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现状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4月27日 06:58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王军

[摘 要]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普遍面临改革,做为为政府履行法制计量职能提供技术支撑的计量检定机构也面临着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计量检定机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研究计量检定机构职能的定位与转变,提出了计量检定机构职能转变的对策。

[关键词]计量检定;计量法;职能转变

中图分类号:TB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4-0321-01

1 计量检定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有2740个,共建国家计量基准、副基准190余项,国家标准物质2452种,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3000多项,每年对超过4000万台件的工作器具开展计量检定或校准。

我国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具有职能混杂、性质模糊的特点。也就是说,计量检定机构往往不是纯粹地属于哪一类。它们既具有公益服务职能,又具有生产经营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

2 束缚计量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2.1 政府投入不足计量检定技术能力落后

我国对计量量传的政府财政经费或经费补贴不足(如图1),直接造成我国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技术能力落后。在国际计量局的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互认框架下的200项关键比对中,我国只参加了33%的项目比对。全国大部分市地、县级计量检定机构技术装备落后,中西部尤其严重。

2.2 法律缺失造成无独立的市场主体进入校准市场

1986年开始实施的《计量法》规定的单一的量值传递方式己不能满足社会各领域对测量量值的溯源需要。各级计量院(所)均要接受建标、设备、人员考核以及定期检定的管理,造成量值系统测量不确定度损失增大、量值传递成本增高、量传周期长、资源浪费严重,这些弊端都与高效、便捷、节约的市场经济原则格格不入。

2.3 传统管理模式制约人才优势发挥

由于事业单位改革未真正结合计量职能改革,人员的进出、资金的支配、设备的购置均由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管理体制比较僵化,因此优秀技术人员缺乏进入校准市场的机制和动力。

3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职能转变的建议

3.1 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

建议在《计量法》修改过程中弥补在量值传递方面的不足,建立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检定和溯源体系,明确校准行为的法律地位;同时准确定义强制检定的范围,科学缩小强制检定的范围,从而有针对性地履行国家法制计量检定机构的职能。

3.2 建立并完善计量人员培训机制

工作机制中主要包括: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培训对象;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各类专业培训;利用高校等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与外部交流,及时获知最新技术动态。

3.3 准确拆分现有检定机构,建立完善的量传工作组织机构

在对目前我国法定计量检测机构的改革中,要依据职能的不同,准确拆分现有的检定机构,建立完善的量传工作组织机构。拆分后的计量检定机构主要分为两部分:从事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担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其检定行为为公共产品,这些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财务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这些机构首要的应是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从事计量校准即非强制检定的校准机构是按照市场规律开展工作的中介机构,提供校准服务,并通过服务获得获得经济收益。

政府可允许并鼓励各类、各行业检测机构在经过相应的资质认可后进入检测、校准市场,但作为技术机构的自律,以及其资质的有效认定问题都是在培育计量检测市场时,需要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认真考虑的。

参考文献

[1] 王蕊,计量检定机构职能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山东大学,2008年.

文章 机构 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