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中存在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浅论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20日 02:11

覃晓华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几种形式,并就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概述,最后提出了几点土地流转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 集体 土地 流转

中图分类号:TQ4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5-0250-01

土地资源是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商品,它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机制的影响。国内的土地使用权常常是通过有偿使用的形式进入市场,但是农村的集体土地流轉还存在很多普遍性问题,流转机制并不完善,亟需进行制度的健全与改革。

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几种形式分析

1.1 承包的方法

承包就是农户通过转让经营权的方式将土地转包给别人,土地还是规农户所有,农户只是将土地的使用权暂时转交给了承包者,农户与承包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时一定要得到村委会小组2/3成员的认可。合同中应该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利,但是发包方和承包方都需要严格律师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与权利。

1.2 租赁方式

把集体土地租给集体或者农户的方式主要就是把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用于农业的开发,并且双方需要签订合法的土地租赁协议,这种承租方式主要是通过业主支付租金给集体或者农户的方式作为流转条件。

1.3 互换的方式

农户为了更好的完成流转,或者方便今后耕种,跟本集体中的其他农户或者集体以自愿为原则,相互之间交换土地的使用权。

2、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常见问题分析

当前农村土地的流转承包发展还处在初步阶段,一种新兴的承包方式,所以,还存在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

2.1 农村的土地承包宣传工作没有做好,农民对于承包流转的认识不够

没有做好土地流转承包的宣传工作,农户并不了解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甚至对于土地流转还存在很多的误解和疑问,比方说一些农户担心土地流转出去后,粮食价格上涨时自己又没有田地可以种植,会吃亏。所以,一些农民就算是进城务工,宁愿让田荒芜了,也不愿意将土地流转出去。一些农户担心政策会有变动,政府会半道收回土地的承包租赁权,不敢将资金投进去。而有些承包户的小农意识浓厚,担心承包出去没有效益,并不敢进行开发另用。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根源,主要就是没有做好流转宣传工作,农民法律意识不强。

2.2 集体土地筹备投资资金难,见效慢

部分土地开发者具有较高的积极性,但苦于缺乏资金,不得不减少耕种面积和数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的流转规模。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无法给予全面的支持。因此,他们能采取的集资方式只有贷款。

2.3 缺乏有效的流转指导方式以及保障措施不到位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仍以农民私下协商、订立口头协议为主,约占75%,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合同不完善等现象较为普遍,并现行的土地承包证书上只显示该户的土地承包总亩数,并没显示该农户于什么地方承包多少面积的旱地或水田,导致一出现纠纷没有强有力的有效证据,无法及时解决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和流转纠纷调处体系没有建立起来或者不够完善,部分乡镇建立了相应机构,但队伍不稳、素质不高仍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镇级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仲裁缺乏专业人才、专项经费,工作开展难。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或流转引发矛盾,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导致农户要么上访。要么相互吵架甚至斗殴。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3、土地流转的几点对策

3.1 解放思想,强化土地流转的认识

土地是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因此,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止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尤为重要。首先,要打破传统的小农经济意识,摒弃搞土地流转就是搞土地私有化思想观念,牢固树立持续发展的观念。其次,政府要切实转变观念,要把土地流转放到发展农村经济这个大局来认识,正确引导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将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好。

3.2 大力发展和升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

一是加快培育农用耕地产权市场。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在确保土地用途不变、流转过程公平合理、农民利益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的前提下,大力支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动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发展,吸引外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的有效聚集,使农村土地能够真正成为实现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资本平台;在不具备龙头企业入驻进行农业开发的区域,重点发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方式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构建小群体、大规模的土地经营方式,克服现有农户经营规模过小、投入能力不足的局限,促进农村内部生产要素重新合理配置。进而对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促进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加快培育农村非农建设用地产权市场,推行“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即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市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的社保。同时配套以社区股份制改革。把村集体资产入股,包括土地、房屋、农机具等折成资产、换成股份,让农民带着股份入城。三是加快培育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探索赋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使农民可以以土地使用权抵押方式获得贷款,在农村土地资源与金融资源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内在联系,培育全新的农村土地金融市场,有效提高农民在土地经营中的投资能力,促进土地利用更加合理,降低农业融资中的较大风险,都将发挥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四是加快培育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供需信息发布系统。发挥信息收集、上传和发布三大基本功能。积极发展土地流转经纪人及其他社会中介人。

3.3 政策优惠,扶持资金

要吸引社会资本介入,必须出台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身土地整理和流转置换的优惠政策和投入的回报机制。

安排好投资者资金困难问题,从多方面加大对土地流转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一是,政府对承包户政策上要倾斜优惠。二是,银信部门加大的贷款支持力度。由于承包户基础设施和自然基础条件较差,难筹集资金,土地规模难以扩大。对于流转土地,应该根据实际规模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3.4 规范流转秩序,完善地方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修订完善地方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是集法制性、经济性、社会性于一体的体制和机制创新。规定好承包户和被承包户使用权的确认、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方面的职责,权利、义务、纠纷处理及法律责任。对管理、流转合同的细则等做出明确要求。用法律和管理办法约束各方,让土地流转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区的土地流转办法。

3.5 要科学选择试点

开展土地流转置换不能一哄而起,操作中会出现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只能走先试点,总结经验教训,再逐步推广的路子。开展试点要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流转置换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的市场价格足以支撑起农民新居建次和土地复垦整理的费用;二是必须具备良好的区位经济优势,农民不仅能改善居住条件,还能提高农户土地财产性收入的获得,实现稳定的就业安置。实践中可以选择四类村来试点:一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城中村;二是县城和中心镇规划区内的城郊村;三是工业园区附近的农村;四是旅游风景区附近的农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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