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权威的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07月11日 23:35

“规划规划,墙上挂挂,想画就画,想擦就擦,全凭领导一句话”,不少地方规划表现出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缺乏严肃性。由于规划修编缺少法律约束和监督,常常由领导拍板的政绩驱动或官商勾结的利益驱动,专家仅仅配合“论证”就可随意修改,导致各类规划朝令夕改,大破大立的城乡发展大跃进现象比比皆是。各地城乡规划成了三年规划、五年规划,远达不到法定的20年期限;“上任挖湖下任填,前任栽树现任砍”现象也频频出现。在此背景下,我国每年消耗全球一半的钢铁和水泥,建筑平均寿命却不到30年,甚至部分建筑“出生即死亡”。从贪大求洋到遍地仿古、新城泛滥,规划常改、建筑常拆,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破坏了城市文脉传承和肌理延续,干扰了民众正常生活,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二是缺乏科学性。一些规划顾前不顾后、顾上不顾下,缺乏前瞻研究和科学精神,注定短命甚至害命。例如,不少城市规划越编越洋,甚至一些县镇也大建高档社区、商务区、休闲区,却不顾及大量进城农民所需的就业创业和生活生存的过渡空间;东部一些大城市的规划陷入屡改屡破、越破越修的怪圈;一些城市劈山填海建新城,脆弱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一些城市将雾霾归于建筑过密或绿地太少,又要大拆大建亡羊补牢。回顾过去,从“余姚水灾”到“黄岛事件”,大灾大难背后总会发现那些漠视隐患、违背科学的规划。

三是缺乏协调性。规划编制各自为政、相互割裂。“位阶原则”形同虚设,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失调,城乡和城市内公共服务差距加大,产业布局失衡。大量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沦为“穷城”、“睡城”,出现人口潮汐流动,给交通和环境带来沉重负担。部门规划之间缺乏衔接。如城市地下管网缺乏统一规划,维护条块分割,缝缝补补的“拉链马路”经常出现令人步步惊心的“天坑地缝”。

四是管理不力。规划执行和管理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并存。如北京三环某小区业主,花6年时间在楼顶建成达800平方米的“空中楼阁”,其间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出面管理。首善之区尚且如此,何况其他地方?

要绘就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绚丽蓝图,必须牢牢把住规划龙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重视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当世界目光聚焦到中国城镇化之时,我们不得不冷静审思:未来,全社会关注的“楼脆脆”、“路坑坑”、“短命建筑”是否还会频现?“火”起来的爆破业能否降温?换届换树、拆古建古、填湖造湖的“折腾”能否终止?那些挂在墙上的“高大全”规划能否回归以人为本、尊重历史和科学的本位?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统筹协调,全面发展。将大中小城市和新农村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做好城乡统筹大文章;将城镇化、工业化与城镇和产业布局有机结合,处理好人口城镇化与就业的关系;将资源集约利用、城镇可持续发展和宜居宜业有机结合,优化城镇功能布局。

二是结合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和即将启动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改革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出台指导性文件和技术导则,在各个行政层级推进“多规融合”。

三是增强规划的法律约束性。加快推进规划立法工作,强化人大对重大规划的审批权。尽快就各地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四是明确领导、专家权责。变专家“一次参与”为“长期参与”,让专家成为独立的第三方,而不是为领导“代言”,要明晰官员和专家的权责,保证责任的长效性,可检查、可追责。加快实施城市总规划师制度和派驻乡村规划师制度。

五是保障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人为本的规划必须有公众参与和开门问民意为保障。大力推进“阳光规划”,完善规划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公众参与编制规划和监督实施的机制。

文章 生活 休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