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改革中教师课程权力的虚置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5月30日 07:10

主要国家课程权力分配比较研究 -中国研究服务中心

刘常林

[摘 要]教师课程权力概念的界定是: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释.是根据目的影响课程行为的能力,是权威性力量,靠这力量在教学方面造成某种特定结果。侧重课程权力对课程目之影响.教师课程权力是教育法律与国家课程管理政策所赋予教师参与课程改革的权力与职责.课程权力理解在当代教育法律、法规与国家课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课程主体在对课程进行研究、开发与实施的过程中所拥有的可支配的能动力性。

[关键词]高校课程改革 教师课程权力 课程创意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40-01

1.课程改革中教师课程权力的虚置

1.1 教师课程权力的从众性

从众指个人由于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来的符合公众舆论或与多数人一致的行为方式.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教师在课程权力运用过程中常常表现出从众性。

教师知道有课程权力,由于对专家权威认可、依赖,在课程制定、评价过程和课程实施中,将自身拥有的课程权力误读对专家和权威绝对服从、认同,失去对课程理性价值判断之思考.教师课程权力的从众性驱使教师在思想上从众,即对课程改革缺乏理性思考,表现为在思想上完全接受.驱使教师行为意向上从众,表现对先进理念盲目模仿、对教师参考用书的简单重复、效仿.在课程权力运用从众性导致教师课程能力弱化或缺失,导致教师对课程权力理解认识很模糊,不能有效行使课程权力。

教师对课程权力概念的理解较模糊甚至是没有概念,认识上的空白或者不明确,使得教师不能有效使课程权力,表现出从众性,使得教师变成了课程改革中的被动者。

从众性,实际是教师对课程权力之放弃.是因为教师不愿意参与课程决策、课程设计、课程评价,不愿意在课程实施中进行变革,习惯和喜欢用惯有的思维、惯有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在教改中教师拥有的课程权力没真正地发挥。导致教师课程权力虚置的原因是以下其一是传统的课程观过分强调课程的忠实取向。忠实取向视野中的课程实际上是专家意志的反映,教师是专家所开发出的课程的被动的"消费者",课程和教师变成了单向控制的关系,课程是控制方,教师是被控方。其二是由于教师缺乏行使课程权力应具备的课程能力,从而导致教师课程权力行使能力的弱化。这种弱化使得教师游离于课程之外。当教师自身所拥有的课程能力无法达到行使课程权力的要求,不能有效应对课程变革所带来的对课程体系的多元性重构时,教师最终选择了放弃自己的部分甚至全部课程权力。其三是教师自身的习惯与惰性.课程改革虽然有助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但同时改革也是一个不断进行自我否定的过程,也是对自己以往熟悉的行为方式的改变,这往往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形成了自己所熟悉的程序化的工作方式。而在行使课程权力的过程中,教师要面对那些充满着不确定性的新局面,要面对挑战进行创造性的工作.对此,一些教师常常会知难而退,宁愿放弃自己的课程权力。

1.2 课程权力的失衡

教师的课程权力主要包括教师的"课程决策参与权、课程设计权、课程实施权、课程开发权、课程评价权、课程研究权等"[4]。但是,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并没从课程决策和设计环节入手参与其中,很多时候教师只是充当着专家与权威制定的课程的忠实执行者。教师在整个课程的研究开发和实施中缺少行使课程权力的机会,导致课程权力被虚置。

课程权力失衡,致教师处课程研发边缘,本该实施课程权力的教师成了课程被动接受者和忠实执行者.听不到教师声音,课程改革成镜中花,课程权力成水中月,教师无法参与课程决策,不能从根本上深入了解课程制定者最初设计创意,影响其对课程理解,课程实施中只能依样上课,导致课程预设性强、生成性少,计划性强、灵活性少,因材施教落空。

