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流失的思考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04日 01:52

[摘  要]本文主要从探讨而今农村集体土地的盲目流失引发读者思考,最终能够引起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予以足够重视。应该说,而今国家非常重视三农问题,从政策的高度重视农村的发展,关心土地的流转,想方设法增加农民的收入。但如何将政策落到实处,是否真的将政策落到实处,这确实值得商榷。新闻报道主要从宣传鼓励的角度出发,说报喜不报忧有些夸张,但定性为“能报喜则不报忧”、“无可奈何才报忧”则不为过。因为农村的土地,着实存在着一些令人堪忧的问题。

说明:笔者谈及的土地,不包括国有土地,专指集体土地,即与农民息息相关的土地。

[关键词]集体土地  无偿流转  圈地围田  第一书记  责任追究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4-0244-01

农民的儿子,逃离了土地;逃离了土地,眷恋着土地;眷恋着土地,关注着土地;关注着土地,思考着土地。

引子:

农村发展快,农村环境好,使我异常向往农村,常常前往农村。但当亲与村民论谈时,觉察出发展中的农村滋生着诸多严重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正文

儿时目睹父母作为农民历经的磨难,发誓不当农民最终逃离了土地;但因自己的父母始终离不开那块土地,也时常牵着自己眷恋着土地;这时常对土地的眷恋便不乏些许的关注;然正是这些许的关注引发了我点滴的思考:

一 存在问题

1、擅自批地建房问题

为何说是擅自批地,是因为这里的批地根本没通过乡(镇)、区(县)两级政府。当然,也不可能通过前述两级政府,因为若通过合法的程序,就不可能得到获批。批出的建房用地有的是宅基地,有的是荒山荒地,有的就是耕地。与其说是批地,不如说是卖地:卖与有钱人(多为外地人、城里人),盖房、建楼、造别墅。虽给农村增添了“亮丽的风景”,但却牺牲了村民的利益。毕竟卖地的钱虽不知去向,却无论如何如何也入不了农民的腰包。

2、将村集体土地“无偿”流转给“外人”

现在的农村,通过利用现代机械治理荒山荒滩,增加了许多平地。这些新增平地虽称不上肥田沃土,但因地制宜栽种果树应该没有问题。对于这些新增土地,本应分(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管理经营,但却让村干部们发包给了“外人”,且为无偿。真的无偿吗,明眼人一看便知,对于那些“负责任”的村干部而言:“此地无偿胜有偿”。

3、村集体土地不该出租的出租,该收回的不收回

这里针对的是本村的村民。现在农村出现一种普遍现象:老宅面积不小,新宅面积更大。老宅属祖遗,面积不小无可非议;新宅属新批,面积过大就令人不解了。因为新宅审批的时候一般为0.26亩,条件放宽的也不会超过0.3亩。怎能和老宅比肩呢?原来问题出在村干部上,他们经不起村民的“威逼利诱”,将靠近村民新宅的“无用地”以出租的方式给了村民,收取租金中饱私囊。同时造成“住房越建越宽大、街道越来越窄小”的结果。另外,村干部对那些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家族派”和效忠自己的“关系户”,明明符合条件的土地应该早早收回重新分配,却始终滞留在那些“家族派”和“关系户”手中,导致严重的分配不公。

二、产生原因剖析

1、村民的无知、无奈是集体土地流失的温床。

写到这里读者不禁要问:老百姓就没有意见吗?我们不妨分析一下:老百姓无外乎两种:第一种是最朴素的老百姓,他们最易得到满足,只要他们日子还过得下去,他们黯然世事,甚至认为与他们毫不相干。这种人占绝大多数;第二种是敢怒的老百姓,他们为数不多,但头脑清楚,心中有数。他们也曾试图阻止,但最终受到打压,不得不向恶势力屈服。结果是虽敢怒却不敢言。这样分析后大家就能明白村干部卖地运动为什么搞得轰轰烈烈还能坚持得平平安安;为什么肥了少数人还能稳得住多数人。

