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培实
[摘 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本文分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
[关键词]土地规划;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协调
中图分类号: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210-01
前言:进行土地规划主要是为了达到有效使用土地资源的目的,而想要推动城镇化的有序前行,就必要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
1、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
两种规划的方式方法都要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是一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社会经济发展不但体现了地区经济水平的发展还体现了地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发展趋势。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将来城市规模、形态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一个适应当地房子的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战略,不但能够体现土地利用规划的依据和方法,还是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文件。科学合理地预测环境承载量。环保和经济发展是当今时间发展的主题,人口、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是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土地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土地的合理利用,所有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土地做为城市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在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问题
2.1 主题目标存在差异
农业用地是土地总体规划中的重中之重,它不但包含需要对非农业用地进行控制还包括建筑用地在耕地中所占的比例;土地的利用、复垦和规模的控制,土地总体利用的空间结构以及如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相关产品的产出效率等主要目标。与此同时确定城市的性质,以及城市发展在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中指明方向,并使得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得到合理的确定,和拟定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便是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
2.2 规划思想间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把土地资源供给作为基准点,它是建立在上面规划设计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基础上。总的来说就是根据计划规划编制,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为重点,关键是把土地利用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城市规划其出发点是基于社会、经济等综合要素来考虑,按照市场经济与城市发展的共同需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以社会需求为切入点,来对可利用土地进行有效利用。它侧重于把城市需求作为建设前提,从发展的角度来对土地进行规划设计,把城市的所有建设用地全面部署,指导思想为结合群众生活的需求与怎么样为生活提供更加方便完善的平台。
2.3 相关部门审批差异
有关规划设置的科室的职责也有一定的差别。我们国家负责土地规划任务的主要是国土资源部,而城市规划是由规划建设部门完成,两者所属的机构部门不同。我国由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土地无偿使用转变到有偿使用之后,各部门在土地使用上直接有了经济利益上的体现,客观上造成了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省级部门负责审批城镇所在的地方的乡镇土地的使用和规划等,其他地区的乡镇土地是由人民政府部门负责。安装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还需要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审批,而其它建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级政府审批。。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协调内容
3.1 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方面
社会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对于确定地区经济、平衡和协调地区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发展方向也更加合理清晰,这是未来城市规划以及形态布局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特点。合理的、规范的、科学的发展规划对于土地的利用来讲已经成为必要的依据和正确的指南。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上的研究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的战略所在,需要进一步把握城市发展的可能性,然后按照地区之间发展的差异提出布局和战略举措,这样才能让两者在发展过程中减少矛盾,趋向协调和一致。
3.2 对城镇环境承载量估计
我国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已经明确提到,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主要代价,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协调性已经成为社会所重点关注的话题。因此要更好地对人口、资源以及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划分,是确保发展的前提所在。土地资源是人类生活过程中一种不可或缺的资源,也是一种特殊的载体,其在区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土地资源是有限的,生产力更是有限的,因此伴随着小康社会目标的跟进、现代化的发展速度,需要不断地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减少城乡的差别,在这样的情況下推动城市化的进程,才能更加协调,让环境和发展之间达到和谐统一。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协调措施
4.1 尊重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一,城镇用地要结合城镇人口、经济以及今后的发展趋势,人口需求等出发。城镇的建设发展要以保护农业用地的前提条件下进行。不能以牺牲农业用地为代价来发展城镇建设。第二,城镇建设需要全面考虑。首先要根据城镇的人口数量和城镇农业用地进行分析,既能保证农业耕地合理分配,农产品不减产,又能确保城镇建设的发展。第三,城镇建设的发展不同的地方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要根据城镇所在区域现有的特点制定发展计划和规划,要充分发挥城镇区域的优势,避免不利因素。
4.2 统筹发展的规划方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的土地利用方案监督土地的使用,坚决杜绝开发商随意占用耕地资源,对于违法占用土地的人员进行严格处理。城镇建设要坚持少占用耕地为目的,做到合理、科学、周密的安排,对城镇中废旧的厂房、建筑等要合理利用,发挥其最大的利用价值。在城镇建设中建筑物尽量设计为高层建筑,减少土地利用,提高利用率。加强对老旧城区的改扩建工作,提高提高废弃土地使用率。
4.3 强化部门之间的合作
需要强化土地管理和城镇规划建设部门间的合作,这两个部门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规划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统一性规划、统一征地和统一开发建设管理。对于土地的使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开发等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之间的总体界限,重点还要放在城镇建设以及地域规划的界限上、总体的规划和安排上。例如,对于建设用地来讲,可以分为两个等级,一个是建设用地,另一个是城乡基本建设、交通建设等方面的用地。具体实施时,区域性的大类别建设用地在控制上需要以总体的规划为主要标准,在建设用地方面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指标进行分配和规划。
4.4 强化基本农田的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提倡对基本农田进行保护,这也是城乡工作有序开展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所在。但是这两个规划在农田的保护上存在空间的差异性,尽管这种差异已经存在,在管理力度上还需要进行统一规划。农田是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用地,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所在。即便是农田被规划到了限制建设的地区,也需要将农田放在土地总体规划的禁止区域中。
5、结语
总体而言,我国城市化步伐进入快速前进阶段,对土地的需求量也呈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实现土地利用与城镇规划的协调统一十分有必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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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展苹.论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J].四川水泥,20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