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如何解决我国高校欠贷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的问题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6月03日 19:02

...一个从债务人侧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新视角-银行不良资产清收 转化...

在我国高校日趋成熟的今天,高校向银行巨额贷款的现象已是屡见不鲜,而由此导致的不良资产也是阻碍我国进一步发展的一大壁垒。所谓不良资产是由三年以上应收账款、长期亏损的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等导致的坏账 。自从我国加入WTO,这个问题愈发明显,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由此,尽快提出可行的方案来解决我国高校欠贷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这一问题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一、 高校欠贷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为了在充满激烈竞争和挑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胜出,各高校加快发展,加大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加强硬件建设、改善办学条件,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已远超过高校所能承受的能力, 为了弥补这个巨大的资金缺口,负债办学、利用银行的信贷资金成为高校发展的必经之路。

从1999年我国高校开始大幅度扩招,学生增加了四五倍,但是国家财政并没有为高校的扩招投入多少经费。扩招之后面临的新建校舍、新增设备等问题,国家交给了学校来解决。教育部曾在高校扩招之初就明确要求,在继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开拓教育经费筹措的新渠道。而新渠道之一就是,各高校要利用银行贷款加大校园改造和建设力度,使学校的教学设施、体育设施、基础设施有较大改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高校银行贷款总额已超过千亿元,几乎所有的高校都有贷款,而有的高校贷款已高达10亿至20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已有不少高校正面临着严重的财务风险。原本想实现“负债-发展-收益”良性循环的高校却导致了“负债-发展-负债”的恶性循环。以吉林大学为例,完成合并后吉大现有6个校区9个校园,教师6000余人,在校生60000余人,是我国目前办学规模最大的高校。而为了扩招扩建的正常运作,吉大向银行大量借贷,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分行向其放贷15亿元人民币,中国农业银行在五年内向吉大提供20亿元人民币信贷综合授信。吉大欠下了30亿人民币的巨额债务,每年的利息偿还就为1.5-1.7亿元。更为严重的是吉林大学只是高校债务问题的冰山一角。

二、高校欠贷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的主导原因

(一)政府宏观政策对高校负债的支持

由于高校经费短缺,国家以立法的形式鼓励高校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运用金融信贷手段,融通教育经费资金”。我国近几年由于就业压力过大,国家为了减小就业压力,高校实施政策性扩招,使高校的在校生人数规模迅速扩大;而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已远超过高校所能承受的能力,这就迫使学校扩建。然而大部分高校的教学基础设施还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各个高校在国家对教育投入和学费标准不可能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引入信贷资金成为高校扩大发展的必然趋势。可巨额负债意味着巨额的利息,这使得高校长期的收支不平衡,一旦发生偿债风险,政府面对全国如此巨额的信贷资金,国家财政也将束手无策。

(二)竞争和扩充的双重压力促使高校不能及时对负债的财务因素进行科学的评估

由于全国高校规模普遍大幅增加,需要新增大量的基础设施,高校急需资金进行硬件设施建设。在经济责任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时,各个高校在进行举债时大有“为公不负债,为私谁负债”的劲头,表现为贷款规模的随意性,没有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高额利息支出对现有教育资源产生的不良影响,对偿债风险认识不足,贷款规模大大超出高校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对于负债经营风险的大小、什么时候能真正完成本金归还以及规模的合理性没有进行深思熟虑。现在高校大部分只是注意到什么时候信贷资金到位,不太注意贷款分期上的把握,对学校的中长期发展和投资效益盲目乐观,单凭主观意愿而不顾客观实际。

(三)高校的特殊性质成为受银行业欢迎的债务人

由于高校独特的政府背景,各大商业银行竞相与高校签订"银校合作协议"。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出让土地的办法,利用银行贷款,不但解决了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还坐收了由高校扩建拉动的GDP增长和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大学借贷扩建过程中,高校、银行、地方政府三方共谋利益,高校借扩招之机,抢占市场份额;政府则希望高等教育拉动消费需求,而银行则认为,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无论怎样贷款都会有财政托底,绝对安全。 而对于一个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校办产业等收入只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开支的非名牌高校来说,结余是很少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负债超过自有资金的一定比例,学校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便会陷入财务困境。

三、 针对高校欠贷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制定相应的策略

(一)明确各自的责任

能否把有限的信贷资金用在刀刃上,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科学的决策体系要依靠规范的制度来完成,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投资决策行为,明确决策者各自承担的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1、高校的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有法律责任。特别是对于重大经济政策的制定负责,对银行贷款行为要组织力量从规划、草案、集体研究讨论做起,认真防范负债方案的偿债风险;

2、主管财务副校长,宏观控制经济活动的实施,按照审批权限对资金投入管理承担相应责任,对校长负责;

3、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其承担的经济责任内容各不相同。相应的经济责任是逐级向上负责。

(二)建立最佳信贷资金组合,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高校负债过多既降低资金使用效益又加重高校偿还负担,所以确定适度的贷款规模是负债决策的关键。恰当预测所需资金量,合理预计贷款的偿还能力,将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有效地结合起来。避免在未来的某一年成为还款的高峰年,使债务到期时间均匀分布,避免信贷资金的集中支出。可以以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学校各项总收入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年度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债务的规模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研究确定本校合理的贷款控制规模。可采取多样化的负债形式如:长短期借款、设备租赁与设备融资、后勤建筑和设备融资等。例如在负债规模和各项债务资金成本率一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综合债务成本率(各种债务资金成本按所占债务规模比例计算的加权平均数)来估算最佳的负债组合,努力降低筹资成本。

(三)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

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校为了保证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用,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舞弊与欺诈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控制各种风险,提高高校管理水平和效益,为实现高校管理目标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高校内部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1.规范高校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这是新《会计法》的核心,而完善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则是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基础。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最近几年, 高校所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国有资产被侵占或重大损失的案件屡有发生,一些高校还出现了挪用单位资金和挥霍公款的现象。针对这种现象, 除了要加强廉政建设, 更重要的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彻底消除隐患, 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高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3.保证高校能及时发现风险并控制风险。

高校应在筹资和投资等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以增强高校适应环境的应变能力及抵抗风险的能力,这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

综上所述,只要各个高校能因地制宜地确定合理的负债规模,强化学校的财务管理,必将扬长避短,以相对较低的筹资成本取得建设性资金,实现高校“负债-发展-收益”之间的良性循环,保障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地可持续发展。现在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很多地方都还不太完善,为了保证我国可以持续稳定的发展,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立适时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付诸于实践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财会(2001)41号2001年6月21日

[2]何海栋.高校内部控制及其构建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1卷第3 期83-84

[3]黑瑞卿.论建立高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原则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5月第7卷第3期280-281

作者简介:

王子洲,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在职研究生在读,2009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金融系,本科期间拿到经济学学士和管理学学士两个学位,同年进入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财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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