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舒芸
[摘 要]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确认和咨询活动,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财务收支、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发现问题,提出管理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目标实现。
[关键词]内部审计 公司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8-0096-01
现今时代,企业越来越重视内部审计。内部审计能够为规范公司管理、防范企业风险发挥巨大作用。下面我们就内部审计职能与内审工作开展的基本思路按照审计机构设立、内部审计职责、内部审计人员权限、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以及内部审计纪律要求等八个方面进行简单探讨。
一、公司审计机构的设立
公司应设立审计机构(若公司规模较小,可将内部审计职能划归企业管理部门),审计机构在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
二、内部审计职责
1、審计模块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财务审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合同审计、专项审计等各个方面。
1)内部控制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价,提出管理建议。
2)财务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情况以及其他与财务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对公司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4)合同审计: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5)专项审计: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或针对公司存在的重大管理问题或员工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计。
2、根据组织管理情况,配合公司其他部门进行风险管理的评价咨询活动,以完善程序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3、负责公司招投标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4、负责审计档案的归集管理。
三、内部审计人员权限
1、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参加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会议及重大业务专门会议。
2、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3、审核被审计对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检查公司资金和资产,查阅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软件,必要时索取相关资料复印备查。
4、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5、对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纠正、整改的意见;针对公司规章制度和企业管理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四、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要求
1、审计计划的制定:公司审计机构应根据公司领导班子年度部署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审计实施方案的制定:公司审计机构实施审计前,在预备调查基础上制定审计方案,确定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明确审计组人员及其分工,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
3、审计调查:审计人员应认真进行审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且调查取证应符合相关规定,采取有效的审计手段和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审计工作底稿实行分级复核,保证审计质量。
4、审计结果的编写:审计终结后,针对审计事项实际情况,提出管理建议或审计报告,发送给被审计对象。
5、审计意见的反馈及整改
1)根据被审计对象提出的书面异议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重新进行审计,并重新出具审计报告。
2)公司审计机构应对审计意见、建议的采纳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
3)公司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审计档案。
五、审计证据是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证明材料,按证据形式分类主要包括:
1)书面证据: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包括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种合同、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
2)实物证据:证明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实物资产是否存在的证据,但对于取得实物证据的账面资产,应对其所有权归属及其价值情况进行确认;
3)口头证据:就审计事项向有关人员进行口头调查所形成的审计调查记录;
4)环境证据:对被审计对象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被审计对象管理人员的素质、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等。
六、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证明材料名称、来源和时间等。
1、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对象名称;审计项目名称;实施审计的时间;审计过程记录,主要包括:实施审计具体程序的记录及资料;审计测试评价记录;审计方式及其调整变更情况记录;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审计组讨论记录和审计复核记录;审计组核实与采纳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的情况说明;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和证明资料等;编制者姓名、编制日期及顺序编号;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
2、审计工作底稿附件包括:与被审计对象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规章制度、合同、协议、会议记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或摘录件;有关的审计资料。
七、审计报告应当说明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实施的审计程序等基本事项,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进行详尽的描述,同时应对所审计事项发表审计意见
主要内容包括:审计时间、内容、范围、方式;被审计对象基本情况;通过审计揭示的有关事实,包括主要业绩和发现的问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概述已审计项目内容,对已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风险性、效益性及内控制度等进行评价;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建议。
八、内部审计纪律要求
1)公司审计机构应根据承担的职责和完成的工作量,配备具有审计、会计或法律、管理、经济、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的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的人员。审计人员应具备大专(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岗位培训。
2)公司审计机构可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从出资人或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审计工作,没有条件进行自主审计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进行审计。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即内部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客观公正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4)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