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考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5月20日 12:43

薛桐淯

[摘 要]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事关企业的兴衰存亡,只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为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结合新常态下的具体内容,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所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推动国企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关键词]新常态 国企 廉政建设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C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360-01

1 新常态下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1.1 新常态的阐述

“常态”就是时常发生的状态,“新常态”就是不同以往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是一种趋势性、不可逆的发展状态。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及“新常态”是时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并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新常态”,之后“新常态”作为执政新理念,远远超出经济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新常态

主要是指经济发展速度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转变,经济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向新的增长点转变

(2) 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2011 年党的九十周年纪念会上,时任总书记胡锦涛就提出,党面临着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其中四大危险分别是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和消极腐败的危险。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对四大危险进行了告诫。在谈到消极腐败的危害时强调,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造成对党的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正是在这样高度的认识之下,党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要求。

(3)依法治国新常态

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国家治理向法治化迈进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国家治理,是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党的领导是前提,更是保障。依法治国成为新常态,但也要重视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我们中华民族有“以德治国”的历史渊源和文化习惯,“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重要补充,能够通过道德感染和道德约束,达到依法治国所不能有的效果。

(4)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常态

社会的发展,不但经济建设有成就,而且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都要全面发展。

在新常态下,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尤为突出,做好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政建设是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强有力的保障。

1.2 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

1.监督体制造成的权责不明确。当前,国有企业的监督体制大多实行的是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度,派驻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和监察室等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进行监督。但是,派驻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都隶属派驻的单位,派驻人员的政治表现也纳入同级党委考察之列,造成派驻人员紧紧依赖派驻单位,成为派驻单位事实上的一员。由此容易引发纪检监察机构话语权削弱,权利运行受控,派驻流于名义,形同虚设[1]。

2.思想认识不到位。近些年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了愈来愈重要的地位,但是企业个别领导干部“经济效益第一”的思想根深蒂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认为主营业务有硬指标,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是头等大事,尽心尽力,而党风廉政建设是附属品,应为主营业务的开展让道,只要有就行了,不支持不重视,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现了“工作会议两小时,党风廉政一分钟”的现象。

3.没有形成有效工作合力。虽然国有企业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一览表,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没有真正形成。特别是纪检监察机构与各个业务部门的联动监督机制不健全,有些业务部门不愿意与纪检监察机构联动,认为妨碍了它们的工作,束缚了它们的手脚,纪检监察机构往往是“单打独斗”,没有达到有效工作力。

4.制度落实不到位。国有企业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对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有的是原则性多,实际内少,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是面向普通党员干部的多,针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少,失去了应有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同时,制度执行过程中, 往往避实就虚, 提在嘴边、挂在墙上、存在文件里,就是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形同虚设。

2 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2.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首先,要结合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如《新时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程》等,促进党风廉政教育的全方位拓展。通过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其次,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纠正,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并多层次全方位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推动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入开展。最后,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廉、带头讲廉,将党风廉政教育拓展到企业员工工作、学习的各个领域,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员工学习、接受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考核,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落到实处。[2]

2.2强化责任落实力度

国有企业要结合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不断强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主体,重点抓好重要岗位、特殊岗位的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并将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分解落实,切实把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其次,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协调机制等,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并使领导班子和干部群众各自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各司其责、各负其责,从而形成合力,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做好。

2.3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信息化社会背景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反腐工作的深入开展,因为社会监督机制具有强大的社会基础和正能量源泉,不仅是广大社会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反腐的利剑。因此,要完善当前社会监督机制,用好发达的网络优势,在网上建立反腐网站,将纪检委和反贪局的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联系方式公布于众,一方面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反腐的渠道,另一方面对“想贪之人”也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因此,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则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的有效规范、约束与监督,有利于进一步开创出符合中国国情、党情与民情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2.4 自觉树立廉政意识

严格的自律也是发挥外部监督的重要动力和源泉,企业党政干部在行使权力前,要“照下镜子”,多想想法律依据和违法的后果,进而自觉树立廉政意识、筑牢防线,提高自己“抗腐蚀、永不沾”的防腐能力,坚守党性原则。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一方面要讲纪律、守规矩、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打铁身硬”。另一方面,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务实求真,集本校财力与智慧,解决广大企业职工提出的实际问题,促进企业的腾飞式发展。同时,要以自觉树立廉政意识为良好开端,行胜于言,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化,进而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常态化[3]。

参考文献

[1] 李红波.国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3,6:50.

[2] 肖悦.如何创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J].价值工程.2013,32(25):308-309.

[3] 翟健.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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