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10日 17:57

...程到燕塘镇调研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张武军++高旭东

[摘 要]对于农业发展而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具有其必要性。首先,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可协调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矛盾。其次,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可严格控制耕地占用,切实保护了耕地,对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稳定了农民承包土地的思想,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关键词]基本农田;保护;研究

中图分类号:S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30-0396-01

1 基本农田保护内涵概述

基本农田是农业耕地的重要构成部分,属于最优质、高产的耕地部分。随着农产品需求量的日益增大及农产品质量标准的不断提升,基本农田保护也愈来愈受到关注。换句话说,采取综合性手段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具有必然性。在城镇与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过程中,部分耕地被占用是不可避免的。这就需要划出区域基本农田,并给予重点保护,以保证农业供应需求平衡及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在农业种植过程中,部分一般耕地经改造后,耕地质量有所提升,且达到了纳入基本农田的质量要求。对这部分耕地进行合理规划,并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深度优化,将其补划为基本农田,可补充城镇建设过程中占用的耕地缺口,有利于实现土地最优化利用,这对于稳定粮食供应,保障区域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 基本农田保护原则及流程

2.1 保护原则

具体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才能让保护工作发挥最大效用:(1)规范性原则。实施保护工作期间,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需求预测出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从而对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及调整。(2)数量性原则。经过调整规划后,基本农田数量不得低于上轮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质量性原则。要求调整后的基本农田整体质量应高于调整前,保证质量与数量的协调性。

2.2 保护流程

首先,要对城市耕地需求量及供给量进行分析,以确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耕地保有量,实现耕地数量优化。其次,通过最低基本农田保护量法及基本农田合理核减指标法获得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对保护面积设定值进行合理调整。再者,根据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值,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最后根据确认的基本农田数量及规划布局,制定出合理、可靠的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3 基本农田保护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1 提升土地利用率

目前,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口不断增长,城镇化发展凸显,工业化进程加快。因此,不少基本農田被占用,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又由于一些矿山企业的变动,产生了大量的废弃土地,环境与生态问题愈加突出。所以,我们要在废弃的土地中,挑选出适合耕种的土地,进行适度的复垦,尽力的挖掘其生产的潜能,提高利用率,增加基本农田的面积,并通过不断调整,合理利用。这样,不仅能大大提高土地使用率,还能防止废弃的土地荒漠化。保护好生态环境,为基本农田的建设提供有利的资源,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一体化。

3.2 提升耕地质量及面积

我国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对我国耕地面积较少的情况,进行控制的发展目标,这也是首次将基本农田保护问题,列入我国“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可见其重要性。我国现阶段,处于城乡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但是,作为一个农业生产大国,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是农业生产的最根本的保障,也是提高我国农作物产量的基础。因此,要加大对我国中部粮食主产区的建设。同时,对西部地区加强坡改等治理力度,使其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得到增加,并提高其质量水平。

3.3 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必须坚持执行节约用地原则,将土地集中起来,尽量减少对基本农田的消耗和耕地的浪费,使其发挥更大的经济作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举措,为我国基本农田的保护,提供重要的基础和保障。而且要明确其相关管理条例,保障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只有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才能够使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4 对策与建议

4.1 制定基本农田保护的优先优惠政策。国家可将政府贷款、资源保护工程、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工程优先安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使基本农田利用条件改善。

4.2 提高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的科学性。(1)科学分解下达各地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在全国、全省范围内进行统一协调,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结构,确定各地应该保护的数量,使基本农田保护与产业结构发展相协调。(2)严格遵循“从实际出发,利于发展和高产、稳产农田要优先划入”的原则,确保划出的保护区合理、科学、方便利用、易于保护。(3)采用先进技术和科学方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地落实地块,对保护区内调出和补划进行实地核实,对保护区的区位进行空间分析,使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使经济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相协调。

4.3 运用经济手段激励,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1)设立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基金。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重点是严格控制占用和加强建设,两者都必须有稳定的大量资金来源,各地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并不能满足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巨大资金需求,只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基金,才能加大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的力度。(2)实行农业补贴。建立基本农田专项补贴机制,在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价格方面以市场价格和政策向基本农田倾斜,平衡因管制带来的发展机会不平等,提高农民投入的积极性。还可以利用补贴的间接作用,通过生产费用、资金、课税条款、银行信贷政策等进行管理,提高社会对基本农田投入的积极性。

4.4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建立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土地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土地具有社会性和经济性,当务之急是要理清农地产权,锁定承包权,使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灵活起来,才能提高农地的经济效益。

4.5 健全基本农田保护法规体系。法律法规是规范基本农田保护权责利关系的标准。加强土地法制建设,规范基本农田保护的责、权、利,以法律的形式保护基本农田所有者、使用者的经济利益;协调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4.6 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管检查机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基本农田动态监测网,利用航测、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辖区内基本农田面积、利用条件、质量要素、责任落实的变化情况,登记并逐级上报;建立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机制,加强监督力度。

4.7 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力度。一方面,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一项指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长效考核机制。另一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原则,将追究问责对象扩充到村一级,发挥区、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督职能,实行逐级报告、责任追究和每月通报等制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警示、训诫、问责等措施。

5 结语

基本农田保护是区域耕地管理的关键点之一,也是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举措。应通过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及行政手段,进一步加强管理成效,让基本农田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亚莉,吴群.基本农田保护研究综述[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7,06:30-34.

[2] 翟文侠,黄贤金.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运行效果分析[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03:1-6.

[3] 陈美球,刘成,彭丽娜.试论我国基本农田保护机制的构建[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09:2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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