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最美”作为社会的道德标杆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8月09日 14:05

郑剑玲

[摘 要]极致的美是一种道德上的崇高。令无数人动容的“最美”指称是一种崇高,蕴涵着丰厚的人文精神内涵和明显的伦理道德倾向,充满正义与力量的美,集中体现人们对美好品德与高尚情操的追求和向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的生动阐释。认识这种美,宣扬这种美,践行这种美,促成了千百万个“最美” 的生发和涌现,使美得以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样态,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的叙事话语,成为人们构建美好生活的可能性方式。

[关键词]最美,崇高,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4-0247-02

一、“最美”作为一种审美现象

“最美司机”吴斌在高速公路行車时不幸遭飞来的铁块砸中,但他用超乎常人的意志力忍受剧痛,平稳停车,挽救了全车24名乘客的生命;“最美妈妈”吴菊萍在女童坠楼瞬间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张开手臂托举起生命的希望;“最美教师”张丽莉在危难之际挺身保护学生…… “最美”使神州大地为之动容,为之落泪,为之景仰!这些生死抉择的瞬间,这些朴实平凡的生命,让我们感受到灵魂的震撼和思想的洗礼。然而我们没有使用“善良、高尚、伟大”等语词,而只用一个字“美”,并赋予其最高级——“最美”。人间有大爱,人间有大美。这种美,已经超越了所有的功利色彩,进入美的最高样态——人性与道德之美。

自鲍姆嘉通将美学定义为一种感性科学之后,人们也通常认可美作为人的一种感性认识,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康德语)。美学和道德分属不同的领域,我们何以用美来言说道德呢?语言是社会发展的风向标,可以及时而敏锐地反映出社会的思想和心理的变化,因此对语言的关注正是道德审美的内容之一。因此我们试研究一下美是如何在道德领域获得其合法性的,或换言之,美是如何成为一种伦理学上的范畴。

二、“最美”作为一种道德的崇高

美在日常生活中是一个意义极为丰富的一个词。美景、美食、美人……我们习惯用“美”来表达一种愉悦的心情和欣赏的情感。李泽厚认为,美除了专指审美对象以外,还包含情感表达和伦理判断的功能,一是表示感官愉快的强形式,二是伦理判断的弱形式。 显而易见,我们这里认同的“最美”指称的并非是符合视觉感官标准的一种感性认识,而是一种道德领域的价值判断。因为这既不是一种心理学中直觉的美,也不是物理学中结构的美,而是道德与人性之美,恰切地说我们应该用另外一个词来表述——“崇高”。

优美和崇高同是美学里两个重要的范畴。古罗马的朗吉努斯最早在《论崇高》中对崇高作了专门的论述,其后在博克、康德、黑格尔、车尔尼雪夫斯基等西方经典美学作家中得到发展深化,他们的论述有以下的基本共同点。优美展示的是主客体和谐一致,达到平衡的一种状态,体现的是一种赏心悦目、典雅可爱的美,例如和风日丽和小桥流水带给人们的优美感;而崇高是一种壮美,存在于主客体的矛盾激化中,显现的是一种庄严肃穆、伟岸宏大的美,表现出一种压倒一切的力量和强劲的气势,给人以惊心动魄、激奋昂扬的审美感受。当人们被崇高巨大的数量和力量所震慑,感到恐惧和害怕,而人的理性终于占上风而对之能有所思有所感之时,比如用“无限”等概念来描述它时,人们才意识到理性有超越感官的有限性而进入把握无限的能力,这时恐惧和迷惘的痛感就转化为对理性能力和理性概念的快感,产生景仰、敬畏、钦佩、盼望等情绪——我们可视为一种精神和人格上的升华,因而崇高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康德曾将道德领域喻做漫天星空,我们暂且可作两层解读,一是指道德的广阔无际,浩渺如星空,二是指道德的光辉璀璨,闪耀如星空。无论从哪一层涵义来说,都隐含对道德的高度敬畏之心。在中国的传统美学中,崇高或壮美往往用“大”来描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孟子形容人格美提出善、信、美、大、圣、神六个等级,“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 。孔子歌颂尧的功业时使用的“巍巍”、“荡荡”等字眼;司马迁对孔子的礼赞“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这种大就是一种崇高的美,同时也体现对崇高的景仰与敬畏。

