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城市规划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06日 10:13

徐宇辰++刘阳++关杰

[摘  要]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城市规划需要实现全面的转变,才能够实现节约、环境友好和和谐社会的建设。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对新型城镇化的概念及特点展开了分析,并且对新型城镇化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则提出了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城市规划路径,从而为关注这一话题的人们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城市规划;转型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27-0250-01

引言

近年来城市规划与新型城镇化的问题一直是我国高度重视的问题。两者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内学者对这两个问题均有着大量的深入研究。

一、中国城市发展模式

中国的地域结构具有独特性。地理条件和人文环境的区域差异十分明显,人口的绝大部分集中于东南部,处于干旱或高寒地区的新疆和青藏高原所占空间是全国陆地的1/3,其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却不到2%;“人口众多”与“地大物博”在空间上互不重叠而是逆向分布的。在中国,省的规模很大,甚至超过大部分国家的规模。欧洲40多个国家,人口超过千万的只有15个,而中国有28个省、市、自治区都远远大于千万,接近或超过一亿的都有几个——全球人口过亿的国家总共才11个!除了人口总量大,人口密度也非常高。根据预测,到2030年中国将出现221座百万以上人口的城市,而目前欧洲只有35座百万以上类似规模的城市。

二、政策性与空间性并重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的变革目标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在面临重大转变,从快速、粗放的传统城镇化转向新型城镇化,是我国城镇化的必然道路。由于我国城市规划长期以来主要作为物质技术蓝图而存在,“城市规划应转向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去物质化”被认为是规划转型的一致目标,以往城市规划转型或变革的重心主要锁定在公共政策属性上。然而,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逻辑看,城市规划都具有公共政策和空间的二重性,既是物质的,又是社会的,既是关于空间的政策集合,也是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等利益关系的空间表达,是公共政策性与空间性在一定程序和机制下的耦合。城市规划不仅具有一般公共政策的基本性质,如权威性、公共性、公正性、阶段性、动态性等,还具有空间性和空间调控功能。

城市规划应向公共政策属性转变,无疑是我国城市规划转变的重要目标,但这是基于长期以来过分强调城市规划工程技术性而忽视其社会内涵和政策属性倾向的纠偏,还不能代表城市规划转变的全部。我国传统城镇化中城市规划问题不仅表现为规划公共政策性的偏离,更有对空间功能的片面理解和运用。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不仅要回归规划公共政策属性的本质,体现其政策导向的优势,更要发挥规划空间引导和管控的功能,还原空间属性的全貌,两者并重,实现规划政策性与空间性的协同整合,才能使偏离的规划回归原点、失衡的功能恢复正常。新型城镇化既对城市规划变革提出了新要求,也给城市规划回归本源带来了新机遇。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的变革路径

3.1规划调控功能转变: 由单纯地引导建设转向空间引导与管控并行

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空间发展方式将从外延粗放发展转向集约化内涵式发展,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在引导城市新增空间的同时,更加注重现有系统的完善与存量结构的调整,城市规划的调控功能要从单纯引导建设转向对城市空间的引导与控制并行,因而城市规划在任务内容、技术方法、主导范式等方面都面临新变化。如何确定城市合理规模、划定开发边界、控制开发强度,如何整合和修复快速城镇化中被割裂的城市空间,如何重塑完整的生态文化体系,等等,将是城市规划面临的新课题。构建集约高效可持续的空间开发格局,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加强空间管制,将成为城市规划重要的任务。可以预见,“减量型”、“收缩型”、“复兴型”、“改造型”等规划将取代传统的“增量型”、“外延扩张型”规划,成为未来我国城市规划的主导范式。

3.2规划作用范围转变: 由城市建成区转向城乡地区

新型城镇化发展不仅需要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同时要保护和发展乡村地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立城乡双向流动关系,统筹城市与乡村的资源。城市规划的空间范围也要从原来侧重于城市建成区拓展到城市外围广大的地域范围,覆盖城市和乡村,由“点式规划区”转向“面域规划区”。统筹城乡的空间规划要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建立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城镇—乡村聚落系统与永久农田——生态功能区相互融合的城乡空间结构。

3.3规划实现机制转变: 由相互分割的专项

规划转向完整有序的空间规划体系整合现有规划,建立完整有序的空间规划体系,整合的内容包括规划行政体系、规划编制体系和规划法规体系的整合。整合的途径,在国家层面主要是促进“多规协调”,区域层面推行“多规合作”,城乡层面则实现“多规合一”。首先是国家层面的整合,应强调政策协调,我国空间规划整合的难点也在于此,如何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中国特色“多规协调”的机制和模式,尚在探索之中。其次是区域层面的整合,主要是对区域规划进行政策协同,除了建立和完善政府之间的合作机制,引入区域治理,强调区域协作,当前这种区域规划的整合还是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最后是城乡层面的整合,着重政策与空间合一,要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合为统一的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目前,上海已开始探索“规土合一”的城乡编制新框架,广东省也在全国率先实践“三规合一”,城乡层面“多规合一”的实践探索应是规划整合最现实的路径。

3.4规划运作过程转变: 由政府主导模式转向政府引导、多元主体制约治理模式逐步探索和建立政府引导、多元利益主体相互制约的规划治理模式,增强规划过程的公开性和公正性。规划各个环节中,政府角色要由独家包揽的“全能型政府”向加强引导的“服务型”政府转变,通过确定合理范围、细化参与程序、完善参与机制等,提高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探索和引入城市总规划师制度。改革和完善城市规划公共政策程序,提高规划的权威性和时效性。深化城市总体规划研究,优化控制性详规。城市总体规划既要关注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又要研究城市空间形态设计、环境保护以及文化传承等,并明确强制性内容,贯穿空间管制政策; 简化规划编制,缩短审批周期; 强化规划评估和监测,不仅要有实施后评估,更要有实施前评估,实现规划实施的动态追踪和及时反馈。

四、结束语

当前,在新型城镇化大踏步向前推进的过程中,城市规划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城市规划与新型城镇化是当前我国城市建设面临的重要问题,合理的城市规划能够有效的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前行,新型城镇化的往前发展能给城市规划提供坚实的后盾。

参考文献:

[1]黄勤,伏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市规划变革的目标与路径研究[J].经济纵横.2015(08).

[2]廖文莉.城市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共生机制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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