2、上级政府及其土地管理部门是土地流失的绿灯和保护伞

对于这种现象也不乏有人发牢骚:政府干什么去了,乡镇政府和区县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就不知道吗,或是知道了就不管吗?肯定地说:他们知道,他们应该知道。他们知道也不管。不仅不管,甚至还为这种行为开绿灯,为问题干部撑保护伞。正因为此,“土地运动”有恃无恐一路畅行。

三、造成后果及影响

1、新兴“地主阶级”的再生,广大村民没能受益,分配更加不

这里的地主阶级,并非褒义的赞扬,而是贬义的讽刺,因为它是非程序化和无政府状态造成的后果。所谓非程序化,是指未经合法程序而是通过非法手段促成土地流转给不应获得土地的人;所谓无政府状态,是指本应取得政府合法审批手续而无法取得政府却持放任态度使然。其结果必然是集体土地管理者中饱私囊廉价(甚至无偿)牺牲集体土地给无权拥有土地的使用者,任由其管理、使用、开发。新兴地主阶级由此再生。这种土地流失,只给一小部分人甚至极个别人带来利益(当然可能是暴利),而广大村民并不能因此受益。

2、使广大村民对于利用土地“勤劳致富”提出质疑,开始“圈地围田”

近些年来,随着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带动国有土地迅速升值,集体土地增值空间也越来也大。这也催生了前述新兴地主阶级。他们不仅仅建房归自己使用,还建造楼房别墅对外出售,他们在以小的投入换取高额回报。这也使得身临其境的村民对勤劳还能否致富提出质疑:辛苦奋斗几十年,不如置地搞房产。于是乎,村民中的激进者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圈地围田”运动。

3、村民对党的富民政策、对村干部的服务宗旨将信将疑

村民不禁要问:我们的党是让大多数农民富起来还是让一小部分“毒富”;我们的村干部是帮助本村村民致富还是(与外人共同致富)

四、对策建议

1、建立第一书记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于之前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是适应村集体管理需要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村民自治,对于村集体的治理愈发乏力。与时俱进,应该在农村引进一种新的管理体制,建立第一书记制度。这里所说的第一书记,是指凌驾于村委会之上的书记,他不能是本村人,最好是外区(县)人,原则是与本村村民及本人利益没有利害关系,使其安与管理、勇于管理、便于管理。这种制度,对于原有村干部“我行我素”的工作作风,能够最大限度的给予制约。

2、健全农村集体土地核查制度,挽回土地流失造成损失

一个村有多少土地,包含多少耕地、林地;多少荒滩、荒山。新增多少土地、减少多少土地;因何而增、因何而减。新增土地有什么规划、减少土地能否补足、怎样补足。村里有多少户,应有多少住宅;宅基地有多少是祖遗、有多少是经过审批。所有这些,均应登记造册(实际上政府相关土地管理部门早已造册备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通过这种方式核查,一些违法占地、违法建筑会立即浮出水面,土地流失造成损失必然能够挽回。

3、改革政府土地管理干部工作作风,分村到人,上山下乡;实行政府土地管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

现实的政府土地管理干部,且不谈业务水平高低,就其责任心而言,实在不敢恭维:不乏坐办公室无所事事;不乏对待问题疲于应付。究其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们分工不清、责任不明;只局限于办公室听汇报、不身临其境调查研究。他们对各村土地状况的改变一无所知,对出现的土地问题无可奈何,只因他们没能主动地防患于未然,只能被动地补救于已然;无法事半功倍,只能事倍功半。这种工作作风必须整改:分村到人,上山下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给投机违法者留缝隙;不给损公肥私的村干部设温床。谁负责的辖区出了问题,就依法追究谁的责任。这样自上而下的管理,必然避免集体土地的“无偿”流失。

结束语

土地是村民(农民)的根本。让农民成为土地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还利与农民而不与农民争利,应是我们党富裕农民战略的核心所在。农村土地“无偿”流失,既为现状,就应想方设法及时解决。笔者有感于此,提笔赋之,实感解决此问题之迫切:不杀之、必蔓延。笔者一介书生,只能唤醒当局;若要根本解决,还须当局为之。

作者简介:

张清瑞,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厦门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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