“最美”体现的不是 “优美”,而是道德之维的一种“崇高”,代表人类超越现实所闪现出来的人性光芒。人们在对崇高的事物产生的惊叹和钦佩之感,这种审美过程不在于提供感官上的快适、新奇和愉悦,它带来的甚或是惊异、悲伤、和痛楚。然而忍受不了痛苦,就到达不了崇高。如果忍受不了道德与良知的拷问与质疑,如果忍受不了对人性的剖析与审视,如果忍受不了对自我生活与周遭世界的省察与反思,就理解和体会不了这种美。崇高蕴涵着丰厚的精神内涵和明显的伦理道德倾向,充满正义与力量的美,集中体现人们对美好品德与高尚情操的追求和向往,具有积极的审美意义。这种道德崇高感产生强烈的道德审美与道德情感,能直接对道德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和冲击力。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美无言。最极致的美,是道德的美,是境界的美,是人性的美。这种美就体现在平凡的事迹中,体现在最朴实的情感中。这种美是最有亲和力、延展力和渗透力的语言,在最大程度上获得了人们的认同感和共通感。人们获得的不是美的享受性,而是美的道德性。

美是社会发展的道德标杆,指示着人性发展的正确方向,因为美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具有道德的规劝力。在危难面前,没有法规要求人们不顾安危,舍生取义。有的人选择漠视,有的人选择逃离。但是,良知和道德要求人们不应退却,不能退却! “最美妈妈”说,是“出于本能”冲上去的。趋利辟害的是动物性的本能,扶危救难是人性的本能。出于对生命的敬畏,出于对他者的关怀,他们保持了最本真的一种姿态,以一个最真实的人性反映应对了特殊时刻的考验。他们的行动已经超越了个体本身的得失,超越了功利主义的狭隘,散发出至高无上的光辉和美感。美——成为一种最抽象却又最具体,最亲和而最伟岸的道德语言。

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国家,这个社会有越来越多的“最美”不断涌现,这些可歌可泣的英模人物,这些可敬可亲的“最美”们,正是我们国家和民族前行和奋进的精神力量和道德标杆。他们是平凡的人,他们是崇高的人。平凡人身上凝聚着伟大的人格和崇高的精神,这是一种人生境界的追寻与达成,这是人类自由意志力的彰显与勃发。“最美”的呈现是对道德文化的建设和创新,这种道德之美直指人类的伦理责任精神,是一种关怀的、和谐的、洒脱的和谐感与幸福感。

从以上我们可以体会到美与道德之间深刻的关联,可以说,离开了道德的律令和约束的美是无政府主义的。美不可能脱离价值判断而独立存在,不管这种判断的原初点是功利的、效用的还是道德的。最终,道德标准的美超越了所有其他形式,作为美之“最”。

三、“最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

社会发展绝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社会的物质层面,更重要是在于人类的精神文化领域。美作为一种亲和力、延展力、渗透力是人类的道德精神和优秀品质的说明与再现。我们需要和谐的审美标准,需要正确的道德标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确保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内在动力和精神力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根源于民族优秀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并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发展起来的,适应了时代发展要求,集中反映着当代中国人民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引领和主导。” “最美”正是根源于民族优秀文化,既适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更集中反映当代中国人民的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因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生动和最具体的阐释。事实证明,没有健康的社会风气,没有良好的道德水准,一个国家的经济再发展,综合国力也强大不起来,更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如果说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指挥棒,那么美就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市场以什么为贵,影响决定着整个物质生产过程;社会以什么为美,衡量标志着社会对人性的尊重程度和道德的发展水平。是非、 善恶、美丑是基本的价值观,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精神文明发展方向,影响着人们对生活价值的和道德准则的理解。我国的传统伦理文化中一向重视荣辱、是非、善恶、美丑的价值观念,把人的羞恶之心作为做人的基本标准,把对美的理解和追求融入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心理和道德文化中,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都和个人的道德行为紧密相关,因此在全社会形成以善为美的良好的道德环境和道德氛围,这不仅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重要部分,是社会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传承传统美德、民族文化和华夏精神的重要途径。

