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北方港口煤炭下水产能过剩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     2021年08月03日 07:00

李连成

目前北方港口煤炭下水能力基本适应市场需求。按照在建项目,未来将增加2.3亿—3.6亿吨煤炭下水能力,一些港口仍在谋划新建煤炭码头。未来,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煤炭调入需求将略有下降或维持稳定,再审批新建北方煤炭下水泊位有可能导致产能过剩。

一、北方港口在煤炭运输体系中的地位

(一)铁海联运是东南沿海地区煤炭调入的主要方式

我国煤炭资源和煤炭消费在空间上逆向布局,决定了我国北煤南运、西煤东运的煤炭运输基本格局。2012年,煤炭产量36.5亿吨,主要集中于“三西”地区(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该地区煤炭产量20.5亿吨,占全国产量的56%。最大的煤炭消费区域是东南沿海地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广西),占全国煤炭消费量20%左右,其净调入量约占全国省区煤炭调入量的45%。

“三西”地区向东南沿海地区调运煤炭是我国煤炭运输的最主要流向,其中铁海联运是最主要的路径。“三西”地区煤炭经大秦、朔黄、新荷兖日、陇海等铁路运至北方沿海港口下水南运至东南沿海地区。

(二)渤海湾四港是煤炭铁海联运的主要港口

多年来习惯将北方七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称为主要煤炭下水港。2013年,沿海港口发送煤炭6.7亿吨。其中,北方七港煤炭下水量6.2亿吨,占92.3%。随着煤炭调运格局变化和港口后方煤炭铁路通道的建设,渤海湾的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和黄骅港等四港承担的煤炭下水量越来越大,成为主要煤炭下水港。2013年渤海湾四港煤炭下水量5.7亿吨,占北方七港煤炭下水量的91.9%,占全国沿海港口煤炭下水量的85.1%。

目前,北方港口煤炭下水能力基本适应市场需求,天津港等部分港口煤炭下水量低于设计能力。

二、渤海湾港口煤炭下水能力将达8亿吨以上

按照2013年的港口实际煤炭下水量,考虑在建煤炭泊位和已经批复的煤炭码头项目设计能力,未来数年内渤海湾四港将形成8亿吨以上的煤炭下水能力,比2013年实际煤炭下水量增加2.3亿吨。根据对北方港口的调研,“十二五”前两年我国北方港口新增煤炭下水能力6200万吨,另外在建煤炭泊位31个、通过能力3.6亿吨。

环渤海四港的既有煤炭集运铁路有大秦铁路、朔黄铁路,在建铁路有张唐铁路(张家口至曹妃甸港区)。其中大秦铁路和朔黄铁路的能力分别为4.5亿吨和3.5亿吨,张唐铁路设计货运能力2亿吨。考虑到上述铁路供应沿线用煤企业和部分转运至其他铁路线路,未来环渤海煤炭下水港口和港口后方集运铁路将形成能力配套、一体衔接的煤炭运输系统。

目前,北方港口,包括渤海湾四港仍然谋划建设新的煤炭下水码头。渤海湾四港煤炭下水量的90%以上供应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因此“十三五”及更远是否需要新增北方港口煤炭下水能力,主要取决于目标市场——东南沿海地区的煤炭需求。

三、东南沿海地区煤炭调入需求分析

(一)东南沿海地区煤炭需求量下降或趋稳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炭消费负增长的主要措施有: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步伐等。

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和环境保护部三部委联合发布《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加强输电通道建设,向长三角、珠三角新增送电规模2700万千瓦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措施。

上述政策的实施,使得未来东南沿海地区的煤炭消费量将下降。东南沿海地区煤炭消费的下降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通过该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来实现煤炭消费量的下降,另一部分通过禁止新建燃煤电厂和区外电力输入来减少东南沿海地区的电煤消费。

“十一五”期间,东南沿海地区煤炭消费量增加了2.2亿吨,“十二五”前两年煤炭消费量增加了9079万吨。保守估计,即使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效果打折现象,东南沿海地区的煤炭消费量也不会延续既往的增长态势,而会呈现稳定状态。

(二)煤炭进出口形势变化的影响分析

2013年我国煤炭出口700万吨,进口3.27亿吨,其中东南沿海地区港口外贸煤炭进港量近3亿吨。东南沿海地区进口煤炭量和从我国北方调运煤炭量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如果进口煤炭继续增加,将减少东南沿海地区从北方港口输入煤炭。关键是如果进口煤炭数量大幅下降,是否需要继续新建北方煤炭下水泊位?

按在建项目,在现有港口煤炭下水能力的基础上,环渤海四港将新增2.3亿吨能力、北方港口将新增3.6亿吨能力。按照前文未来东南沿海地区煤炭消费量维持稳定甚至略有下降的分析,即使未来几年内煤炭进口量大幅下降2亿—3亿吨,其下降量通过北方港口经铁海联运调入东南沿海地区,北方港口的新增煤炭下水能力也能基本适应需要而毋须新建。

四、结论

目前我国环渤海四港煤炭下水能力基本适应市场需要,在建项目将新增2.3亿—3.6亿吨煤炭下水能力,完全可以适应未来东南沿海地区的煤炭调入需求,并且港口能力与后方铁路能力衔接配套。

东南沿海地区煤炭需求趋势将发生变化,由过去的快速增长转为下降或稳定。港口再谋划建设新的煤炭下水码头,有可能导致北方煤炭下水港产能过剩。并且,即使需要新增港口煤炭下水能力,也不能单项规划,必须与港口集运铁路协同规划、建设,因为既有的铁路与目前的港口能力适应,不存在富裕能力。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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