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公共负荷两种供电方案利弊分析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5月31日 01:35

住宅小区用电负荷计算方法原创

柯建棋

[摘 要]根据莆田住宅小区公共负荷的两种供电方案现状,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和存在的问题,选择使用其中的一种方案并加以优化,尽量做到方案科学可靠、经济合理,以提高小区公共负荷的供电可靠性,确保小区住户的正常可靠供电。

[关键词]住宅小区 公共负荷 供电方案 利弊

中图分类号:U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6-0252-02

莆田近几年大力开发建设新的住宅小区,大多数是高层住宅,其中的一级、二级负荷主要是消防用电、生活水泵、楼梯应急照明、客梯用电等公共负荷,如何建设小区的公共负荷,做到既确保住宅小区重要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又明确供电安全责任,避免浪费建设资金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公共负荷单独设置变压器供电的方案

采取该方案是将公共负荷与普通负荷分开,公共负荷单独设置配电房和变压器。其中,公共负荷变压器的10kV侧采用双电源单母线接线方式,该变压器容量低于250kVA时实施高供低计供电方式,容量超过315kVA时采取高供高计的供电方式,当容量超过1000kVA时公共负荷分别由两台变压器供电;普通负荷一般设置两台变压器,变压器10KV侧为单电源进线。接线如下图1:

采取该方案的优点:

1、减轻供电企业公共负荷的维护压力。由于公共负荷低压出线开关使用频率较高,一旦出现开关跳闸需要通知供电企业现场复电,将极大增加工作量。要求公共负荷配电房独立设置,由小区物业电工操作,减少供电企业的运行维护压力。

2、便于高压进线的调度管理。当配网的供电能力只能满足公共负荷部分双电源供电时,在公共负荷主供电源失电时,可快速投运另一回备用电源,不考虑居民普通用电负荷,有利于10KV线路的负荷调度。

采取该方案的缺点:

1、单台变压器供电降低了重要负荷的供电可靠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具有两回线路供电的一级负荷用户,10kV电压等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0.4kV电压等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二级负荷用户的10kV电压等级宜采用单母线分段、线路变压器组接线,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0.4kV电压等级应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因此,目前公共负荷的供电方式不符合要求,当变压器检修或故障时,重要负荷只能依靠自备电源供电,供电可靠性不强。

2、公共负荷应急母线段设备出资界面不清晰。根据《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应急供电系统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建设费用。若按照上述供电方案,应急母线段设备只能结合由供电企业投资建设,不仅增加了供电企业的建设成本,同时存在供电安全责任难以划分的问题。

3、公共负荷单独设置会增加配电房的面积。我局在同住宅建设单位确定小区永久性供电方案时,为了确定配电房的位置和面积大小,双方协商的时间较长。

4、公共负荷供电方案所采用的计量方式不恰当。一是当容量超315KV时,所设置的高压计费计量将计入变压器损耗,损害了小区业主的利益,留下了管理隐患;二是造成SG186营销系统流程应用及供用电合同管理不规范,如该公共负荷变压器只能拆解另行在“高压新装”业务项内录入,并要求住宅建设单位签订供用电合同(其实无须签订),才能实现系统营业归档,增加了手续的繁锁性,同时造成SG186系统专用变的统计信息失真。

5、物业电工负责公共负荷设备维护存在管理界面不清问题。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和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若供电企业要允许物业电工操作供电企业产权的公共负荷设备,双方应签订有关协议,明确权限和责任。但实际上物业公司不同意签定该协议,存在安全供电的风险。

二、公共负荷和普通负荷共用变压器供电的方案

采取该方案是公共负荷与普通负荷共用变压器供电,公共负荷从一户一表低压柜引几回线路至独立的公共负荷配电室(该配电室属用户产权),公共设施的用电由公共负荷配电室出线供电。要求,配电室的变压器台数按2台或2台以上设置,进行低压联络,每台变压器容量应满足两个原则:一是任意一台变压器单独运行时,至少不低于总计算负荷的60%~70%;二是任意一台变压器单独运行时,应满足全部一、二级负荷供电的要求。若因配电室位置限制必须单台变压器供电时,对于配变容量选择,原则上油浸变压器单台容量不超过630kVA,干式变压器单台容量不超过800kVA。如下图2:

采取该方案的优点:

1、减少了高压柜和变压器的投资。从附图1和附图2可以看出10kV开关柜将从9面减少为7面,变压器台数从3台减少为2台。

2、明确了公共负荷建设和维护界面。根据相关规定,公共负荷计量柜低压开关出以下的所有供电设施由住宅建设单位出资建设。将公共负荷低压计量装置设在一户一表配电室内,明确了双方的产权界面和运行维护,降低了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

3、配变互为备用提高了供电可靠性。采用这种方案在发生一台变压器停运时,公共负荷可通过低压母联全转移到另一台配变供电,供电可靠性较高。

4、利于公共负荷的多布点设置。对于较大楼盘,公共负荷与一户一表共用变压器,可随配电室实现多布点,减少公共负荷的低压出线长度,尽量位于负荷中心,供电质量有保障,也减少供电损耗。

5、有利于计量方案和采集终端设置。公共负荷与一户一表共用变压器,取消了原公共负荷的高供计,在每台变压器低压侧总进线处设置考核总计量,计量表计采用“配变采集终端”,配变高压侧统一不设置考核或计费计量柜,有利于低压三相负荷的监测,便于一次性抄表,并节省配电室占地面积及建设费用。

采取该方案的缺点:

1、需要在配电室设置多套公共负荷计量。根据福建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共负荷低压计量只允许400/5及以下,在公共负荷容量较大的情况下,需要设置多套计量,增加了计量的运行维护量。

2、两路进线的电源需保证一台变压器满负荷运行。在无法在配电室实现低压切非的情况下,在一台变压器停运时,负荷将全转移到另一台变压器供电,对原来配变分别由两路电源供电的配电室,需要两路进线都保证一台变压器满负荷运行,外部线路需留有余量。该问题只有在区域配电网供电能力较为紧张时出现,而现代的城市电网,都要求满足“N-1”,因此,基本不会存在该问题。

经过综合分析、比较以上两种方案,建议采取公共负荷和普通负荷共变压器的供电方案。目前,我局已全面推行该方案使用,取得良好的效果:一方面提高了住宅小区一、二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另一方面避免出资界面纠纷,明确了各方的产权、责任;同时节约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用,每个小区至少节约30万元投资,可谓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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