现代社会更加的开放和包容,在多元化、多极化的观念和思想中,我们可以在很多的领域有不同的声音和看法,但总有些人、事引起我们相同的生命体验和感动激情,这是我们一脉相承的民族感情和文化血脉,也是美的共通性,这就是对生命的尊崇和对善良的宣扬。这无疑是人产生审美自觉的逻辑起点,是对人的主体性和人的存在理性的深度审理,也是现代性之下人类寻求共同的审美价值和普世的伦理情怀的历史起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这种优秀的美的集大成者正是我们共同坚守的精神家园。“从价值论角度看,在马克思看来审美活动对人类有价值在于它是对人的本性的确证,它证明着人是作为人而存在的,这是一种人性价值。” “最美”正是人作为主体性存在超越自身的一种精神境界,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一种鲜活的体现与生动的阐释。“最美”的英模们用自己的行动传递了温暖和爱意,为社会树立了美的典范和标杆。“最美”这个称谓包含了人们的审美标准与道德评价,将深刻持久地影响着人们内心世界,帮助人们形成崇高的精神品质和人格禀赋,是一股潜在而巨大的教育力量。我们无须用宏大的理论来要求人们记诵,只要人们心怀着这样的美,宣扬这种美、认识这种美、践行这种美,这种美就是我们民族奋进的最温暖最坚实的力量。

当前的文化建设要立足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审美需求,推动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理念和精神力量,构建中国民族在当代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这也是一个民族得以繁荣振兴的文化根基和心理基础。结合美的事物和语境,借助一定的载体、途径来开展美的熏陶和弘扬。我们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在于培养公民的审美人格——培养公民对于道德美的接受力、鉴赏力和审美力,能够对是非对错、真假丑恶做出基本的评判。如通过崇高的典范、事例或作品,对广大的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熏陶,激发人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激发起人们发现美、欣赏美、理解美、创造美的热情和冲动,鼓舞人心,催人奋进,激发人们抒发出昂扬向上的人生激情,从崇高的对象中汲取精神养分,开阔心胸,振奋精神,找寻意义,净化心灵,使人树立品德修养和人生理想,创造充实美好,有意义的人生。

道德之美是美的人文情怀,人性之美是美的终极面向。美在本质上蕴涵了丰富的人性元素,是对人性的尊重和道德尊崇的一种形式化的表征。只有扎根于人性和道德的土壤的美才具有深厚的根基和蓬勃的生命力。道德的审美为人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本,“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审美应成为培养道德主体、道德人格和道德生命的重要方式。“有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就能够使人们自觉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就有利于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在审美活动中实现道德境界的深度开拓与自我提升,使人免受物欲和私念的侵扰,使美成为人道德生存的最后栖身之所,安顿了人的人性与品德。美最可贵的形式是德,美德。这种美可以超越在时空和数量上的无限深远和广延,从而达至一种精神和道德上的审美高度。当這种美引发了无数人对自身生存意义和生活世界的不断的探问、反思和关照时,这种美的意义已经远远超越了单独的个体和事件,成为推动人们构建基本生活姿态的一种契机,促成了千百万个“更美” 的生发和涌现,美得以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样态,成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的叙事话语,成为人们构建美好生活的可能性方式,以本真为美,以良善为美,达至真善美的合一,达至仁者浑然与物同体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李泽厚:《华夏美学·美学四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6.

[2] 檀传宝:《德育美学观》,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6.3.

[3] 童庆炳等著:《马克思与现代美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4.

[4] 张荣军.发挥利益机制在价值认同中的基础作用.[J].创新,201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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