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发费用抵免税新政策下的对策研究与实施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3月14日 08:34

刘永

[摘 要]大屯公司针对科技研发抵免税的新政策,找出了解决对策并成功的实施应用,促进了企业了科研经费的产出绩效和企业科技研发水平的不断进步。

[关键词]抵免税 科技研发新政策 研究实施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5-0371-01

1、序言

国家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49号)等扶持性政策。其后,为进一步推行科技研经费投入、加大抵免税工作,国税总局于2001、2003、2004年又相继发布了与研发费加大抵免税工作直接相关的各类后继文件,特别是在2004年7月份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取消了税务部门对技术开发经费加计抵税的审批权限,但对资料、帐证的审查更加严格。2008年发布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企业研发费抵免税工作。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配套管理办法。大屯公司研发费抵免税工作的研究与实施自2005年开始在公司内部全面开展,通过对相关政策的研究,科学的界定科研开发项目及研发费核算范围,编制管理研发机构与人员清单,研究实施研发费核算体系,制定完善财务核算的相关制度和流程。全公司统一科技研发费核算科目设置与核算范围口径,制定严格的研发费用报销入账制度,对研发费的核算进行持续性的监控,实时掌握科技研发费的发生额状况等,积极申报抵免税。

2、问题的提出

随着企业研发费用抵免税的不断开展,地方政府税务部门对该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管理要求。

2013年年末,上海市国家及地方税务局出台了“关于修订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管理规程的通知”(沪国税所【1013】38号),文件要求:“抵税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转账管理制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在研发支出类科目下明细核算,并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建立研究开发费用转账管理制度,设置“企业研发支出多栏式明细账汇总表”。2014年度开始,抵免税项目发生的研发费用必须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归集,非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已经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

3、方案研究

根据沪国税所【2013】38号文件要求,结合企业科技项目管理与经费核算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减免税工作,在充分分析研究公司财务管理及科技管理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现有的ERP系统,研究方案如下:

3.1 抵免项目的梳理与备案

用于抵免税的项目作为自主研发项目,与其他科技开发项目同时立项,拟在下一年度实施的抵免税项目,须在9月底前报技术中心(委外项目除外,可在签订技术协议(合同)后报送),并附以下相关资料:

(1)《上海市企业研发项目表》;

(2)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

(3)自主、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委托、合作、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规定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费用结算、承担、分摊等方法,研究成果或收益的处理方法,受托方或合作方或成员单位的税务登记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征管税务局等内容)

3.2 抵税项目实施中的过程管理

(1)研发项目信息标注

①项目实施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本单位下月生产经营计划,按实施项目的相关性选择施工单队,对该施工队预计发生的材料费用予以标识,形成计划报表,于当月25日前报预算管理科;

②预算管理科根据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的计划报表,通过ERP系统,在料单“单项工程”栏目中,标注研发项目信息,可在单项工程后加括号添加“项目标注关键字段”予以实现。

(2)抵税项目发生的其他费用类单据的标识

除了上述材料消耗外,抵税项目可能还会发生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差旅费、办公费、委外费、人工费、会议费等,对于这部分和抵免税相关的费用,也需要各单位予以识别,并在报销或填报凭证时予以标识,比如写上项目号、项目名称或项目关键字(在摘要中标注或其他相关栏目中标注)。

(3)资料管理

抵免税项目应建立管理台帐,形成项目实施、跟踪、阶段性成果小结、结题、验收等完整总结资料。

3.3 抵免税项目财务经费核算与结转

按照上海市最新的抵免税政策要求,2014年度开始抵免税项目发生的研发费必须在研发支出科目中归集,非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已经不能享受此优惠政策,为此,财务核算方案如下:

(1)生产单位预算管理科应在当月26日前,将本月实际发生并标注项目信息的料单报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费用明细情况,结合国家减免税相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费用进行项目费用归集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统计报表,于28日前将费用明细一并报送预算管理科。

(2)各单位预算管理科于当月将相关资料报送财务部,并做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①借:生产成本 (xxxxx)红字

借:研发支出(项目名称) xxxxx

②借:生产成本 xxxxx

贷:研发支出(项目名称) xxxxx

方案说明:(1)根据ERP系统标识为技术开发资金来源的料单,按照单项工程标识分项目进行费用归集,并由系统自动生成转账凭证。其余生产用料处理方式不变,但不再包含技术开发类的料单: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用材料-项目一

贷:库存物资(原材料等)

(2)月末时,根据已经标识的料单明细,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安全费、维简费和生产成本等实际费用归属,并进行汇总,由系统自动(或手工添加)转账凭证:

借:生产成本

安全费用

维简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研发用材料

(3)月末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余额为0。

各单位根据科技项目名称关键字段在研发支出下设子科目进行分别核算。

4、方案实施效果

新的抵免税工作方案自2014年7月在大屯公司各实施单位试行,并于次月对试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大屯公司7家研发项目抵免税单位按照方案开展工作,根据反馈情况看,运行良好,方案能很好的与现有ERP系统契合,每月都能及时统计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度,符合上海新政策需求。

从试行日期算起,2014年度大屯公司科技研发费用统计归集额半年累计额为4919万元,共为大屯公司抵免企业所得税600余万元。

5、结论

大屯公司抵免税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为企业取得了经济效益,激发了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企业经济发展的激情,有利促进了企业更好发展的经济秩序,社会效益比较显著,抵免税额用于企业再投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企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同时极大促进了企业科技工作,为企业的科技工作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方面,通过实施抵免税工作,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体系、流程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抵税工作涉及的立项管理、计划编制、研发费用支出的规范核算、日常核算、项目辅助帐的建立、开发费用材料的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对相关的管理制度、流程等进行一些改进或变更,对部分技术和业务进行整合,制定出完善的财务核算的相关制度或流程,优化了大屯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流程,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了科研经费的产出绩效,为企业的创新决策和项目的成本控制提供支撑,也为大屯公司完成中煤集团公司规范统计技术开发费考核指标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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