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存在问题与对策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     2021年08月16日 03:51

弓顺芳

[摘 要]本文对政府危机管理,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分析,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进行介绍,与此同时,还指出关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没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没有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没有高的危机信息管理水平、没有强的知情权意识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对应的对策,最终提高我国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与效率。

[关键词]政府;危机管理;信息公开;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6-0075-02

近几年,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我国政府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同时,我国公共危机也越来越多,一旦发生这些危机事件,往往会给社会的公共生活与秩序产生巨大的冲击,尤其给国家的政治稳定带来影响,一旦没有很好地进行处理,给政府的公信力带来危害。

1 政府危机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

1.1 政府危机管理

所谓危机是指突然发生的、十分紧急的、及其不确定的事件,给一个组织乃至社会利益带来危害的意外事件。对于政府公共危机,即当政府在管理国家事务的时候,有意外事情出现,给社会公共生活、社会秩序带来重大损失,这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經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于公共危机,往往具有一定的特点,即突发性、紧迫性、不确定性、危害性等,政府没有管理这些方面的能力,所以,必须采取对应的措施来应对。

危机管理,是一种管理过程,即有组织、有计划、持续发展的,政府主要针对的是潜在的,或当前的危机来说的,在危机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控制行动,来更加有效地避免、处理、消除危机,这就说明,政府针对突然发生的危机事件进行管理,即政府危机管理,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确保社会稳定,恢复政府的公信力,需要不断提高政府对危机发生的预见能力、危机发生时的救治能力[1]。

1.2 政府信息公开

对于政府信息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可知,行政机关以一定形式来记录、保存信息,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被叫做政府信息,其包括:政务方面的信息、市场方面的信息、服务方面的信息、决策方面的信息等,另外,还包括社会、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国家资源,进而促进人们更好地从事社会经济、国防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

而政府信息公开,从定义上来看,即政府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把其政务活动公开,基于这些活动的公开,使得公民取得应有的权利、信息资源,对于用户,可以及时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同时,积极配合与各级政府部门来控制信息,在我国,大约80%以上的信息资源被政府掌握了。也就是,人们在进行任何一种活动的时候,均必须使用政府信息来完成。从这个角度分析,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社会的要求统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往往包括很多方面,即政府,及所属部门的经济、文化、科技、社会等各方面的信息公开,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包括:产生、收集、整理、使用、负责处置等,再有,各种危机信息的公开,即在危机爆发、发展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前者组成了国民经济信息的一部分,由全社会来一起创造的财富;危机管理成与败由后者是决定。

1.3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危机管理的必然要求

对于危机管理,在具体过程中,政府部门针对危机事件,利用信息发布机制来快速进行回应,借助媒体的力量把事实、相关信息、决策传输给公众,使得公众的情绪安稳,以及社会的稳定、正常秩序得以维护,最终形成一个有利的舆论环境为政府。

另外,当发生危机时,通过危机信息公开,使得政府在极少的时间内把社会资源进行有效地调动,缩减危机带来的损失。对于信息,从本身特点来分析,其数量大、种类多、具有高的隐密性,以及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旦发生危机,若能知道大量准确的信息,同时,在第一时间之内把情况发出去进行警报,使得危机损失降为最少[2]。

2 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2.1 有利于控制危机事态发展

随着信息时代不断发展,要想控制舆论和负面事件,往往通过信息封锁,或隐瞒不报的方式来进行的话,是无法实现的。在2003年2月,在广州地区出现了SARA情况,但是,当时政府信息不公开,最终的结果是这种疫情蔓延到很多地方。直到2003年4月20日,发布了抗击“非典”的信息,社会出现重大的扭转,当时,政府以坦诚的态度面对公众,同时,想办法来应对危机,使得疫情通报更加准确、更加透明。到了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在四川坟川发生了强烈地震,对于震情持续发布,即借助官方的多渠道,这样一来,人们及时了解了此次地震的总体情况、灾区的相关情况等,而政府具有舆论的主动权,及时控制好事态。

2.2 有利于减少公众心理恐慌

对于公共危机,一旦爆发、发展的时候,往往会在短时间之内给公众利益带来巨大的影响,不仅对公众的健康、生命、财产带来影响,还让公众产生极度紧张、恐慌的情绪,通过信息公开,更加有效地疏导人们你的心理,所以,政府只有发布权威信息,才能让人们信服自己,使得人们更加安全。而在处理危机的时候,对于任何一个人、一个组织,均要结合各种信息来进行判断与反应,尤其面对重大的灾情、疫情的时候,对于公众,一旦没有办法借助政府这一正常的渠道来取得客观而真实的信息的话,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的信息往往属于谣言。这样会让公众感到恐慌,比如,在坟川地震当中,我国政府及时、快速地把灾情公布给社会,阻止了流言,人们不再恐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2.3 有利于维护公民知情权利

目前,社会的信息化逐渐在发展,而知情权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即在公民权利体系中,并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所谓知情权,即指人们对一些方面有了解、知悉的权利,这些方面包括:国家做出的重要决策、政府重要事务、以及重大事件,即在社会上当前发生的与公民权利与利益密切相关的。当发生危机时,公众会产生恐慌,以及对信息的渴求。所以,对于危机所包括的相关信息,一旦及时被报道,使其更加公开化,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把握信息,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政府实施了什么样的措施等,这样一来,公众的情绪被稳定,起到抑制恐慌气氛进行传播的作用,使得公民具有知情权[3]。

