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研究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8月10日 05:13

李天毅

[摘 要]全国各地开展了规模空前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但如何进一步做好已建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长期、持续、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就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本文指出了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简单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对工程运行管理提出了一些合理性建议,希望对工程的运行管理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中图分类号:TP5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1-0113-01

前言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民生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全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如何让这项惠及民生的德政工程长期运行下去,让农村群众将国家的温暖享受下去,将成为今后农村饮水工作的重中之重。作者结合陕西省近年来在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经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进行浅析。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供水成本高

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成本偏高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供水规模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由于供水工程规划设计、人口流动变化等方面因素,集中供水工程普遍存在实际供水量远小于设计供水规模问题,造成设施闲置、资金浪费,而且运行费用增大,加大了供水成本。根据北京市某年对村镇85座集中供水厂调查统计,水厂使用率(实际规模/设计规模)小于10%的有38座,占水厂总数的45%;低于50%的有69座,占水厂总数的81%;大于80%的有8座,占水厂总数的10%。调查结果说明,实际供水规模还远没达到设计供水能力,已建成的供水设施还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

1.2 经营收入低,水费收缴困难

工程经营收入低,水费收缴困难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服务对象是农民,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相对于城市居民而言,用水量小,经济承受能力弱,安全用水意识淡薄,因此,水价核算中,由于考虑到农民的承受能力,农村供水工程一般只能执行运行成本水价或者更低一些。

(2)农民对水价敏感,受传统喝水不缴费意识的影响,农民不愿交水费;为了少交水费或不交水费会多节约用水或者用原有的自备水源。笔者在对北京市村镇供水工程收费调研中发现,某些收费的供水工程内的农民只有喝水、做饭时才用供水工程的水,洗衣服等用其他水源水,这样实际的用水量就很少,难以达到预期水费收益。

(3)一些地区行政领导干预多,人为降低或减免水费,致使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存在一定困难,甚至喝“福利水”、“大锅水”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4)一些供水工程管理人员本身的宣传和服务不到位,不能及时处理供水事故,农民对水费用途不明确,影响了农民对交水费的积极性。

1.3 供水工程技术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绝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部分是城市管网延伸工程),经济物质条件差,工资福利水平低,难以吸引 到专业技术管理人才;而且由于工程本身的经费有限,经济上也不允许配备较多专职管水员。特别是单村的供水工程,一般是由村委会指定的村民兼任,工资低、杂事多、缺乏专业管理养护和运营知识,只起到了看管和简单的运行操作作用,维修、养护检修水平低,使工程在运行过程中破管漏水、机电故障等得不到及时维修,机电设备、管道受损程度易加大,维修资金投入增加,工程设计寿命易缩短,有些工程配套维修频繁、重复建设现象较多,造成较大浪费。另外,供水单位本身也缺乏人才意识和科技意识,忽视了对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2.加强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而多样化的特点, 在总结上杭、永安、明溪等地经验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因地制宜选择运行管理模式:一是较大规模的集中式供水工程, 一般采用专业化管理和股份制管理模式;对小型村级供水工程, 要大力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对分散式供水工程,一般以农户自管为主。

2.1 较大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较大规模集中式供水工程跨乡跨村,受益范围大,管理范围广,管理中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强,要求高, 一般应根据投资成立专管机构,建议采用统一专业管理、分级管理和股份制管理三种模式。不管采用何种模式,都要实行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由国家补助和集体投资建设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是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的, 一般按专业化管理要求,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组建供水厂或公司,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产权明晰,管理到位,责权利明确。供水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规划、设计、建设到供水、收费、维修,可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水量、水质、水压和维修都有保障。目前福州、莆田、泉州等闽南沿海地区普遍采用由县城或乡镇延伸管网的做法, 辐射到村。尽管部分地方水价较高, 但供水稳定,水质有保證,因此,仍能让农民群众接受。

2.2 小型村级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跨村或单村的小型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由于当地经济、文化和工程效益的不同,管理模式多样,一般有用水户协会、承包、租赁、聘用、指定专人、老人协会或供水管理小组等多种群管模式。从各地典型分析看,建议在全省大力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的群管模式。将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用水的决策权交给农民,让他们独立、民主地选举协会领导人,在建设、管理、财务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增强用水户的责任感,使用水户能够把供水工程当做自己的财产来管护。对运行管理费用不足的工程,应积极探索水费补偿机制,各级财政和村集体应有计划地安排部分经费承担供水运行费用,使广大受益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同时,在推行用水户负责管理的模式下,在维护农民用水权益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地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方式。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各地的重视下发展很快。这种协会管水模式普遍受到农民的欢迎, 应大力提倡,积极推进。

2.3 分散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分散式供水工程,一般规模相对较小,单家独户或几户农户,打井抽水或多处引水等分散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设施简单,供水人口少,建议实行农户自管模式。分散式供水工程一般由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在建设时由国家或村集体给予适当补助,建成后归农户使用。这种模式管理对象责任明确,产权清晰,自主经营,但必须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这种模式在福建省沿海岛屿、山区农民居住分散地方较为普遍, 采取较简易的工程解决了海岛、高山居住的农民饮水安全问题。

3.小结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目标,以提供优质供水服务为宗旨。为使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应不断提高现有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真正实现“建成的、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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