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的正当性思考
   来源:现代交际     2021年03月08日 14:11

我国形成保障残疾人权利法律体系

曾军卫

摘要:所谓的法律生态化,指的是借助生态学理论来探索法律,从法律系统核心到外部结构的整體性等方面来深入思考法律,将其视为一种价值取向或者是发展的目标,让法律的内部实现一种和谐的状态。在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将生态化理念融入其中,有助于明确法律体系的关键地位。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法律体系生态化的定义,然后分析了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正当性的现状,最后思考了关于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的正当性。

关键词:法律体系 生态化 正当性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3-0049-01

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建设涵盖了诸多方面的内容,主要有法律的制定、法律的废除、法律的实施以及法律的宣传教育等,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在于立法。而生态文明建设同样也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系统化工程,其涵盖了异常丰富的内容,涉及众多学科。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立法不单指某一方面的立法,而是有关生态文明建设中各种活动的立法。所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立法即为巩固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生态化的定义

当前学术界并未对法律体系做出科学的定义。其实法律体系并不是指某一部具体的法律或者法律规范,而是指多部法律或者多种法律规范根据一定标准的组合。而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具体指的是把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经济、文化、政治、社会以及生态等各方面建设的法律制定、完善的全过程,进而创建推动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体系。

倘若从法律体系生态化的对象范围看,法律体系的生态化主要涵盖了环境资源法律生态化和宪法的生态化等多个方面。其中,宪法生态化是基础所在,环节资源法律生态化则是核心关键。倘若从内容上看,法律体系生态化则是对法律价值、法律关系、法律主客体以及法律原则的生态化。[1]

二、我国法律体系生态化正当性的现状

(一)法律体系的成功构建为生态化打下基础

自从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耀眼的成绩,在行政执法、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法制宣传等各个方面均有不俗表现。环境资源法的诞生不仅为法律生态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为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法律体系结构存在明显的漏洞

尽管我国现阶段已经形成了富含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不过从总体结构上而言,依旧没有充分反映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这类法律生态化的缺憾主要体现在,未把环境资源法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法律单位。把环境保护法规融入于行政法的领域之中,代表我国的法律不但未承认环境资源法的法律地位,还把其融入了行政法的管辖领域中,不把资源法视为一种独立存在的法律,展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漏洞和缺陷。倘若要打破这一法律约束,就必须站在全新的视角,以发展的观点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日渐科学完善。

三、法律体系生态化正当性的建立对策

(一)提升有关人员对法律体系生态化的了解程度

我国不把环境资源法设置为独立存在法律体系,最核心的原因在于人们对环境资源法缺乏足够的理想认知,这与我国的法学人才结构现状存在着密切联系。在我国现阶段的法律工作结构之中,严重缺乏专门研究环境资源法的专业化人才。所以,许多法律专业人员没有明确地把握生态学、环境学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这三者之间的联系。

我党在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时候提出需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生态化正当性建设之中,要强化有关人员对专业领域知识的认知,唯有结合法学理论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这两大块的内容,才能全面建设法律体系,有效推动法律体系的生态化。

(二)以历史性转折为指引构建生态化法律体系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要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型以及资源和谐型社会的宏伟目标,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节约能源资源的两大基本国策融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之中,并且落实到位,从而有效达到我国整个法律体系逐步生态化的目标。所以,在生态化正当性的实际构建过程之中,首先要出台科学合理的环节立法规划,把生态系统方法融入综合生态管理当中,推动我国家的环境法朝着生态法的方向逐渐发展,从而实现环境法的生态化,最终实现整个法律体系的生态化。

生态化映射了现代生态的全新理论,此法律的实施主要是为了保护自然进而改善自然环境,发挥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功能。在生态化正当性的实际构建过程之中,需要对自然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开创环境节约型和资源友好型社会,进而有效保障我国生态和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法律体系生态化正当性的基础在于,加强环境法律生态化的实施。而环境法律的生态化主要指的是,把现代的生态学作为理论根基,以开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为最终目标,灵活利用突出生态系统的方案以及综合管理对策,来协调人和自然之间的共同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若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就必须实现法律体系的生态化。在法律的建设过程之中,必须严格遵循自然的发展规律,一旦背道而驰,法律内部就会出现漏洞和缺陷,甚至会对整体法律体系的完整性造成影响。所以,在生态化过程之中,必须妥善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让生态化更有效地融入我国的传统文化中,进而促进人和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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