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力营销抄表例日的现状与未来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3月28日 06:53

车丽萍++王晓冲++高隽

[摘 要]本文首先对抄表例日的概念及内部的相关工作规定做了介绍,对围绕抄表例日开展工作的线损率统计、电费正确核算进行了现状分析,提出了淡化抄表例日,改变线损统计方式、抄核收管理方式方面的设想,逐步使抄表例日回归营销贸易结算属性。

[关键词]营销 抄表例日 线损率 电费核算

中图分类号:TM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6-0295-01

第一章 引言

抄表例日是指定抄表段在一个抄表周期内默认的抄表日。根据供电单位范围内客户数量、客户用电量和客户分布情况确定客户抄表例日。

为避免抄表例日的变动给线损统计、电量电费的准确计算带来的影响,加之合理分配抄表工作量、降低电费回收风险等的需要,国网公司、省公司出台了大量的制度与标准,为客户抄表例日的确定和变动作了详细的规定。

第二章 抄表例日的现状分析

一、抄表例日与线损统计的关系

浙江省电力公司《线损管理标准》第5.3.2条规定,线损率是线损电量占供电量的百分率,

若线损电量是由电能表统计供电量及统计售电量的差值计算得出,则对应的线损率称为统计线损率;若线损电量是通过潮流计算或等值电阻法等计算得出,则对应的线损率称为理论线损率。

因供电量关口抄表时间都固定在月末24点,准确度相对较高,影响统计线损变动的主要因素就是售电量,而售电量又与广大客户的抄表例日及抄表周期密切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影响月度统计线损变动的原因较多,但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受大、小月日历时间差影响,供、售电量统计天数不一致,影响的线损率波动在±3%左右。

2.供电量和售电量的抄表时间相差较大,造成供、售电量统计区间不一致的情况。富阳公司考虑到电费回收、电费抄表核算工作时间等因素的影响,自然月抄表例日最迟安排在每月的25日,中、小型用户都安排在每月的20日之前,抄表例日后至月末之间用户用电量的较大变化,也将给线损统计带来较大的影响。

因此,要改变统计线损受电费抄表例日影响的现状,使线损率统计真正体现供电企业的在电网的规划设计、生产技术和运行管理中的水平,承待出现一种新的线损统计体系与方式,杜绝抄表例日变动以及抄表例日设置不合理带来的影响。

二、抄表例日与电费准确核算的关系

按照现行的电价政策,存在以月或年为周期计算电费的特定用户,比如:两部制用户的基本电费按月为周期计算,居民一户一表用户的阶梯电费按年为周期计算,抄表例日的变动将影响这两类用户电费的准确核算。考虑到居民一户一表用户按年执行阶梯后,抄表例日变动给电费准确核算带来的影响微乎其微,抄表例日的变动或设置不合理将对两部制用户的基本电费准确计算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国家发改委2005年公布的《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工商业及其它用户中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容量或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小于100千伏安的实行单一电度电价,条件具备的也可实行两部制电价。今后,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将大幅度增加,抄表例日变动的影响范围也越大。

第三章 抄表例日的未来展望

一、变革线损统计方式,取消售电量抄表例日与传统线损统计的关联。

(一)主要做法

准确的讲,影响线损率计算值变化的两个因素应该是供电量与用电量,从供电量与用电量的定义来看也符合这个说法。供电量是指一段时间内的供应电量的总和,用电量是指一段时间内用户使用电量的总和。

(二)工作要点

1.加强“营配贯通”数据治理,完善数据治理检查机制。通过建立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对基础数据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进行监督,对电子化移交完成率和营配数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整改。

2.坚持“营配贯通”数据同源,完善设备异动协调监督机制。在坚持数据同源,确保不同部门(不同系统)同类数据一致性的基础上,完善设备异动的相互协调监督机制,对影响数据准确统计的关键设备信息。

3.开展“供、用同期线损”统计深化应用。以“供、用同期线损”统计结果为依据,运用理论线损的计算方式,准确确定分区、分压、分线、分台区线损率的合理变动区间,进一步优化“台区线损准确可算率”统计规则。

二、变革抄核收方式,逐步弱化抄表例日概念。

(一)主要做法

营销信息化技术经过近20年的发展,营销业务已从分散管理走向集中管理,由各自为战的业务管理走向了统一规范的标准化业务管理,由传统业务逐渐走向了以客户导向型为指引的,集约化、互动化、智能化、精益化的现代电力营销业务信息化模式。

利用表计的电量冻结功能,对各类用户按照电价政策和便于电费回收设定不同的冻结日,此冻结日即可作为电费的“账单日”,然后在经过固定的时间完成出账工作。使抄表工作逐步回归营销贸易结算的属性,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现有模式下抄表例日变动给电费准确核算带来的影响。

(二)工作要点

1.按用户类别固化“账单日”、“出账日”。通过准确把握销售电价的发展方向,研究确定新形势下符合一般贸易结算规则的抄核收制度,按照不同用户类别逐步固化“账单日”及“出账日”。如:居民用户设定每月1日为“账单日”,5日为“出账日”,电费周期取上月末24时至本月1日0时,1至5日作为电费发行的日子。

2.建立统一的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维监控机制。强化主站运行监控,开展适用于载波模式的终端自动维护技术研究,实现了系统的智能化和批量采集设备的即装即用;对常见采集异常现场处理业务实施分片外包,通过量化指标和绩效考核,有效提升了外包业务质量。

3.变革了传统模式下电费复核的方式,实施电费智能复核。实现了电费异常处理的流程化和集中监控,确保系统自动启动电量电费计算,智能筛选甄别量、价、费问题。大大降低传统模式下的电费复核工作量,提升了电费复核效率,压缩电费出账时间。

第四章 结论

1.利用供、用同期的理念,变革线损统计体系与方式,改变依赖严格执行抄表例日制度统计得到售电量来代替用电量计算线损率的现状。

2.利用先进的营销信息化手段,彻底改变传统的抄表模式,同时逐步弱化抄表例日的概念,最终以“账单日”取代抄表例日,使抄表工作回归营销的贸易结算属性。

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电费抄核收工作规范,2009

[2] 浙江省电力公司线损管理标准,2012

[3] 浙江省电力公司电费抄核收管理标准,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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