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循辉++罗笑竹
[摘 要]在勘查犯罪现场时,我们常常可以发现遗留在现场上的烟蒂。这些烟蒂有的是犯罪分子所留,有的与案件无因果联系。我们根据烟蒂所反映的某些特征,进行细致、客观的观察、鉴别,能对我们分析案情、确定侦查范围、指明侦查方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犯罪现场 勘查 烟蒂 信息
中图分类号:D91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250-01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卷烟生产和消费国,截止至2015年底,我国吸烟为数占世界吸烟者总人数的近38%,位居世界首位。目前,我国吸烟者达4.01亿,15岁以上的人群吸烟率为36.1%,其中男性为92.9%,而犯罪嫌疑人当中男性吸烟比率又占很大一部分。因此,在勘查犯罪现场时,现场上遗留烟蒂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对我们分析案情、确定侦查范围、指明侦查方向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一、分析是初吸烟者还是老吸烟者
这主要根据烟蒂的唾液浸润程度、长短等特征来分析。初吸烟者与老吸烟者在吸烟方法、习惯和技巧上都各有自己的特点,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其吸剩的烟蒂来进行区别。一般来说,烟蒂上唾液浸润度较大的多为初吸者,而老吸者一般很少沾湿烟蒂,且有能把烟粘在嘴唇上再进行讲话的技巧。烟蒂较长的多为初吸者所留,老吸烟者往往把烟吸得很短。从烟蒂中烟丝的松紧程度和烟蒂是否被压扁看,初吸烟者,一包烟可以吸上数日,放在衣袋中有被压扁及掉烟丝的可能,造成香烟、烟盒变形;而老吸烟者吸得频繁,香烟和烟盒的完整性一般都保护得较好。如能正确地分析出吸烟者是否具有上述特征,对于我们查找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分析犯罪分子的习惯动作
从烟蒂的一些外部特征,可以分析出吸烟者的一些习惯动作。吸烟者在吸完一支烟后,大多惯于把烟蒂火灭掉。仔细观察其灭火方法,是各有差异的。将烟蒂丢在地上,有人用脚踏,有人用脚旋转,有人用脚来回一拖。放在烟缸里的,有的对着烟缸壁用力一挤,有的对着烟缸壁边挤边旋转,有的用拇指和食指一捏将火熄灭。这些不同的灭火方法均在形态各异的烟蒂上反映出来。有的习惯则表现得更为特殊,如在香烟上抹一些唾液、清凉油或香精,故意把带过滤嘴的烟拆掉过滤嘴后再吸等。由于每个人的习惯动作个性较强,并且具有相对稳定性,因此,我们对它加以充分重视,对于侦查破案是很有意义的。
三、分析是流窜犯还是本地人作案
犯罪分子留在室内的烟蒂,特别是留在烟缸中的,一般能说明犯罪分子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是较熟悉,甚至是密切的。根据烟蒂和烟灰多少,能推测被害人与犯罪分子交谈时间的长短。流窜犯作案在室内吸烟的情况是少见的,多数是在观察作案地点、选择作案对象时所吸,把烟蒂抛在较隐蔽的场所。我们还可根据遗留烟蒂来确定香烟的牌子,那家卷烟厂生产,生产的月份,销售情况,在区域内有无生产和供应某种香烟,从而确定犯罪分子是本地人还是流窜犯。有时,烟蒂只留下很少一部分而不易判断,我们可请教专门技术人员,解决其中的难题。
四、分析作案人的职业特点
这主要是从烟蒂的附着物和特殊气味来分析。看烟蒂上有无其他附着物和印痕,如附有机械上用的油类物质,应考虑到机械工人的可能,附有食油类物质,考虑到厨师或其他相关职业人员的可能;附有油漆的考虑到漆匠的可能;附有煤灰的考虑锅炉工或从事经常接触煤炭职业的可能等等。还可通过闻烟蒂上有无特殊气味,如腥味、香味、酒味等,从中分析犯罪分子的职业特点。
五、分析作案时间
有的犯罪分子把未灭的烟蒂丢在现场,烟蒂仍然继续燃着。根據实验,半支烟在自然状态下燃完,得需15分钟。如果案件的发现人见到全部烟蒂还在燃烧或刚烧完,室内还有烟雾缭绕,有条件的结合茶水的温热程度,判断出作案的正确时间及罪犯逃离现场的远近。依此,我们可以迅速地组织力量进行设卡、堵截、追缉、控制赃物,将犯罪分子抓拿归案。在室外的烟蒂还要考虑同天气条件的关系,如丢烟蒂的时间在雨、霜、雪之前还是之后,在时间上是否与案发时间相吻合。
六、分析作案者的心理
犯罪分子在作案前一般怀有紧张、恐惧、侥幸、复仇等复杂心理,从现场的烟蒂上可以反映出这一心理特点。现场烟蒂和烟灰越多,说明犯罪分子蹲伏时间越长,或者两人及两人以上作案。在这样的地点逗留过的,作为盗窃犯罪分子是在窥视盗窃目标;作为拦路抢劫、拦路强奸犯罪分子是在寻找和等待对象出现;而作为杀人犯罪分子和自杀者则是有激烈的思想斗争,大多表现为默不作声地大口大口吸烟,烟灰成段地掉下。不吸烟者大多表现为把现场上的细长物(树枝,稻草之类)折断,或把携带的物品反复揉弄等等。
七、分析作案人年龄的大小、经济条件的好坏
烟的质量一般可分析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和年龄结构。青年人、有社会地位者、经济条件好的、平时吸烟量少的人一般所吸的烟质量较好;老年人、经济条件差的、吸烟量多的人一般所吸的烟质量较差。
八、通过法医化验烟蒂唾液来分析
可以提取留在现场的烟蒂送交法医化验,确定其唾液属于ABO血型系统的哪一种,有条件的还可以做性别检验和DNA鉴定等。这一点对于我们缩小侦查范围,鉴别嫌疑对象来说,都是一个十分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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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春明.浅论工具痕迹检验现状及有效利用的方法[J].法制与社会,2013,21:119 -122.
[3] 孔春晓.论分析判断现场痕迹与犯罪行为关系的基本方法[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05:82-88.
作者简介
龚循辉,男,1982年10月出生,痕检助理工程师,在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
罗笑竹,男,1986年7月出生,痕检助理工程师,在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从事痕迹检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