无法行之有效,从而不能彻底地改善房地产市场的现状。由此观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二、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优化对策

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密不可分,必须给予重视。为了避免我国房地产市场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过冷或过热的情况,市场运作与政府干预必须两手都要抓,而且两手都要硬。笔者认为,要想推动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决对策则是刻不容缓。

(一)完善土地供应制度

基于近年来土地市场供求失衡的形势,改善土地供需结构并使之适应市场对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因此,政府健全土地供应体制,转变土地供应结构尤为关键。目前来看,我国一些城市的地价、房价大幅攀升,尤其以北上广等经济发展迅速的地区最为显著。为了更好地调整土地供应结构,除了要参照经济状况与市场需求来恰当地把握土地供应数量,还要遵循市场细分的原则,对于用途迥异的土地在供应量和储备量上进行适当的调整,进而来改善土地市场供需不对称的情况。具体来说,可以将高档商品房的数量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并以人们的住房需求为指标适度地提高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

(二)正确引导投资方向

为了避免房地产投资商随波逐流,造成房地产市场投资比例失调、投资总量过剩的不良后果,引领房地产投资商明确投资方向,妥善地运用经济杠杆原理付诸实践,加之政府政策的引导和制约,从而着重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针对高回报率吸引大量投资商盲目地进行投资,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在投资比例和投资总量方面出现一系列问题,政府既可以凭借金融手段来控制速度,又可以通过土地规划来掌握规模,还能够利用经济杠杆的原理来平衡供求关系,以居民住房需求来衡量房地产业的开发量。

(三)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较好,这就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了明显的机会。然而,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较低,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私利,往往造成业主的权益受到侵害。由此可见,中介服务机构在其工作人员的选择上要严格把关,最好能够进行职前培训。这样不仅可以丰富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更为重要的是,使其对自身的本职工作富有认同感与责任感。另外,完善我国涉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是成立类似于消费者协会那种为消费者服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专业协会,为消费者申诉提供一个妥帖的平台,严惩中介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能够起到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效果。

(四)加强房价宏观调控

造成我国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快速增长的因素较多,

除了土地本身资源以外,房地产开发商借由政府政策的弊端改变供给量使得供不应求来趁机提高房价等投机炒房行为也是有迹可循。综上所述,势必要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以达到平衡房价的效果。一方面,要将土地价格和拆迁费用调节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也可以从信贷控制上来遏制房地产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另一方面,用提高银行首付的方式,对倒房、捂房、炒房等个人投机行为进行抵制。最后,要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住房观念、投资理念以及风险意识。

(五)健全监控管理体系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监控管理体系,对于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着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使房地产市场运行井然有序。除此之外,针对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而房地产开发商也应该自觉规范其自身经营行为,可以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誉测评体系,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并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透明化。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挖掘出一大批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对一些信誉不良、经营不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整顿与治理,从而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参考文献:

[1]倪鹏飞.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4-2015)[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2]陈渝文.房地产过快上涨的原因与房产政策之刍议[J].财经论坛,2010(10).

[3]王斯琛.我国房地产泡沫现象的成因与对策[J].江西金融职工大学学报,2010(12).

责任编辑:杨国栋

作者简介:周媛媛,沈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房地产市场 文章 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