2.4 有利于提高危机管理效率

当遇到危机,政府需要积极引导社会人员一起应对危机,同时,源于危机具有强的破坏性,以及不好控制等特点,所以,政府要及时组织、动员人们来应对危机,反之,会延误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发生危机后,政府应及时有关信息全面公开,确保广大公众更好地理解、接受政府,即实施的危机管理行为,进而积极配合与政府部门,使得政府公共危机管理更加有效。

2.5 有利于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政府在危机面前,往往勇于把危机信息公开,即凭借媒体的作用,把事实及时、真实地公开,基于媒体来传播事实,更加正确地引导人们,从而及时有效地解决危机事件,以及更好地维护政府的形象,甚至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同时,提高了社会动员的能力,使得政府更好地组织社会度过危机。

3 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我国政府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以及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不断提高应对危机的效率,同时,实施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措施,构建了相应的信息公开制度,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政府信息公开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以下几点:

3.1 法律体系不健全

关于在紧急状态下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我国还没有统一制定。对于危机信息的公开,仅仅在一些部门法规中看到,而它们的覆盖面也比较单一,没有强制力;其次,在相关法律之间,具有一定冲突。例如,当一些文件作为档案一部分之后,则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范畴,而作为档案法的一部分,所以,不能把这类冲突公开,其往往经过修改法律来解决。

3.2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

对于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其实施不是很早,而信息公开制度,也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不利于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的公开。其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复杂,以主动公开方式为主,没有完善的申请公开方式。另外,需要加强主动公开信息,便于大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的工作,从而保护自身的权益。而申请公开,往往这对有特殊信息需要的个体,另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没有大范围实施,对于有些单位,没有落实到位。

3.3 危机信息管理水平低

我国政府已经构建了危机信息管理系统,但是,关于危机信息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而危机信息管理水平低,包括:危机信息的收集欠系统,信息资源不足;危机信息采集不集中,没有时效性;危机信息欠流动、没有及时共享;没有足够的危机信息管理专门人才;没有完善的危机管理信息系统;没有对称分布危机信息。

3.4 知情权意识薄弱影响政府信息公开

我国政府部分官员没有强的民主法制观念,其思想上没有一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关注公众的知情权;另外,没有强的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知情权意识,体会不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意义。一旦危机发生时,公众没有意识向政府获取准确信息。

4 加强政府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对策

4.1 健全信息公开法律体系

对于信息公开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从以下几方面实施。

4.1.1 尽快制定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法”

目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但是,没有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信息公开,这需要政府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使得我国公民的知情权更加法制化与具体化,从而更好地协调信息公开立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关系,避免在法律适用当中有矛盾出现。

4.1.2 制定统一的“紧急状态法”

目前,我国没有把危机信息及时公开,以及公民没有把握好自己的知情权,所以,应对其作出具体规定,即在“紧急状态法”中,保护信息的公开、公民的知情权,基于此法,政府信息公开被统一进行规范,以致保护公众的每一种权益。

4.1.3 补充与完善目前公共应急法规中关于信息公开的内容

为了及时完善公共应急法规中有关信息公开的内容,比如,在《防震减灾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当中,把公开政府信息更加详细地规定出来,包括: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公开的方式,以及对一些部门和官员的责任追究,即其不依法进行公开的等。

4.2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能够确保组织层面每一种管理资源被有效地配置与管理。目前,尽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实施,但是,这个条例没有及时与相关法律与法规进行衔接,以及没有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所以,有必要在实践中逐步去改善。

4.3 提高危机信息管理水平

对于一个政府,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包括:及时对危机做出反应;积极高效地阻止危机的发生,最终构建一个完备的、高效的危机信息管理体系等,这就说明,需要不断提高危机信息的管理水平,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抓起。

4.3.1 建立独立的信息发布与披露制度应对公共危机需要有常设管理机构负责危机信息的发布国外很多政府设立了专门独立的信息发布机构,如美国建立了从中央联邦危机管理局到各州的标准化危机管理系统,俄罗斯设立了联邦安全会议和紧急事务部,其中发布信息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

4.3.2 建立危机管理综合信息咨询机构

对于危机管理综合信息咨询机构,一旦及时构建和完善,使得人们更好地研究、防范和救治危机;及时把有关政策、咨询给决策机构更加有效地预防、救治危机。

4.3.3 建立整合联动的紧急救助系统

从世界范围来看,大部分国家均构建了紧急救助联动系统,比如,美国构建了911;欧盟构建了112等,所以,我国应学习国外的经验,应该构建一个智能化紧急救助系统,这个系统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包括: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呼叫中心、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无线通讯指挥系统等,最终更加方便地救助于突发性事件。

4.4 增强公民知情权意识

为了增强公民的知情权意识,需要从一小几个方面抓起,其一,利用多种方式,即网络、媒体、学校教育等,对知情权、信息公开制度极力宣传,使得公众更好地了解知情权,以及懂得知情权的行使途径,其二,为了保障知情权,往往以宪法的形式进行,并把公民的知情权真正归还给他们,这作为全民知情权意识的一个法律保障,其以宪法的形式来保障知情权,具体重要的意义。

总而言之,随着信息时代不断发展,危机也随之而产生,所以,就需要加大政府的力度对危机进行管理,从实质上分析,政府要及时对危机信息进行采集、传递、处理、公开与反馈等,对于信息公开,作为最关键的一部分,而其他环节服务于信息的公开,因此,对于政府危机管理,需要从政府信息公开逐渐加强,确保政府把握公共危机的主动权,使得政府形象、公信力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 康宇飞.我国政府危机管理中信息公开机制研究[D].西北大学,2013.

[2] 盖晓东.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研究[D].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6.

[3] 曹敏.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信息公开的若干问题与对策探析[J].才智,2014,(24):2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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