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在超市中建立商品条码管理标准化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6月24日 08:42

江滨

[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催生了很多私营超市出现,超市作为一种全新的经营业态,现阶段已经广泛分布于全国各地。超市的商品销售需要通过POS机扫描商品条形码来实现,而一些不合格的条形码进入超市就会在一定程度导致超市日常运作出现问题,因此探究超市额商品条形码管理标准化措施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根据国际间的先进案例,结果我国的实情,从四个方面分析超市商品条形码标准化的措施。

[关键词]超市商品条形码 管理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F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1-0084-02

超市商品条形码是现阶段超市运营中最为普及的环节之一,然而如果超市的条形码管理不严,导致条形码出现各种问题就会致使超市商品的销售信息混乱,影响超市的商业自动化进程,因此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标准化的管理十分必要。文章以超市商品条形码标准化管理建设措施为中心,从四个方面展开了细致的分析探讨,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 确定条形码的归口管理部门

根据《商品条形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阶段我国的条形码主要包括非零售商品、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代码以及条码标志,其主要是EAN/UPC、UCC/EAN-128、ITF-14三种主要的商品条形码[1]。

由于商品条形码的内容定义广泛,同时种类繁多,因此给超市的相关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归口方面的不便。一般情况下超市商品条形码的管理部门是超市信息部,而信息部的主要工作是维护店内的网络稳定以及条形码编制、打印等工作。这样的管理分配就将商品条形码工作归为一门技术活,而不是商品质量方面的问题,进而会对商品条形码管理工作造成诸多不便,因此要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的标准化管理,首先就需要对商品条形码的归口管理部门给以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商品条形码的管理应当属于商品的质量管理范畴之类,因此超市在商品条形码归口管理部门选择中,应当将商品条形码管理工作划分给超市商品质量监管部门,提升商品条形码管理的标准化。

二、 建立条形码索证、查验以及备案制度

在《商品条形管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中指出:超市销售者在进货时,应当对商品条形码相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具备相同效力的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这需要超市在进货时,严格要求供货方提供相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具备相同效力的文件,并且对商品外包装的条形码给与核对检查,检查其是否与相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具备相同效力文件上的商品识别码同样,另外还需要验证其证明文件或者证书是否已经过期,同时对检查日期给以备案,做好商品条形码的索证、查验以及备案,并完善这方面的相关制度。

在具体的操作方面,首先由超市的质量监督部门依据质检、卫生以及工商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对采购中所需要的文件、证书采用书面目录的方式罗列出来,并在目录编制完成之后将其交予采购部进行相关的洽谈以及初步的审核,在初步审核完成后,将采购时需要的各种证明文件交予质量监管部门进行建档和备案,并由质量监管部门做好证件与商品的核对工作。通过以上措施实现商品条形码的索证、查验和备案相关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而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条形码的标准化管理[2]。

三、 创建日常巡查制度

超市自身建立一个对条形码的日常巡查制度,通对超市商品的计量标注、生产日期等检查,对条形码也建立一个日常的检查制度,进而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管理的标志化。

首先要对商品条形码的唯一性进行检查。商品条形码的唯一性是每一个商品条形码的最基本原则,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条形码与其对应的商品必须一一对应,一个商品只能有一个条形码,一个条形码也只能对应一件商品。通过特定商品的商品项目代码唯一化,同时与商品项目的识别代码进行组配就可以实现商品条形码的唯一化,从而实现超市的POS机扫码作业的运作正常。在超市中的每一件商品都应该根据其规格、品种以及价格的不同,编制一个唯一的条形码,并且保障条形码和商品名称之间的稳定,淘汰商品的条形码,重新启用必须在四年以后,保障条形码的唯一性,减少重码现象的发生。

其次需要在超市的日常商品条形码巡查中重视对店内条形码的合理使用检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超市应当积极主动的使用商品条形码,如果条件难以实现使用商品条形码可以在其店内使用店内条形码,店内条形码在使用时也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在该方面的相关规定,另外商家不可以将店内条形码顶替为商品条形码使用。具体而言即超市不可以将已经有商品条形码的商品再次使用店内条形码,尤其是在散货区的条形码使用中,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对于商品的生产者也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生产商私自在商品上印制店内条形码,以在商品销售时冒充商品条形码[3]。

要加强对明显条码质量不符商品的日常检查,首先需要对商品条形码的调控颜色搭配进行检查,检查出其中的搭配错误;其次需要检查商品条形码的放大系数是否合适,是否存在条形码模糊不清的现象,如果商品条形码的放大系数过小,那么对于条形码的尺寸就会出现难以把握的现象,容易在扫描识别的时候出现不识别和误识别的现象,根据国家在这方面的规定,商品条形码的放大系数最低不能小于0.8;最后在商品条形码中非标码也要进行日常巡查,依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任何经营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在商品的外包装上使用其他类型的条形码代替、冒充商品条形码,不得擅自伪造商品条形码。例如在超市中很多的鞋类、玩具都会印制一些非标准的条形码,这些条形码不仅会浪费印制经费,同时对商品的销售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超市在日常巡检中必须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努力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管理的标准化建设。

四、建立超市的自律制度

超市自身建立一个自律制度是从主观方面实现超市商品条形码管理标准化的最有效措施之一。在《商品条形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中明确指出销售者不能以商品的条形码为借口向商品供货商收取上架费、进店费以及信息处理费等费用,进而干扰商品条形码的有效推广和应用。同时在第37条中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商品销售者以条形码为借口向供货商收取了不正当的费用,供应商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销售商退还相关金额。以上的法律规定主要是要求超市自身做好自律制度,不能以条形码为借口向商品供应商索取各种不正当费用,也就是索取俗话说的“条码费”。超市应该从自身做起,努力建立一个自律的商品条形码标准化管理制度,树立一个正确的营销理念,遵守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打造出一个优秀的超市运营文化,在自身盈利的同时也实现与供应商的共赢。

结束语:

综上所述,条形码的正常使用对于超市的日常营业具有重大的意义,然而在现阶段却存在着伪冒条形码混入超市的情况,严重影响着超市的日常营运,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标准化的超市商品条形码管理制度,确定条形码的归口管理部门、建立条形码索证、查验以及备案制度、创建日常巡查制度以及建立超市的自律制度等措施可有效帮助超市建立一个标准化的管理体制,进而促进超市商品流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帮助超市提升运行经济效率,同时促进我国的信息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文俊.基于图像处理的商品条码搜索定位与识别方法的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13,21(14):54-57.

[2]张成海,张铎.条码基础概念——“条码小达人”连载(一)[J].中国自动识别技术,2012,12(1):77-79.

[3]中国零售业“储运包装商品条码应用试点企业”授牌仪式在山西举办[J].大众标准化,2011,24(7):6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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