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治理结构建设和类型的分析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17日 11:39

张惟

[摘 要]公共图书馆理事会法人治理理念的引入对我国图书馆管理体制的创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文章概述了近年来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现状,分析总结了图书馆治理模式上结构建设和类型的特点和问题,重点比较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图书馆理事会的构成,以期为促进图书馆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本土化深入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法人治理结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图书馆治理;公共图书馆

中图分类号:V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2-0180-0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在文化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已经被列入今年文化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点任务之一。以此为标志,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建立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由一个理论问题变成了实践问题

1 我国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现状

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议题的逐年推进,进入21世纪以后,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也在我国得到关注,一些科研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开始尝试建立理事会,对图书馆管理进行改革。

2006年,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率先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并制定了该理事会章程,确立了理事会监管决策的职能。而在公共图书馆领域,2010年深圳图书馆理事会成立,2012广州图书馆理事会成立,2013年深圳宝安区图书馆理事会成立,均通过会议制定图书馆章程,规定了理事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由理事会负责确定图书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图书馆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议事权,理事长由行政主办单位分管领导或图书馆长担任,理事会成员由政府部门代表、社会人士、图书馆法定代表人、图书馆员工代表构成。

可见,我国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公共图书馆领域更是鲜有尝试,但随着全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深入推进,明确要求图书馆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公共图书馆实际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成为现阶段各级各类公共图书馆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2 现阶段我国公共图书馆实行理事会制度将面临的挑战

2.1 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公共图书馆的法律法规,因此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管理、财政保障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而从国外成熟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来看,其理事会制度的顺利运行都是由成熟的法律体系为支撑的。以美国伊利诺伊州为例,在该州《服务公众:伊利诺伊州公共图书馆标准》中明确规定:“图书馆由一个理事会管理;理事会任命一名取得资格认证的人做管理者;理事会拥有控制图书馆所有财产以及资金的合理之处权力。”法律保障的缺失将导致我国的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在构建、实施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同时也将极大地制约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优越性的发挥。

2.2 公共图书馆举办资金的单一性与理事会制度的冲突

我国公共图书馆由政府全额投资举办,因此政府是公共图书馆产权的唯一投资者和所有者,一直以来在图书人、财、物和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虽然图书馆理事会成员的组成是多元的,但是真正掌握资源的仍然只有政府,如何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使所有理事成员享有同样的话语权和决策权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2.3 国内缺乏符合法人治理要求的相对成熟的制度范本

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在国内是一个新生事物,只有少数图书馆在试点实施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从这些试点实施的单位来看,由于公共图书馆具有事业单位的独特性质,在借鉴和引进发源于西方的理事会制度时,面临着诸多困惑和难题,至今没有相对成熟的制度设计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在各级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的构建中既要摸着石头过河,更要注重中央的顶层设计,在破解难题中不断创新思路、积累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探索理事会制度在我国的新发展。

3 当前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治理结构建设和类型

在理事会制度治理结构中,理事会类型选择至关重要,它不仅能反映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也直接影响决策层于执行层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理事会人员结构和理事会选择什么样的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直接影响理事会于执行层的权利比重。

我们从当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理事会的职能划分,大概可分为决策型理事会、咨询型理事会、决策监督型理事会、议事与决策型理事会等模式。“咨询型”理事会类似于外部咨询机构,它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其专业知识参与事业单位发展战略的制定,对其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判断对管理层进行监督。“决策型理事会”其责权类似于公司董事会,是事业单位最高权利机构,对组织发展规划及重大事件负有决策权。“决策监督型”理事會则在决策型理事会行使的职能基础上,对组织的运营状况、财务状况、执行层的执行状况等负有监督权。(具体案例分析请见附表《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治理结构建设和类型分析》)

4 结合自身实际,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理事会定位

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法人治理、建立理事会制度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现在虽有发达地区成功的经验、先行先试的做法,但对于任何一个公共图书馆而言并没有全盘复制的可能性,因为形式上的完备不等同于实施上的有效,仅仅搭建起理事会的框架不等同于法人治理结构的全面建立,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寻突破的方向、解决的办法。

目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开始步入积极推广,广泛尝试的阶段,各地区图书馆纷纷成立理事会,图书馆届正式开启了法人治理的新纪元。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需要进行全面而周密的制度设计,需要政府配套制度的支持,也必将受到政府与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特别是政府职能转变进程的影响。从调研的结果来看,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之初的阶段,理事会被赋予的权利角色更多是咨询者,只能建言献策、扮演的只是咨询机构、智囊团角色,暂时还无法独立提出决策议案和独立进行决策论证。相反地,理事们可以通过自身的优势,为审议图书馆长期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等建言献策,更好地推进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搭建起法人治理结构是筹建图书馆理事会的首要任务。由于我们还处于试点和探索时期,各方认识未充分到位,配套制度未有效衔接,法制建设也未给予有力保障,因此从当前实际出发,将咨询型理事会作为一种过渡形态,待时机成熟后,再逐渐转变为决策型或决策监督型理事会,亦不失为一种实事求是之举。

参考文献

[1] 肖容梅.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初探[J].公共图书馆,2008(2)

[2] 周建华.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实证研究――基于深圳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实践的思考[J].新世纪图书馆,2014(6)

[3] 广东机构编制网.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无锡市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EB/OL].(2014-01-07)[2015-03-28].http:/www.gdbb.gov.cn/detail.jsp? infoid=3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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