2.课程权力运用的异化现象

课程权力目的是给予教师自由空间、创意表现机会、促进学生发展。正确行使课程权力、明确课程权力、使用课程权力,实践中出现课程权力异化现象。

2.1.课程权力之扭曲

课程权力运用依赖于教师本身所具备之课程能力和课程素养。如教师不能领悟理解课程改革中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就会使教师对课程思考权、发言权、创造权发生扭曲,就会在教学过程中忽视学生的主体性,见物不见人,最终导致课程目标错位、课程实施低效。

2.2.课程权力滥用

教师课程权力滥用表现"教师毫无节制地使用相关政策赋予教师的课程权力,致使权力的使用超出了政策制定的范围"[4]。课程权力的滥用,尤其是当教师对课程权力不能正确认识时,还将这种不如一些学校在进行"校本课程的研发和编写"时,打着赋予教师课程权力的旗号,什么高考秘诀、高考冲刺等教辅资料铺天盖地地出现,并在全校范围内推广使用等。表确定性甚至是错误性一再地延伸拓展,那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面上看在编写中教师参与了决策,参与了研发,但实际上没有多少创意,只是教师教案的择录汇编。一旦这教材大量使用,老师和学生都束缚其中违背新课程改革之初衷。

2.3.教师课程权力改进

教师明确了课程权力,行使课程权力,应具备有效行使课程权力的能力,防止教师课程权力不被虚置。为此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将教师的课程权力真正落到实处。

2.3.1.赋予教师适当权力资本

布尔迪厄将经济资本、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被认可的形式称为符号资本,任何权力的实现都是以行动者拥有的符号资本为前提的,行动者拥有的符号资本越多,其权力实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教师课程权力实现的符号资本就是权力资本,包括教师可支配的教育资源、课程话语权力等,它决定着教师课程权力实现的范围与程度。

赋予教师课程权力资本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它需要政府和学校管理者真正给予他们多方面的支持,并赋予他们话语权,为他们创造机会,尤其是在课程决策、课程开发等环节上,应确保教师权力运用的充分性和连续性。

2.3.2.课程权力范畴.当对教师课程权力的解释停留在学理解释形式层面上,尚缺明确直接对教师课程权力范畴做出规定的教育法规或规章.制度上不完善和模糊性使教师无法行使课程权力。因此,从法律层面对教师课程权力做出明晰的规定,为教师实施课程权力提供保障,同时为教师理正确解课程权力提供依据参考。

2.3.3课程权力使用空间.新课程改革来,三级课程管理模式实施在课程决策和课程主体之间展开了权力再分配。但由于受之前课程集中管理模式影响,宏观上看地方和学校所拥有的课程权力十分有限,学校课程权力缺失不足直接影响教师课程权力使用;微观上教师在学校里是充当着课程忠实执行者的角色。实际上,无论哪一级课程最终都必须被转化为学校的课程实践活动,由教师来最终落实。因此,无论是政府管理主体,还是学校管理主体,都应该进一步规范教师课程权力使用的空间,淡化行政命令,将专业自主权还给教师。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在一个比较民主宽松的环境中参与课程的决策、实施、研发和评价。

3.培养教师明确的课程权力创意

明确的课程权力意识是教师有效行使课程权力的前提。对课程权力没正确认知都将是空谈。目前看,造成教师课程权力虚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教师缺乏课程权力意识,不愿意或者不知道应该如何行使自己的课程权力.缺乏课程权力意识,课程改革就失去了创意,教师没理性思考对课程价值正确判断,课程改革只能是形式上的模仿,触及不到教师心灵。因此,须通过培训多种方式提高教师课程权力意识。

4.教师自主性场域

课程改革过程中当教师拥有权力资本后,需行使这权力资本之自主性场域。场域里有很多不确定性因素,教师面对新理论和实践挑战为教师有效地行使课程权力提供空间和机会.课堂是教师自主性充分发挥之场域。课堂是工作现场,课堂把教师的愿景付诸实践获得课程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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