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除草剂药害对大豆生长发育及产量的影响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6月08日 10:31

解金宝

[摘 要]大豆田应用化学除草剂杀灭和控制田间杂草是一项节省人力、提高效率的农事活动。我国东北地区人少地多,大豆田间除草无疑以化学除草为主,虽然很多除草剂本身具有选择性,但这种选择性往往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药效和药害是以一定条件为转化的。在生产实践中,对于许多除草剂来说,在使用过程中,除了对有害生物起到防除和控制其危害的作用外,它还会对作物起到某种伤害或负面影响,随着除草剂应用量和应用范围的逐年递增,因各种因素导致作物产生各种农药药害的事件也频频发生,严重影响大豆产量的提高和品质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关键词]除草剂药害 大豆 影响

中图分类号:S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9-0206-01

在我国主要的大豆产区,由于自然条件的复杂,轮作制度及耕作制度等措施各异,因而形成了适应各种环境、种类繁多的杂草,。现今随着农药应用量的逐年增长,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农作物产生药害的事件时常发生,而由于除草剂造成的对农作物药害的事故就占所有农药药害的90%。除草剂药害的产生常常是由于使用除草剂不科学、不合理,施药时期或方法不适当,施药技术或施药器械有欠缺,当然也可能由于遇到异常气候条件或不利于作物生长的其它环境条件的影响等各种原因。

1.除草剂使用现状

1.1 现阶段使用除草剂种类

目前主要应用的化学除草剂类型有磺酰尿类、酰铵类、二苯醚类、芳氧苯氧丙酸类、有机杂环类等;应用在土壤处理的药剂有乙草胺、异丙甲草胺、精异丙甲草胺、噻吩磺隆、嗪草酮、异恶草松、宝收、2,4D—丁酯等;应用于茎叶处理的化学除草剂,一是防除阔叶类杂草的除草剂:氟磺胺草醚、异恶草松、氯酯磺草胺(豆杰)、三氟羧草醚、克莠灵、灭草松、苯达松等,二是防除禾本科杂草的除草剂:烯禾啶、拿扑净、烯草酮、精喹禾灵、高效盖草能等。

1.2 除草剂的分类

除草剂按施药对象分为土壤处理剂和芽叶处理剂。前者是通过杂草的根、芽鞘或胚轴等部位进入植株体内发生毒杀作用,即以土壤处理法施用的除草剂;后者是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即以喷洒方式将药剂施于杂草茎叶的除草剂,也称苗后处理剂。按在作物不同的生长时期施药,除草剂可分为苗前和苗后二种。根据除草剂的杀草性质,又可分为灭生性除草剂和选择性除草剂,前者对所有植物都有杀伤作用,施用后不分作物和杂草统统杀光;后者能杀死杂草而不伤作物,或是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无效,或是对某些作物安全而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目前使用的除草剂大多数属于这类。但是,除草剂的选择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选择性是受对象、剂量、时间、方法等条件影响的。根据除草剂的作用方式的不同,分为触杀性和内吸性除草剂,前者药剂喷施后,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杂草部位;后者可被植株体内所有部位吸收,从而破坏杂草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使之枯死。除草剂按化学结构分,可分为苯氧乙酸类、取代脉类、均三氮苯类、磺酰脲类、二苯醚类、二硝基苯胺类和酞胺类等。

2.除草剂产生药害的因素

2.1 常用化学除草剂

二苯醚类:目前此类除草剂的有品种25% 氟磺胺草醚、24%克阔乐、21.4%杂草焚、10%乙羧氟草醚、21.4%三氟羧草醚等,属触杀型茎叶早期阔叶杂草处理剂;苯氧羧酸类:此类除草剂最典型的代表72% 2,4D—丁酯,属激素型阔叶类除草剂,在大豆田用于土壤处理或播种后出苗前防除已出土的阔叶杂草;磺酰脲类:此类除草剂有20%氯嘧磺隆和20%豆磺隆等,属长残效阔叶类杂草土壤处理的除草剂;咪唑啉酮类:此类除草剂品种有 5%普施特、5%豆施乐、5% 豆草特、5%金粒多、16%新金粒多、16%赛普、5%咪唑乙烟酸等。

