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的若干思考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7月26日 05:08

黄玉梅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物质生活的推进与发展,人们进行网络阅读的比例不断提升,而进行图书馆阅读的比例却是持续下降。针对这一严峻的问题,作为图书馆基础服务项目的阅读推广责任则变得日益突显和重要。基于此,本文就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

中图分类号:G2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330-01

1 引言

當下时期,随着日益丰富的经济物质生活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推进,整体民众的图书馆阅读量不断下滑,公共图书馆阅读比例持续降低,而这也就使得图书馆的阅读推广责任日益突出。作为图书馆服务的一项基本项目,阅读推广的作用不可或缺。

2 图书馆阅读推广的涵义与理论研究

2.1 图书馆阅读推广的涵义

“阅读推广”源自于英文的“ReadingPromotion”,其含义除包括推广以外,还包含有提升与促进的含义,因此也可以将其理解为阅读促进的意思。自我国在积极响应国际全民阅读的倡议之后,即将其确定为“阅读推广”术语。也就是说,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阅读推广就日益发展成我国图书馆界的一个专用名词。其含义也就是为了促进和实现全民阅读而开展进行的一系列激励和引导、推进阅读措施的总称。顾名思义,“图书馆阅读推广”指的是图书馆所开展的培养读者阅读兴趣、促进读者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的一系列图书推广与宣传的活动。

2.2 图书馆阅读推广之理论形成

阅读古而有之,但阅读形成一种研究理论是从近现代才开始,随着人们对其认知与探讨的深入,以及从不同角度的研究,慢慢发展形成了阅读学的理论。并且这种理论已经逐渐成为一些国外高等学府进行研究与学习的课程。并且,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的日益普及,快速的生活与学习节奏,以及人们对于信息的即时与便捷需求,使得人们开始进行阅读、追求阅读,因此,图书馆越发显得重要,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也就日渐成为阅读学中的一项重要学术理念与课题。

2.3 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的实践概括

自阅读推广理论形成以来,其就作为一项热门的话题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与关注。上世纪70年代,联合国的教科文组织就专门设定了国际图书年,在引起大家重视的同时,提倡大众注重阅读,提升知识文化与科学素养的储备。之后,于世界图书大会上正式提出了阅读推广这一理念,并于1995年,确立了每年4月23日这一“世界读书日”。之后又于本世纪初,确定遴选出“世界图书之都”。而我国则是从近年以来才开始引入并发展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的,随着国家的重视与支持,我国图书馆学会于2005年建立“科普与阅读指导委员会”,后于2009年,正式命名为“阅读推广委员会”,自此“阅读推广”全面铺开。2006年,宣传部联合发出阅读推广号召,广大城市积极响应,阅读推广活动自此深入开展。就以厦门来说,其仅在2013年的阅读推广活动,就有300万人参与。尤其是近年以来,阅读推广活动日益深入开展,出现了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内容,图书展、讲座、竞赛、好书评比、图书捐赠、培训、征文等等,不一而足。与此同时,参与的群体也日趋宽泛,社会民众的各个阶层、各个职业都在积极推动着图书推广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

3 图书馆阅读推广与读者权利保障

读者权利是指读者享有自由、平等地利用图书馆各种信息资源和服务的权利。读者权利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读者权利的核心是信息获取权,信息获取权是人的基本权利。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人人都有权享有获取信息和思想的自由。”[8]1999年,国际图联在《图书馆与知识自由宣言》中宣称,自由获取信息是人的基本权利[9]。信息获取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权,具有平等、自由和个性化等特征,维护读者权利的平等、自由和个性化是图书馆服务应当坚持的原则。图书馆应当为读者提供平等的服务,应当尊重读者自主选择阅读内容和阅读方式且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并充分认识到读者阅读需求的个体差异,切实保障和维护读者权利。

为了维护读者权利的平等、自由和个性化,现代图书馆确立了公平和中立的服务原则,以保障所有读者都能平等、自由地选择和获取自己所需的信息资源。

3.1 阅读推广与公平服务

读者权利是一种积极权利,读者权利的实现需要读者和图书馆双方积极作为。读者权利实现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社会差异和权利主体差异的存在。对于读者权利而言,社会差异主要体现为区域经济差异而导致的图书馆发展差异,图书馆资源和服务越好,读者权利就越能得到保障;权利主体差异则主要表现为年龄、身体状况、文化程度等权利主体本身的差异以及阅读需求的差异。如:幼龄或老龄人群难以正常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残障人士无法方便地享受图书馆的服务,文化程度低的群体往往缺乏利用图书馆的技能。对于这些不能正常使用图书馆资源的特殊人群,如果图书馆不提供特殊服务则无法保障其作为读者的权利。《公共图书馆宣言》明确要求,公共图书馆向所有人提供平等服务的同时,应该向这些人群提供特殊服务。同时,个体差异导致了阅读需求的个性化,包括阅读需求不同、没有阅读需求、阅读需求不明确等。如果图书馆不针对阅读需求的差异提供相应的服务,读者权利同样难以实现。图书馆为保障读者权利的实现,在阅读推广中根据读者的个体差异提供有针对性的区别服务,正是公平服务原则的体现。

3.2 阅读推广与中立服务

为了维护读者的阅读自由,国际图联在《图书馆员及其他信息工作者的伦理准则》中要求:“图书馆员在馆藏建设、信息获取与服务等方面应当严守中立和无偏见的立场,以最大限度保证馆藏资源和信息获取渠道的平衡。”国际图书馆界对中立的服务原则虽然已达成共识,但仍有一些人坚持认为图书馆应当承担社会教育的职能,主张对读者进行指导和灌输,认为图书馆阅读推广是一种图书馆的教育活动,图书馆员是主导,是知识导师,应通过指定读者的阅读内容、传授读者阅读方法、指导读者的阅读行为等方式,培养读者的阅读习惯和兴趣,提高读者的阅读品位。

从读者权利角度分析,读者有自由阅读的权利,图书馆员不应该对其阅读进行强迫和干预。图书馆阅读推广相比文献借还等传统服务,是一种更加积极主动的服务,也是一种对读者阅读介入程度更深的服务,但它不是一种教育活动。

同时,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或对于特殊人群,图书馆需要介入式服务来保障读者权利,如:给想阅读而不知道读什么的人推荐读物,给不会阅读的人选择合适的读物并帮助他们逐渐学会阅读,并不违背中立服务原则。但应该注意的是,这种介入式服务也应当遵循中立原则,如:在设计阅读推广项目时,图书馆尽量不要指定具体的阅读内容,而应该是给读者提供选择和建议,不应带有强迫性。

4 结束语

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改善国民阅读状况是图书馆的重要历史使命。阅读推广是图书馆承担自身责任的自觉行为和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服务,是图书馆人在对读者权利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所提供的一种积极主动服务,是进一步保障读者权利的有效举措,也是图书馆人性化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1] 周莲云.新媒体环境下图书馆阅读推广策略研究[J].晋图学刊,2016,01:40-42.

[2] 徐文如.浅析公共图书馆如何做好阅读推广工作[J].办公室业务,2016,21:170.

[3] 刘晓宇.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与实践探析[J].黑龙江史志,2015,07:282.

[4] 刘涛.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的制度分析[J].山东图书馆学刊,2015,03:14-18.

[5] 谢蓉,刘炜,赵珊珊.试论图书馆阅读推广理论的构建[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5,05:8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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