2.2 人为因素造成的药害

(1)在实际生产中,有很多农户针对田间难防除杂草,一味追求防治效果,高剂量或超剂量施入药剂,忽略了对大豆安全性的考虑,最终除草效果增强了,大豆却遭受了严重的药害影响,严重的药害导致了大豆大幅度减产。

(2)在除草剂施用过程中,喷雾压力达不到额定功率,雾化程度差,喷头质量不够标准,喷出的液滴不够细小以及在对药时粉剂直接加入喷药罐,在行进中机车速度过慢等都具有造成药害现象的可能。

(3)化学除草剂的销售环节,较多个体业户缺乏实践经验,在要求技术性较强的除草剂应用上经常出现因指导偏差造成的药害问题,影响大豆生长发育及产量。

2.3 自然因素引起药害

适宜的气候条件是除草剂药效发挥理想与稳定的关键因素。天气异常干燥、高温、严重干旱的情况下,除草剂施用后效果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大豆田土壤处理药剂的防效几乎没有表现;天气若是连雨天,空气湿度大,土壤水分饱和,并伴有阶段性低温,这样的气候条件极易出现轻重不一的药害现象,如二苯醚类、磺酰类、咪唑啉酮类等除草剂在用药量稍高或过高时药害产生较明显,严重的大豆整株死亡或受到强烈抑制生长缓慢。

3.各种药害因素对大豆生长发育及产量的影响

3.1 除草剂自身作用机理对大豆的影响

二苯醚类:主要机理是破坏色素,抑制花青素与花红素的合成,破坏作物的光合作用,若施用剂量过大,如25%氟磺胺草醚2500~3000毫升/公顷时会引起大豆叶片出现灼烧性褐斑,严重的叶片全部干枯死亡,植株生长点大部分失活。苯氧羧酸类: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激素合成,破坏核酸代谢和蛋白质合成。该类除草剂具有较强的挥发性和飘移性药害,其症状是大豆生长异常,复叶扭曲生长,叶片表面呈“隆”起状,叶片短缩呈“柳叶”状,新出幼叶不能伸展,严重的大豆生长点受药害致死。磺酰脲类:主要机理是抑制乙酰乳酸合成酶的活性,阻止缬氨酸和异亮氨酸的合成。当应用过量时会抑制大豆植株生长,严重时植株生长点坏死。咪唑啉酮类:主要作用机理是抑制植株细胞分裂及乙酰乙酸合成酶的合成,并阻碍蛋白质合成。当用量在3000~6000 毫升/公顷时,对大豆生长造成抑制作用,严重过量的大豆植株出现短缩现象,较长时间被抑制生长,造成严重“墩苗”药害。

3.2 人为因素对大豆的影响

采用高剂量或超剂量施入药剂的方式除草,忽略了对大豆安全性的考虑,最终除草效果增强了,大豆却遭受了严重的药害影响,严重的药害导致了大豆大幅度减产。错误知道农户施用 30~40 克/公顷的氯嘧磺隆或豆磺隆,由于大豆在苗期到三出复叶期对磺酰脲类除草剂异常敏感,是大豆药害产生的主要因素之一,药害症状表现较明显,重者植株生长点坏死。

3.3 自然因素对大豆的影响

天气异常干燥、高温、严重干旱的情况下,除草剂施用后效果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大豆田土壤处理药剂的防效几乎没有表现;天气若是连雨天,空气湿度大,土壤水分饱和,并伴有阶段性低温,这样的气候条件极易出现轻重不一的药害现象,如二苯醚类、磺酰脲类、咪唑啉酮类等除草剂在用药量稍高或过高时药害产生较明显,严重的大豆整株死亡或受到强烈抑制生长缓慢。

4.结语

除草剂药害会使大豆苗期表现出植株矮化、茎叶畸形、叶片黄化、枯斑、甚至枯死等症状,且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除草剂药害对大豆苗期各生育性状的影响表现为不同程度的差异。唯有合理使用除草剂,才能享受除草剂带来的好处,这有利于减少药害,加快大豆的生长发育,提高大豆的产量,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绿色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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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 药害 大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